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苑遺事 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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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降麻,遂以為故事。

     真宗時,丁晉公謂自平江軍節度使除兵部尚書、參知政事。

    節度使當降麻,而朝議惜之,遂止以制除。

    近者陳相執中罷使相,除仆射,降麻。

    龐籍罷節度使除觀文殿學士,又不降麻,蓋無定也。

     仁宗初立,今上為皇子,令中書召學士草诏。

    學士王當直,召至中書谕之。

    王曰:“此大事也,必須而奉聖旨。

    ”于是求對。

    明日面禀得旨,乃草诏,群公皆以為真得學士體也。

     端明殿學士,五代後唐時置。

    國朝尤以為貴,多以翰林學士兼之,其不以翰苑兼職及換職者,百年間才兩人,特拜程戡、王素是也。

    王元之在翰林,嘗草夏州李繼遷制,繼遷送潤筆物數倍于常,然用啟頭書送,拒而不納,蓋惜事體也。

    近時,舍人院草制,有送潤筆物稍後時者,必遣院子詣門催索,而當送者往往不送。

    相承既久,今索者送者皆恬然,不以為怪也。

     臣伏見國家承五代之餘,建萬世之業,誅滅僭亂,懷來四夷。

    封祀天地,制作禮樂,至于大臣進退,政令改更,學士所作文書,皆系朝廷大事,示于後世則為王者之訓谟,藏之有司乃是。

    本朝之故實,自明道已前,文書草稿尚有編錄。

    景以後,漸成散失。

    臣曾試分類收拾補綴,十已失五六。

    使聖宋之盛,文章诏令,廢失湮淪,緩急事有質疑,有司無所撿證。

    蓋由從前雖有編錄,亦無類例卷第,隻是本院書吏私自抄寫,所以易為廢失。

    臣今欲乞将國朝以來,學士所撰文書,各以門類,依其年次,編成卷帙,号為《學士院草錄》,有不足者更加求訪補足之,仍乞差本院學士從下兩員專切管局。

    自今已後接續編聯,如本行人吏不畫時編錄,緻有漏落,許令本院舉察,記為過犯。

    此臣本院常事也,所以上煩聖聽者,蓋以近歲以來百司綱紀相承廢壞,事有曾經奉聞及有聖旨指揮者,僅能遵守;若隻是本司臨時處置,其主判之官才罷去,則其事尋亦廢停。

    所以,止欲乞朝廷特降指揮,所貴久遠,遵行不敢廢失。

     唐制,翰林學士本職在官下。

    五代趙鳳為之,始諷宰相任圜,移在官上(按趙鳳升學士于官上乃端明殿也)。

     唐制,翰林院在銀台之北。

    乾封以後,劉之、元萬頃之徒,時宣召草制其間,因名北門學上。

    今學士院在樞密院之後,腹背相倚,不可南向。

    故以其西廊西向,為院之正門,而後門北向,與集英殿相直。

    因榜曰北門。

    兩省、樞密院皆無後門,惟學士院有之。

    學士退朝入院,與禁中宣命往來,皆行北門,而正門行者無幾,不特取其便事,亦以存故事也。

     唐制:翰林院本内供奉藝能伎術雜居之所,以詞臣侍書诏其間,乃藝能之一爾。

    開元以前,猶未有學土之稱,或曰翰林待诏,或曰翰林供奉也,如李太白猶稱供奉。

    自張洎為學士,始别建學士院于翰林院之南,則與翰林院分而為二,然猶冒翰林之名,蓋唐有宏文館學士、麗正殿學士,故此特以翰林别之。

    其後以名官,訖不可改。

    然院名至今但雲學士,而不冠以翰林,則亦自唐以來,沿習之舊也。

     唐翰林學士結銜,或在官上,或在官下,無定制。

    餘家藏唐碑多,如太和中李藏用碑,撰者言中散大夫、守尚書戶部侍郎、知制诰、翰林學士王源中之類,則在官下。

    大中中王巨镛碑,撰者為翰林學士、中散大夫、守中書舍人劉琢之類,則在官上。

    琢仍不稱知制诰,殊不可曉(按劉琢不稱知制诰,唐以來至國朝熙甯,官至中書舍人則不帶三字)。

     俗稱翰林學士為銮坡。

    蓋唐德宗時,嘗移學士院于金銮坡上,故亦稱銮坡。

    唐制:學士院無常處,駕在大内則置于明福門,在興慶宮則置于金明門,不專在翰林院也。

    然明福、金明不以為稱,不當居之耳。

    谏議大夫亦稱銮坡,此乃出唐人之語。

    谏議大夫班本在給舍上,其遷轉則谏議歲滿,方遷給事中,自給事中遷舍人。

    當時語雲:“饒道外上坡去,亦須卻下坡來。

    ”以谏議為上坡,故因以為稱耳。

    見李文正所記。

     學士院舊制:自侍郎以上辭免除授賜則賜诏,皆留其章中書。

    而尚書省略其事,因降子下院,使為诏而已。

    自執政而下至于節度使、使相,則用批答之制,更不由中書。

    直禁中所上章,付院令降批答,院中即更用紙連其章後書辭,并其章賜之,此其異也。

    辭既與章相連,後書省表具之字必長,表字傍一撇通其章階位上過,謂之秣階,若使不複用舊銜之意。

    相習已久,莫知始于何時。

     舊制:學士以上,賜禦仙花帶而不佩魚,雖翰林亦然。

    惟二府服笏頭帶、佩魚,謂之重金。

    元豐官制行,始诏六曹尚書、翰林學士皆得佩魚,故蘇子瞻謝翰林學士表雲:“玉堂賜篆,仰淳化之彌文;寶帶重金,佩元豐之新渥。

    ”“玉堂之署”四字,太宗飛白書,淳化中以賜蘇易簡。

     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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