卷六十八·居士外集卷十八

關燈
:“非不能也。

    ”“書之法當爾邪?”曰:“非也。

    ”“古有之乎?”曰:“無。

    ”“今有之乎?”亦曰:“無也。

    ”“然則何謂而若是?”曰:“特欲與世異而已。

    ”修聞君子之于學,是而已,不聞為異也,好學莫如揚雄,亦曰如此。

    然古之人或有稱獨行而高世者,考其行,亦不過乎君子,但與世之庸人不合爾。

    行非異世,蓋人不及而反棄之,舉世斥以為異者欤。

    及其過,聖人猶欲就之于中庸。

    況今書前不師乎古,後不足以為來者法。

    雖天下皆好之,猶不可為。

    況天下皆非之,乃獨為之,何也?是果好異以取高欤?然向謂公操能使人譽者,豈其履中道、秉常德而然欤,抑亦昂然自異以驚世人而得之欤?古之教童子者,立必正,聽不傾,常視之毋诳,勤謹乎其始,惟恐其見異而惑也。

    今足下端然居乎學舍,以教人為師,而反率然以自異,顧學者何所法哉?不幸學者皆從而效之,足下又果為獨異乎!今不急止,則懼他日有責後生之好怪者,推其事,罪以奉歸,此修所以為憂而敢告也,惟幸察之。

    不宣。

    同年弟歐陽某頓首。

     與石推官第二書〈景祐二年〉 修頓首白公操足下。

    前同年徐君行,因得寓書論足下書之怪。

    時仆有妹居襄城,喪其夫,匍匐将往視之,故不能盡其所以雲者,而略陳焉。

    足下雖不以仆為狂愚而絕之,複之以書,然果未能喻仆之意。

    非足下之不喻,由仆聽之不審而論之之略之過也。

    仆見足下書久矣,不即有雲而今乃雲者,何邪?始見之,疑乎不能書,又疑乎忽而不學。

    夫書,一藝爾,人或不能,與忽不學,特不必論,是以默默然。

    及來京師,見二像石本,及聞說者雲足下不欲同俗而力為之,如前所陳者,是誠可诤矣,然後一進其說。

    及得足下書,自謂不能,與前所聞者異,然後知所聽之不審也。

    然足下于仆之言,亦似未審者。

      足下謂世之善書者,能鐘、王、虞、柳,不過一藝,己之所學乃堯、舜、周、孔之道,不必善書;又雲因仆之言欲勉學之者,此皆非也。

    夫所謂鐘、王、虞、柳之書者,非獨足下薄之,仆固亦薄之矣。

    世之有好學其書而悅之者,與嗜飲茗、閱畫圖無異,但其性之一僻爾,豈君子之所務乎?然緻于書,則不可無法。

    古之始有文字也,務乎記事,而因物取類為其象。

    故《周禮》六藝有六書之學,其點畫曲直皆有其說。

    揚子曰“斷木為棋,完革為鞠,亦皆有法焉”,而況書乎?今雖隸字已變于古,而變古為隸者非聖人,不足師法,然其點畫曲直猶有準則,如毋母、彳亻之相近,易之則亂而不可讀矣。

    今足下以其直者為斜,以其方者為圓,而曰我第行堯、舜、周、孔之道,此甚不可也。

    譬如設馔于案,加帽于首、正襟而坐然後食者,此世人常爾。

    若其納足于帽,反衣而衣,坐乎案上,以飯實酒卮而食,曰我行堯、舜、周、孔之道者,以此之于世可乎?不可也。

    則書雖末事,而當從常法,不可以為怪,亦猶是矣。

    然足下了不省仆之意,凡仆之所陳者,非論書之善不善,但患乎近怪自異以惑後生也。

    若果不能,又何必學,仆豈區區勸足下以學書者乎。

      足下又雲“我實有獨異于世者,以疾釋老,斥文章之雕刻者”,此又大不可也。

    夫釋老,惑者之所為;雕刻文章,薄者之所為。

    足下安知世無明誠質厚君子之不為乎?足下自以為異,是待天下無君子之與己同也。

    仲尼曰:“後生可畏,安知來者之不如今
0.065318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