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越春秋(勾踐伐吳外傳第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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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其合于天?"範蠡曰:"此素女之道,一言即合。

    大王之事,王問為實,金匮之要在于上下。

    "越王曰:"善哉!吾不稱王其可悉乎?"蠡曰:"不可。

    昔吳之稱王,僭天子之号,天變于上,日為陰蝕。

    今君遂僭号不歸,恐天變複見。

    " 越王不聽,還于吳,置酒文台,群臣為樂,乃命樂作伐吳之曲。

    樂師曰:"臣聞即事作操,功成作樂。

    君王崇德,誨化有道之國,誅無義之人,複仇還恥,威加諸侯,受霸王之功。

    功可象于圖畫,德可刻于金石,聲可托于弦管,名可留于竹帛。

    臣請引琴而鼓之。

    "遂作"章暢"辭曰:"屯乎!今欲伐吳可未耶?"大夫種、蠡曰:"吳殺忠臣伍子胥,今不伐吳人何須?" 大夫種進祝酒,其辭曰:"皇天祐助,我王受福。

    良臣集謀,我王之德。

    宗廟輔政,鬼神承翼。

    君不忘臣,臣盡其力。

    上天蒼蒼,不可掩塞。

    觞酒二升,萬福無極!"于是越王默然無言。

     大夫種曰:"我王賢仁,懷道抱德。

    滅仇破吳,不忘返國。

    賞無所吝,群邪杜塞。

    君臣同和,福祐千億。

    觞酒二升,萬歲難極!"台上群臣大悅而笑,越王面無喜色。

     範蠡知勾踐愛壤土,不惜群臣之死,以其謀成國定,必複不須功而返國也。

    故面有憂色而不悅也。

     範蠡從吳欲去,恐勾踐未返,失人臣之義,乃從入越。

    行,謂文種曰:"子來去矣!越王必将誅子。

    "種不然言。

    蠡複為書遺種曰:"吾聞天有四時,春生冬伐;人有盛衰,泰終必否。

    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,惟賢人乎!蠡雖不才,明知進退。

    高鳥已散,良弓将藏;狡兔已盡,良犬就烹。

    夫越王為人,長頸鳥啄,鷹視狼步。

    可與共患難,而不可共處樂;可與履危,不可與安。

    子若不去,将害于子,明矣。

    "文種不信其言。

    越王陰謀範蠡,議欲去徼幸。

     二十四年九月丁未,範蠡辭于王,曰:"臣聞主憂臣勞,主辱臣死,義一也。

    今臣事大王,前則無滅未萌之端,後則無救已傾之禍。

    雖然,臣終欲成君霸國,故不辭一死一生。

    臣竊自惟乃使于吳王之慚辱。

     蠡所以不死者,誠恐讒于太宰嚭,成伍子胥之事,故不敢前死,且須臾而生。

    夫恥辱之心,不可以大,流汗之愧,不可以忍。

    幸賴宗廟之神靈,大王之威德,以敗為成,斯湯武克夏商而成王業者。

    定功雪恥,臣所以當席日久。

    臣請從斯辭矣。

    "越王恻然泣下沾衣。

    言曰:"國之士大夫是子,國之人民是子,使孤寄身托号以俟命矣。

    今子雲去,欲将逝矣,是天之棄越而喪孤也,亦無所恃者矣。

    孤竊有言,公位乎,分國共之,去乎,妻子受戮。

    "範蠡曰:"臣聞君子俟時,計不數謀,死不被疑,内不自欺。

    臣既逝矣,妻子何法乎?王其勉之,臣從此辭。

    "乃乘扁舟,出三江,入五湖,人莫知其所适。

     範蠡既去,越王愀然變色,召大夫種曰:"蠡可追乎?"種曰:"不及也。

    "王曰:"柰何?"種曰:"蠡去時,陰畫六,陽畫三,日前之神,莫能制者。

    玄武天空威行,孰敢止者?度天關,涉天梁,後入天一。

    前翳神光,言之者死,視之者狂。

    臣願大王勿複追也。

    蠡終不還矣。

    "越王乃收其妻子,封百裡之地,有敢侵之者,上天所殃。

    于是越王乃使良工鑄金象範蠡之形,置之坐側,朝夕論政。

     自是之後,計研佯狂,大夫、曳庸、扶同、臯如之徒,日益疏遠,不親于朝。

    大夫種内憂不朝,人或讒之于王曰:"文種棄宰相之位,而令君王霸于諸侯。

    今官不加增,位不益封,乃懷怨望之心,憤發于内,色變于外,故不朝耳。

    "異日種谏曰:"臣所以在朝而晏罷,若身疾作者,但為吳耳。

    今已滅之,王何憂乎?"越王默然。

    時魯哀公患三桓,欲因諸侯以伐之;三桓亦患哀公之怒,以故君臣作難。

    哀公奔陉,三桓攻哀公,公奔衛,又奔越。

    魯國空虛,國人悲之,來迎哀公,與之俱歸。

    勾踐憂文種之不圖,故不為哀公伐三桓也。

     二十五年,丙午平旦,越王召相國大夫種而問之:"吾聞知人易,自知難。

    其知相國何如人也?"種曰:"哀哉!大王知臣勇也,不知臣仁也;知臣忠也,不知臣信也。

    臣誠數以損聲色,滅淫樂奇說怪論,盡言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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