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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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及一年而變,安石之法至崇甯、大觀而愈不變,仲淹得政之淺,而安石得君之專也。

    仲淹所引之君子未盡用,而安石所教之小人根固盤結而不可去也。

    妙論。

     三司使 景佑元年五月,以程琳為三司使,诏自今三司在職未久,毋得非次更易,琳尤謹出入,禁中有所取,輙奏罷之,内侍言琳專,琳自直于上曰:“三司财賦,皆朝廷有也,臣為陛下惜耳。

    ”上然之。

     慶厯二年,王堯臣為三司使,始受命,言于上:“今國與民皆弊耳,在陛下任臣者如何,請自擇僚屬。

    ”于是辟杜十餘人為判官,後果辦治聞。

     是歲,取三路未用兵前及用兵後出入财用之數計以聞。

     皇佑二年十二月,三司使田況以今财賦所入多于景徳而歲之所出又多于所入,因上《皇佑計録》。

    此段講義見真宗計録。

     嘉佑四年,以包拯為三司使。

    初,拯為中丞,彈三司,張方平罷,遂代以宗祈。

    拯複論祈,以拯代之,避位久之方出。

     錢谷之職,非他官比。

    國初為三司使者,必選計相居之,位亞執政,自為計相,下而副使,又下而判官,至于子司之屬,皆通知錢榖,而後除副使;位下待制,恩數同大卿監,各置判官二員,視轉運使資序。

    又有三司判官六員,謂之子司,如磨勘司、馮由司之類。

     當時三司皆得自擇僚屬,三司缺則以副使補之,副使缺則以判官代之,判官缺則選外之轉運為之,所以專其職也。

    自元豐官制既行,戶部尚書即昔之三司使也,左右曹侍郎即昔之三司副使也,戶部及諸司之郎官即昔之三司判官也,然皆以為遷官之地,簿書之弊,猶不能救,不過按其數而督之,視其籍而収之,況望其較諸道有無、制國用之多寡哉?仁宗朝專其職,熙、豐主财之官遷變不常,更見真宗朝三司講義。

     嘉佑五年五月,以王安石為三司度支判官。

    安石獻萬言書,畧曰:“方今患在法度雖多而不合先王之政,所謂法先王之政,亦法其意而已。

    先王之于人才,教之養之,取之任之,皆有其道。

    今州縣有學而不能長育人才,大學之教誦說課試而已,故雖白首庠序,而不知從政之方,此教之非其道也。

    方今制祿皆薄,州縣之吏月所得錢,多者八九千,少者四五千。

    今天下常以困窮為患者,殆亦理财未得其道,而有司不能通其變耳。

    誠能焉,雖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,此養之非其道也。

    驅天下之士使為賢良進士,固有時而得才,然不肖者茍以此進,亦至乎公卿,因使推其類而聚之朝廷,所以多不肖之人,此取之非其道也。

    今取既不以其道,至于任人,不問其徳之所宜,而問其出身之後先,不論其才之稱否,而論其歴任之多少,以文學進者,且使之治财,又使之治獄,又轉而使之治禮,宜其人才之難也。

    夫在其位非其人,而恃法以為治,自古及今未有能治,此任之非其道也。

    夫教之養之,取之任之,一非其道,則敗天下之人才,況兼四者而有之?朝廷有所施為變革,一有流俗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,遂止而不敢為。

    夫法度立則人無獨其幸者,陛下誠有意于天下,則臣願斷之而已。

    ” 安石變法之規模,亦畧見于此書矣,其大意則以立法度、變風俗為急。

    然安石謂先王之政法其意而已,而安石所立之法,則一一牽合于周禮而畧闗雎、麟趾之意,則其意果合先王乎?安石謂今之人才教之養之、取之任之皆非其道,而安石乃以《新經》、《字說》壊未用之人才,以《檢正》、《習學》壊已用之人才,其果能得其道乎?至謂朝廷有所施為變革,一有流俗僥幸之人不悅則止而不能為,此後日勇于去君子、勇于塞人言、勇于任民怨,而為行新法之根本也。

     慶厯八年三月,诏翰林學士、三司使、知開封府、禦史中丞皆給筆劄,即令坐以言時政。

     幸龍圖天章閣,此即九年三月開天章閣之意也。

    然至是富公、北範公、西韓公亦在外,時政之所急者,莫急于召此三人而已。

     宗正司睦宗院 景佑三年七月,置大宗正司。

    前年作睦宗院。

     古者大學、小學,合親疎而并教之,故祖宗世臣兼同姓、異姓而參用之。

    自漢世無教養之術,而劉徳、劉向之徒為權臣所忌而不用。

    至魏晉之朝,幽閉宗室,使人不得聞見,麥菽不辨,然後其心始安。

    可痛也!吾宋親賢用仁,冠絶前代,然皇族鮮有聞者。

    置大司正特以統之也;作睦宗院特以親之也。

    此安石所謂宗室無教訓選舉之實,未有合先王親疎隆殺之宜。

    熙甯新法,議者紛紛,而置宗室一事,獨無異議,其以是與? 宋大事記講義卷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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