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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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勤。

    勒之誤。

    】停三第,降黜,朝論稱快。

     天聖元年九月,馮拯罷。

    拯氣貌嚴重,以病去位。

    以王欽若同平章事。

     閏月,準卒于雷州,歸葬,道出公安,人皆設祭,折竹植地,挂紙焚之。

    逾月,枯竹出筍,因為立廟号“林竹公祠”。

    天聖三年,以張知白同平章事,六年二月薨。

     天聖七年正月,曹利用罷。

    以使相判鄧州。

    初,太後臨朝,威震天下,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轾為禍福,内侍羅崇勲得罪,後使利用召戒之,利用去其冠帻,言斥良久,崇勲恥恨。

    利用從子納為趙州監押,州民訴其不法,奏上,崇勲請徃鞫之,即受命,晝夜疾馳,鍜成其獄。

    納既誅,利用貶房州,至襄陽,為内臣楊懐敏道今【虛和按:今,令之誤】自盡。

     前輩謂李斯韓非于秦,非死之後,斯亦不免,而斯之遇禍尤慘于非。

    鮑髙譛穰且于齊,且死之後,鮑髙之徒亦不免,而髙之遇禍尤慘于且。

    利用與丁謂譛萊公有不臣議,準既南遷,而二子相繼貶黜,丁有朱崖之行,曹有襄陽之禍,天之報應,有甚于影響,非自取與。

    古人有言:好謀之士敗于謀,好辨之士窮于辨,道徳正直之士為無窮,斯言得之。

     三月,張士遜罷。

    利用之薦也。

    利用馮寵自恣,士遜依違其間,時人目之為“和鼓”。

     是月,以呂夷簡同平章事,夏竦、薛奎參政。

     明道元年,以張士遜同平章事。

     明道二年四月,上始親政,呂夷簡罷。

    郭後罷之,出處見尊太後門并講義。

     以李迪同平章事,王徳用簽樞宻院事。

     是年十月,張士遜罷,以呂夷簡為平章事。

    夷簡嘗奏令參知政事宋绶類《中書總制》,景佑二年上之,凡四百二十九冊。

    夷簡語人曰:“自吾有此例,一庸夫執之,皆可為宰相矣。

    ”是年,謀廢皇後郭氏。

    夷簡以前罷相,怨後,乃曰:“古亦冇之。

    ”【虛和按:冇之,應!“有之”,意義正反。

    】 景佑元年八月,王曙卒,以王曽為樞宻使。

    曽為人周宻沉靜,辨博有餘,言國家事,或日至旰不出,不道省中語,每大朝,盛服正色,郎谒者視進止如有尺寸,未嘗過阙。

     前輩謂:霍光出入殿門,進止有常處,郎仆射視之,不失尺寸,其資性端正如此,故能輔少主,政自已出,天下不疑;其專誅亂臣、廢昌邑,天下不以為擅;擁昭立宣,不動聲色,而天下晏如也。

    王沂公為相,王曾。

    每大朝,盛服正色,郎谒者視進止如有尺寸,未嘗過阙,亦光之遺風,宜乎當國七年,天下和平,萬物各得其所者,設施亦無歉于光也。

    古之人有行不由徑而為天子所取者,亦取其端方正大之情,而無險诐邪枉之行。

    若二公者,亦何愧于古人哉? 景佑二年二月,李迪罷。

    慶厯七年薨,上篆其碑曰“遺直”。

    以王曾為左仆射、平章事。

     四月,呂夷簡、王曾罷。

    夷簡位王曾上,但任事日久,多所專決,論議數不合,曾不能堪,遂求罷,因對,斥夷簡納賂市恩。

     一仲淹也,王曽力薦之,夷簡力斥之,則不相協之根在此矣。

     是月,以王随、陳堯佐同平章事。

     寳元元年二月,王随、陳堯佐罷。

    時災異數見,随等無所建明,堯佐亦援漢故事求免。

     是月,以張士遜、章得象同平章事。

    得象入謝,上曰:“卿忠清無所附,且未嘗幹請,今日用卿。

    ”蓋由此也。

     康定元年五月,張士遜罷。

    元昊邊,軍務填委,士遜無所補。

    以呂夷簡為平章事。

    範仲淹改陜西都運使,遇阙,上為仲淹與夷簡釋憾,仲淹謝曰:“臣間論國家事,于夷簡何憾也。

    ” 慶厯三年七月,以呂夷簡兼判樞宻院,章得象、晏殊兼樞宻使,殊乃平章。

    初,富弼建議宰相兼樞宻院,上曰:“軍國之務當悉歸中書,樞宻非古官。

    ”然未欲遽廢,止令中書同議樞宻。

    及張方平請廢樞宻,上乃追用弼議,而有是命。

     西事方興,因富弼之言而以張士遜同議樞宻院;北勢方橫,因方平之言而以呂夷簡兼判樞宻院;邊事孔棘,則以相臣而謀兵政,誰謂我朝之兵民不相和耶?範鎮知谏院,言:“中書主民,樞宻主兵,三司主财,各不相知,故财已匮而樞宻益兵不已,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,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,使樞宻減兵、三司寛财者,職不在中書也,願使中書、樞宻通知兵民财利大計,量其出入以制國用,則民庶少寛矣。

    ” 慶厯三年三月,呂夷簡罷。

    先是,陜西轉運孫沔言:“祖宗有天下垂八十年,未嘗以言廢人。

    景佑以前紀綱未嘗廢,猶有感激進說之士。

    觀今之政,是可痛哭,無一人為陛下言者,由宰相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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