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四·居士外集卷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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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則其謀始也精,故能用力少而為功多。
夫以百步之堤,禦天下至險不測之虞,惠其民而及于荊、潭、黔、蜀,凡往來湖中,無遠迩之人皆蒙其利焉。
且嶽陽四會之沖,舟之來而止者,日凡有幾!使堤土石幸久不朽,則滕侯之惠利于人物,可以數計哉?夫事不患于不成,而患于易壞。
蓋作者未始不欲其久存,而繼者常至于殆廢。
自古賢智之士,為其民捍患興利,其遺迹往往而在。
使其繼者皆如始作之心,則民到于今受其賜,天下豈有遺利乎?此滕侯之所以慮,而欲有紀于後也。
滕侯志大材高,名聞當世。
方朝廷用兵急人之時,嘗顯用之。
而功未及就,退守一州,無所用心,略施其餘,以利及物。
夫慮熟謀審,力不勞而功倍,作事可以為後法,一宜書。
不苟一時之譽,思為利于無窮,而告來者不以廢,二宜書。
嶽之民人與湖中之往來者,皆欲為滕侯紀,三宜書。
以三宜書不可以不書,乃為之書。
慶曆六年某月某日記。
孫氏碑陰記〈皇祐三年〉 皇祐三年夏,元規以龍圖閣直學士、尚書吏部郎中為陝西都轉運使,道出南京,遇疾,留河上。
予時往問之。
元規疾少間,出其皇祖少師之銘,而謂予曰:“此太子太傅杜公所書也。
吾家世德,杜公之父榮公實銘之。
惟吾二家,皆為當世盛族,五代之亂,播于吳越而不顯,然其同祿仕,通婚姻,子孫之好至今而不絕也。
自吳越國除,衣冠之族皆北。
予以不幸少孤,既壯而後祿養。
其為禦史谏官,以言事谪守處州,始得過故鄉,識其耆老,而求杜氏之銘不可得也。
今十有五年而始獲于斯。
自榮公之銘孫氏,三世百年,至于小子,幸承祖考忠義之訓,今得進被榮顯于朝廷而列于侍從。
杜公以道德名望相明天子,荷天之福,眉壽于家。
惟吾二家之盛衰,與時治亂而上下,故屈于彼而伸于此。
其世德遺文,由後有人,克保不墜,故晦于昔而顯于今。
将刻銘于碑,表之墓隧,以昭示來世子孫,其以為如何? 予曰:嗚呼!為善之效無不報,然其遲速不必問也。
故不在身者則在其子孫,或晦于當時者必顯于後世,其孫氏、杜氏之謂乎。
刻之金石以遺二家之子孫而勸天下之為善者,不亦宜哉! 三琴記〈嘉祐七年〉 吾家三琴,其一傳為張越琴,其一傳為樓則琴,其一傳為雷氏琴,其制作皆精而有法,然皆不知是否。
要在其聲如何,不問其古今何人作也。
琴面皆有橫文如蛇腹,世之識琴者以此為古琴,蓋其漆過百年始有斷文,用以為驗爾。
其一金徽,其一石徽,其一玉徽。
金徽者,張越琴也;石徽者,樓則琴也;玉徽者,雷氏琴也。
金徽其聲暢而遠,石徽其聲清實而緩,玉徽其聲和而有餘。
今人有其一已足為寶,而餘兼有之,然惟石徽者,老人之所宜也。
世人多用金玉蚌琴徽,此數物者,夜置之燭下炫耀有光,老人目昏,視徽難準,惟石無光,置之燭下黑白分明,故為老者之所宜也。
餘自少不喜鄭衛,獨愛琴聲,尤愛《小流水曲》。
平生患難,南北奔馳,琴曲率皆廢忘,獨《流水》一曲夢寝不忘,今老矣,猶時時能作之。
其他不過數小調弄,足以自娛。
琴曲不必多學,要于自适;琴亦不必多藏,然業已有之,亦不必以患多而棄也。
嘉祐七年上巳後一日,以疾在告,學書,信筆作歐陽氏三琴記。
大明水記〈慶曆八年〉 世傳陸羽《茶經》,其論水雲:“山水上,江水次,井水下。
”又雲:“山水,乳泉、石池漫流者上。
瀑湧湍漱勿食,食久,令人有頸疾。
江水取去人遠者,井取汲多者。
”其說止于此,而未嘗品第天下之水味也。
至張又新為《煎茶水記》,始雲劉伯刍謂水之宜茶者有七等,又載羽為李季卿論水次第有二十種。
今考二說,與羽《茶經》皆不合。
羽謂山水上,乳泉、石池又上,江水次而井水下。
伯刍以揚子江為第一,惠山石泉為第二,虎丘石井第三,丹陽寺井第四,揚州大明寺井第五,而松江第六,淮水第七,與羽說皆相反。
季卿所說二十水:廬山康王谷水第一,無錫惠山石泉第二,蕲州蘭溪石下水第三,扇子峽蛤蟆口水第四,虎丘寺井水第五,廬山招賢寺下方橋潭水第六,揚子江南零水第七,洪州西山瀑布第八,桐柏淮源第九,廬山龍池山頂水第十,丹陽寺井第十一,揚州大明寺井第十二,漢江中零水第十三,玉虛洞香溪水第十四,武關西水第十五,松江水第十六,天台千丈瀑布水第十七,郴州圓泉第十八,嚴陵灘水第十九,雪水第二十。
如蛤蟆口水、西山瀑布、天台千丈瀑布,羽皆戒人勿食,食之生疾,其餘江水居山水上,井水居江水上,皆與羽經相反。
疑羽不當二說以自異。
使誠羽說,何足信也?得非又新妄附益之邪?其述羽辨南零岸時,怪誕甚妄也。
水味有美惡而已,欲求天下之水一一而次第之者,妄說也。
故其為說,前後不同如此。
然此井,為水之美者也。
羽之論水,惡渟浸而喜泉源,故井取多汲者,江雖長,然衆水雜聚,故次山水。
惟此說近物理雲。
夫以百步之堤,禦天下至險不測之虞,惠其民而及于荊、潭、黔、蜀,凡往來湖中,無遠迩之人皆蒙其利焉。
且嶽陽四會之沖,舟之來而止者,日凡有幾!使堤土石幸久不朽,則滕侯之惠利于人物,可以數計哉?夫事不患于不成,而患于易壞。
蓋作者未始不欲其久存,而繼者常至于殆廢。
自古賢智之士,為其民捍患興利,其遺迹往往而在。
使其繼者皆如始作之心,則民到于今受其賜,天下豈有遺利乎?此滕侯之所以慮,而欲有紀于後也。
滕侯志大材高,名聞當世。
方朝廷用兵急人之時,嘗顯用之。
而功未及就,退守一州,無所用心,略施其餘,以利及物。
夫慮熟謀審,力不勞而功倍,作事可以為後法,一宜書。
不苟一時之譽,思為利于無窮,而告來者不以廢,二宜書。
嶽之民人與湖中之往來者,皆欲為滕侯紀,三宜書。
以三宜書不可以不書,乃為之書。
慶曆六年某月某日記。
孫氏碑陰記〈皇祐三年〉 皇祐三年夏,元規以龍圖閣直學士、尚書吏部郎中為陝西都轉運使,道出南京,遇疾,留河上。
予時往問之。
元規疾少間,出其皇祖少師之銘,而謂予曰:“此太子太傅杜公所書也。
吾家世德,杜公之父榮公實銘之。
惟吾二家,皆為當世盛族,五代之亂,播于吳越而不顯,然其同祿仕,通婚姻,子孫之好至今而不絕也。
自吳越國除,衣冠之族皆北。
予以不幸少孤,既壯而後祿養。
其為禦史谏官,以言事谪守處州,始得過故鄉,識其耆老,而求杜氏之銘不可得也。
今十有五年而始獲于斯。
自榮公之銘孫氏,三世百年,至于小子,幸承祖考忠義之訓,今得進被榮顯于朝廷而列于侍從。
杜公以道德名望相明天子,荷天之福,眉壽于家。
惟吾二家之盛衰,與時治亂而上下,故屈于彼而伸于此。
其世德遺文,由後有人,克保不墜,故晦于昔而顯于今。
将刻銘于碑,表之墓隧,以昭示來世子孫,其以為如何? 予曰:嗚呼!為善之效無不報,然其遲速不必問也。
故不在身者則在其子孫,或晦于當時者必顯于後世,其孫氏、杜氏之謂乎。
刻之金石以遺二家之子孫而勸天下之為善者,不亦宜哉! 三琴記〈嘉祐七年〉 吾家三琴,其一傳為張越琴,其一傳為樓則琴,其一傳為雷氏琴,其制作皆精而有法,然皆不知是否。
要在其聲如何,不問其古今何人作也。
琴面皆有橫文如蛇腹,世之識琴者以此為古琴,蓋其漆過百年始有斷文,用以為驗爾。
其一金徽,其一石徽,其一玉徽。
金徽者,張越琴也;石徽者,樓則琴也;玉徽者,雷氏琴也。
金徽其聲暢而遠,石徽其聲清實而緩,玉徽其聲和而有餘。
今人有其一已足為寶,而餘兼有之,然惟石徽者,老人之所宜也。
世人多用金玉蚌琴徽,此數物者,夜置之燭下炫耀有光,老人目昏,視徽難準,惟石無光,置之燭下黑白分明,故為老者之所宜也。
餘自少不喜鄭衛,獨愛琴聲,尤愛《小流水曲》。
平生患難,南北奔馳,琴曲率皆廢忘,獨《流水》一曲夢寝不忘,今老矣,猶時時能作之。
其他不過數小調弄,足以自娛。
琴曲不必多學,要于自适;琴亦不必多藏,然業已有之,亦不必以患多而棄也。
嘉祐七年上巳後一日,以疾在告,學書,信筆作歐陽氏三琴記。
大明水記〈慶曆八年〉 世傳陸羽《茶經》,其論水雲:“山水上,江水次,井水下。
”又雲:“山水,乳泉、石池漫流者上。
瀑湧湍漱勿食,食久,令人有頸疾。
江水取去人遠者,井取汲多者。
”其說止于此,而未嘗品第天下之水味也。
至張又新為《煎茶水記》,始雲劉伯刍謂水之宜茶者有七等,又載羽為李季卿論水次第有二十種。
今考二說,與羽《茶經》皆不合。
羽謂山水上,乳泉、石池又上,江水次而井水下。
伯刍以揚子江為第一,惠山石泉為第二,虎丘石井第三,丹陽寺井第四,揚州大明寺井第五,而松江第六,淮水第七,與羽說皆相反。
季卿所說二十水:廬山康王谷水第一,無錫惠山石泉第二,蕲州蘭溪石下水第三,扇子峽蛤蟆口水第四,虎丘寺井水第五,廬山招賢寺下方橋潭水第六,揚子江南零水第七,洪州西山瀑布第八,桐柏淮源第九,廬山龍池山頂水第十,丹陽寺井第十一,揚州大明寺井第十二,漢江中零水第十三,玉虛洞香溪水第十四,武關西水第十五,松江水第十六,天台千丈瀑布水第十七,郴州圓泉第十八,嚴陵灘水第十九,雪水第二十。
如蛤蟆口水、西山瀑布、天台千丈瀑布,羽皆戒人勿食,食之生疾,其餘江水居山水上,井水居江水上,皆與羽經相反。
疑羽不當二說以自異。
使誠羽說,何足信也?得非又新妄附益之邪?其述羽辨南零岸時,怪誕甚妄也。
水味有美惡而已,欲求天下之水一一而次第之者,妄說也。
故其為說,前後不同如此。
然此井,為水之美者也。
羽之論水,惡渟浸而喜泉源,故井取多汲者,江雖長,然衆水雜聚,故次山水。
惟此說近物理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