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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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舎主封駁,台谏主論列,其職均也。

    然給舎獻替于先,台谏追救于後,命之未下,其正之也易;命之已下,其奪之也難。

    此給舎所以為重也。

    蓋自慶厯間,遂國夫人之命,富弼當草制,封還詞頭,給舎之封駁昉于此矣。

    至其後胡宿援弼之例而駁楊懐敏、歐陽援弼之例而駁張可久,蓋自是而其職與台谏均矣。

    給舎封駁于其先,其職尤難于台谏也。

     嘉佑五年八月,蘇洵試校書。

    初,歐陽修上洵所著書,韓琦善之,召試舎人院,再以疾辭。

    至是趙抃又薦之,乃就除。

    祖宗法度寛簡,上之所作成激勵者,有在科目之外,下之所以洗濯磨染者,亦不盡出于程文之中,故起孫明複于太山而處之胄監師儒之地,拔蘇洵于眉山而處之容台禮合之中,起程頤于西洛而置之廣廈細旃之上,則其所以特出一二以聳動天下者何如哉?此人才所以盛也。

     兩制 歐陽修在翰林,仁祖一日乘間取禦合春帖子,讀而愛之,問左右曰:“歐陽修之詞也。

    ”乃悉取帖閱之,歎曰:“舉筆不忘規谏,真侍從之臣也。

    ” 嘉佑六年六月,以王安石知制诰。

    去冬,除安石及司馬光同修起居注,光五辭而後受,安石辭至七八月乃受,從是徑遷知制诰,安石不複辭矣。

     授以館職而辭館職,授以起居注而辭起居注,人皆服其遜。

    初授館職、三司度支判官,因辭,命修起居注,又辭,至于嘉佑之除制诰、熙甯之除學士則不複辭。

    辭其小而受其大,人遂以前日之辭官者,荊公之詐也;今日之不辭者,荊公之奸也,未為深知荊公者矣。

    蓋荊公以天下自任之志不減于範文正,而自是其規模廣大,又非一官一職之所能盡,迨嘉佑之末,其實行已,足取信于人,熙甯之初其虛名已足以取信于君,固将以大有為于斯世,獨惜夫志大而學非也。

    誅心之言。

    初,王安石名始盛,歐陽修亦善之,勸洵與遊,洵曰:“吾知其人矣。

    ”作《辨奸論》。

     史館 慶厯五年十一月,《國朝要》成,王洙編修,自建隆至慶厯四年,凡一百五十卷。

     嘉佑四年,歐陽修為更撰奏雲:“比年以來,具員而廢職,其所撰述,簡缺遺漏,百不存一,至于事闗大體,皆畧而不書,欲乞歲終命宰相親至史院檢,紀録事迹内有不勤其事,隳官失職,奏行賞罰,其《日厯》、《時攻記》、《起居注》乞更不進命。

    ” 館閣 天聖六年,宰相張士遜請以其子為校勘。

    上曰:“館閣,所以待天下之英俊,不可私授。

    ”魯宗道曰:“館閣育天下英才,豈纨袴子弟得以處耶?”歐陽修告英宗曰:“今兩府缺人,必取于兩制,兩制缺人,必取于館閣,館閣輔相育才之地。

    ” 天聖六年,以範仲淹為秘合校理,嘗移書執政曰:“周漢之興,聖賢共理,使天下為富為壽數百年,則當時緻君者功可知矣。

    周漢之衰,奸雄共起,使天下為血為肉數百年,則當時緻君者罪可知矣。

    我宋之有天下,經營長育,以至太平,然窮則變,變則通,通則久,不知變者,其能久乎?倘相府思變其道,使天下為富為壽數百年,相府緻君之功也;若使為血為肉數百年,亦相府負天下之過也。

    ” 天聖三年,範仲淹為大理寺丞,上書請救文弊、複武舉、重三館之選、賞直谏之臣、革延賞之弊,且曰:“自古王者,外防夷狄,内防奸邪。

    夷狄侵國,奸邪敗徳,奸邪之兇甚于夷狄之患。

    伏惟聖明,常好正直以杜奸邪,此至理之本也。

    ”仲淹少有大節,慨然有志于天下,嘗曰:“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,其所有為,必盡其力。

    ”曰:“為之自我者,當如是,其成與否,有不在我者,雖聖賢不能必,吾豈敢必哉?”王曾見而偉之,及知仲淹乃晏殊客也,于是殊薦人充館職。

    曾謂殊曰:“公實知仲淹,舎而薦此人乎?” 範仲淹之于慶厯,亦猶王安石之于熙甯也。

    仲淹革弊之規模,已具于天聖《上宰相書》及《上皇帝之書》;王安石變法之規模,已具于嘉佑中上書、熙甯初入對之日也。

    今觀仲淹所言,窮則變,變則通,即安石變法之言也。

    其言兵久不用則武備不堅,即安石強兵之說也。

    其言士未曾教則賢才不充,即安石所謂教之非其道之說也。

    其言中外奢侈則國用無度,即安石所謂理财大抵無法之說也。

    其言百姓困窮則天下無恩,即安石所謂優恤農民之說也。

    其言人主納逺大之謀久而成王道,納淺末之議,久而成亂政,即安石欲法堯舜而不法太宗之說也。

    其言刑法之吏知絲發之輕重,錢榖之司舉锱铢之利病,則徃徃謂之急務,或有條政教之源流議風俗之厚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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