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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皆避道而過,欲至秦州,先遣人通報。
子京忽然驚愕,元皓已終,因何得向此來?遂出走迎,引入廳共坐。
良久,供食酒脯訖,州縣諸子及子京家口兒子,并言好客都來,不知元皓是鬼。
酒食[訖],二人相将入房而坐,元皓乃雲:"王遣我喚弟來,拟與太山主薄,今弟須去。
"子京心情不樂,忽然瀝淚而言曰:"大丈夫秦州刺史,坊州牧伯,卻為太山主薄,官位不可卑小?"元皓[曰]:"不然,生官賤,死官位不得相望。
"元皓恐子京不肯去,遂起拔刀,即欲殺之,以見威力而逼。
子京自知不免,即從乞假一年,元皓曰:"閻羅大王今見停選待弟,弟須去,更不得延遲。
"子京曰:"若如兄言,豈敢違命,[可不放弟共妻兒取别]?"皓曰:"弟即雲從命,且放弟再宿三日,日中克取弟來,[弟須]嚴備裝束侍我。
"于是二人相送而别。
别後,子京即喚親眷辭别,即令遣造棺木衣衾被褥所是送葬之具,事事嚴備。
内外諸親及州縣官寮,悉皆怪之,即問曰:"使君家内,安然無事,造作兇具,拟将何用?"子京曰:"我共見梁元皓為朋友,其人先死,今已奏聞閻羅王遣喚我來,共他為期,不可失時。
"子京則香湯沐浴,裝束已了,出門遙望,正見梁元皓鞍馬隊仗到來。
即語妻子眷屬曰:"我今死矣。
使君到門來,我不得久住,汝等共我辭别。
[别訖],取衣衾覆我面上。
"遂即命終。
子京死後一年,方來歸舍,檢校住三個月,還卻去,見者并言異哉,方知子京為太山主薄非虛也。
故語雲:梁元皓命終夭段子京。
吉兇之利,事有萬途,王子真(珍)得鬼力,段子京得[鬼]殃。
故曰:為力不同科,此之是也。
[事兇(出)《妖言傳》]。
昔有段孝真者,京兆人也,漢景帝時,舉孝真為長安縣令。
孝真志性清勤,歌揚聲于遐外,孝真以所乘之馬甚快,日行五百餘裡。
雍州刺史梁元緯以帝連婚,倚恃形勢,見真馬好,遂索真馬,真曰:"此馬已老不堪,又是父所乘之馬,不忍舍離,不敢辄奉使君。
"賜廳而坐。
緯恨嫌,即私遣人言道真取物,付獄禁身,不聽家人往看。
真知枉死,密使人私報其子:"刺史今為此馬,欲殺我,恨汝等幼小,未得官府,汝等但買[細好]紙三百張,筆五管,墨十挺,埋我之時着于我前頭,我自申論。
"刺史于獄中自令棒殺。
經一月餘日,漢景帝大會群臣政朝之次,真即将表而詣殿前,将使君梁元緯事條。
真即變為生人見身,道緯貪濁被枉殺臣,臣今録梁元緯罪狀條目如右,伏願陛下為臣究問。
景帝收表訖,忽然不見孝真,景帝驚怪曰:"宇宙之内,未見此事。
"遂捉梁元緯依狀究問,其事是實。
帝知枉殺孝真,即将梁元緯等罪人于真墓前斬之訖,遂拜真男為長安縣令。
莫言鬼無神異,段孝真神通感也。
出《博物傳》。
昔有秦始皇時,王道憑者,九縣人也。
小少之時,共同村人唐叔諧女文榆花色相知,共為夫婦。
道憑乃被征讨,沒落南蕃,九年不歸。
文榆父母見憑不還,欲娉與劉元祥為妻。
其女先與王憑志重,不肯改嫁,父母憶逼,遂适與劉元祥為妻,已經三年,女即恚死。
死後三年,王憑遂卻還家,借問此女在否,村人曰:"其女适與劉元祥為妻,已早死來三年。
"憑遂訪知墳墓[處,往到墓]前三喚女名,悲哭哽噎,良久乃蘇,達(遶)墳三匝,遂啟言曰:"本存終始,生死契不相違。
吾為公事牽纏,遂使許時離隔。
望同昔日,暫往相看。
若有神靈,使吾覩見,若也無神,從此永别。
"其女郎遂即見身,一如生存之時,問谇(訊)起居:"本情契要至重,以緣父母憶逼,為君永世不來,遂适與劉氏為妻,已經三年。
日夕相憶情深,恚怨而死。
今即來還,遂為夫婦,速掘墓破棺,我必活矣。
"憑曰:"審如此語,實是精靈通感,天地希有。
一人信者,立身之本。
"憑遂即發冢破棺,女郎即起結束,随憑還家。
其後夫劉元祥驚怪,深怅異哉。
經州下辭,言王憑,州縣無文可斷,遂奏秦始皇,始皇判與王道憑為妻,得一百十年而命終也。
昔有劉寄者,馮翊人也。
将牛一頭,向瀛州市賣,得絹二十三疋,回還向家。
至城一百九十裡,投主人王僧家止宿。
王僧兄弟三人,遂殺劉寄,抛屍靈在東園[枯井]裡埋之。
然寄精靈通感,即夜向家屬夢與兄雲:"[昨向]瀛州賣牛,得絹二十三疋。
回還去州,行至城南一百九十裡裡,[投寄主人王僧世家宿,為主人煞我,埋在舍東園裡枯井中,取絹東行南頭屋裡]櫃子中藏之。
"然兄夢覺驚恐,今有斯事,煩怨思慕,其弟今被賊所殺,夜來夢屬之言,必應有實也。
遂即訪問王僧家衣(之)舍,東園裡[枯井]捉獲弟屍靈,屋裡南頭櫃中得本絹二十三疋,一如神夢之言。
即捉王僧送州推勘,事事依實,都市(是)思尋鬼語,大有所憑,如此通于神明,坐作立報。
事出《南妖皇(異)記》。
昔有周宣王,信讒言,枉殺忠臣杜伯。
杜伯臨死之時,仰面向天曰:"[杜伯無罪],王曲取讒佞之言,枉殺臣。
[今死矣,無罪知複何言。
如其當先天下],經三年,必殺王,王莫不知。
"王知之,大怒曰:"我是萬乘之主,縱枉殺三五人,有何罪過!"遂殺之。
後更至三年,宣王遂出城田獵,行至城南[門外],見杜伯前後侍從鬼兵隊仗,乘赤馬,朱籠冠,赫奕,手執弓箭,當路向宣王射之。
[王]走退無路,百寮已下,鹹而(面)見之。
政射着王心,[王心痛],便即還宮,不經三日,宣王死矣。
古詩雲:凡人不可枉殺,立當得報。
事出《太史》。
昔有劉義狄者,中山人也,甚能善造千日之酒,飲者醉不亦千日。
時青州劉玄石善能飲酒,故來就狄飲千日之酒,狄語玄石曰:"酒沸未定,不堪君吃。
"玄石再三求乞取嘗,狄自取一盞與嘗。
飲盡,玄石更索,狄知克醉,語玄石曰:"今君已醉,待醒再來,當共君同飲。
"玄石嗔而遂去。
玄石至家,乃醉死,家人不知來由,遂即埋之。
至三年,狄往訪之玄石家,借問玄石,家人驚怪,玄石死來今見三載,服滿以除脫訖,于今始覓。
狄具言曰:"本共君飲酒之時,計應始醒,但往發冢破棺,看之的不死尒。
"家人即知狄語,開冢看之,玄石面上白汗流出,開眼而卧,遂起而言曰:"你等是甚人,向我前頭?飲酒醉卧,今始得醒。
"冢上人看來,得醉氣,猶三日不醒,是人見者,皆雲異哉。
昔有吳王孫權時,有李純者,襄陽紀南人也。
有一犬,字烏龍,純甚憐愛,行坐之處,每将随。
後純婦家飲酒醉,乃在路前野田草中倒卧。
其時襄陽太守劉遐出獵,見此地中草木至深,不知李純在草醉卧,遂遣人放火燒之。
然純犬見火來逼,與口曳純牽脫,不能得勝,遂于卧處直北相去六十餘步,有一水澗,其犬乃入水中,腕(宛)轉欲濕其體,來向純卧處四邊草上,周遍卧[處]合(令)草濕。
火至濕草邊遂即滅矣,純得免難,犬燃死。
太守及鄉人等與造棺木墳墓,高千餘尺,以禮葬之,今紀南有義犬冢,即此是也。
聞之者皆雲:異哉,狗犬猶能報主之恩,何況人乎! 昔有李信者,陳留信義人也,為人慈孝,善事父母。
年三十八,夜中夢見伺命鬼來取,将信向閻羅王前過,即判付司依法處分。
信即經王訴雲:"信與老母偏苦,小失父蔭,今既命盡豈敢有違。
但信母年老孤獨,信今來後,更無人看侍,伏願大王慈恩,乞命于後。
"問信母年命合幾許,鬼使曰:"檢信母籍年壽命,合得九十,更餘二十七年未盡。
"王曰:"少在二十七年,亦矜放之。
"鬼使更奏曰:"如信之徒,天下何限,今若放之,恐獲例者衆。
"王聞此語,還判從死。
鬼衆嗔信越訴,遂截頭手,抛着镬中煑之。
于時大王使人喚來,卻欲放信還家,侍養老母,鬼使曰:"你頭手已入镬中煑損,無由可得。
可借你别頭手,着過王了,卻來至此,與你好頭手将歸,慎勿私去。
今緣事逼,且與你胡頭,王且放歸家侍養老母。
"信聞放歸,心生歡喜,便即來還,忘卻放鬼使邊取好頭手。
[忽]然夢覺,其頭手并是胡人,信即煩惱,語其妻曰:"卿識我語聲否?"妻曰:"語聲一衆,有何異也?"信曰:"我昨夜夢見異事,卿若曉起時,将被覆我頭面。
若欲送食至床前,閉門而去,自取食之。
"其妻即依夫語,捉被覆之而去。
及送食來,語其夫曰:"有何異事?"忽即發聲被看之,乃有一胡床上而卧,其婦驚懼,走告姑曰:"阿家兒昨夜有何變怪,今有一婆羅門胡,在新婦床上而卧。
"姑聞此語,即将棒杖亂打信頭面,不聽分疏。
鄰裡聞聲者走來,問其事由,信方始得說委曲,始知是兒,遂抱悲哭。
漢帝聞之,怪而問曰:"自古至今,未聞此事,雖則假托胡頭,孝道之至,通于神明。
"即拜信為孝義大夫。
神夢之威乃至如此,異哉! 昔王子珍者,太原人也,父母憐愛,歎曰:"我兒一身未得好學。
"遂[遣]向定州博士邊孝先生下入學。
先生是陳留信義人也,其先生廣涉稽古,問對無窮,自孔子殁後,唯有邊先生一人,領徒三千,莫如歸伏,天下之人,無有勝者,是以四海之内,皆就邊先生學問。
子珍行至定州境内三十裡,在路側槐樹下止息。
有一鬼變作生人,複
子京忽然驚愕,元皓已終,因何得向此來?遂出走迎,引入廳共坐。
良久,供食酒脯訖,州縣諸子及子京家口兒子,并言好客都來,不知元皓是鬼。
酒食[訖],二人相将入房而坐,元皓乃雲:"王遣我喚弟來,拟與太山主薄,今弟須去。
"子京心情不樂,忽然瀝淚而言曰:"大丈夫秦州刺史,坊州牧伯,卻為太山主薄,官位不可卑小?"元皓[曰]:"不然,生官賤,死官位不得相望。
"元皓恐子京不肯去,遂起拔刀,即欲殺之,以見威力而逼。
子京自知不免,即從乞假一年,元皓曰:"閻羅大王今見停選待弟,弟須去,更不得延遲。
"子京曰:"若如兄言,豈敢違命,[可不放弟共妻兒取别]?"皓曰:"弟即雲從命,且放弟再宿三日,日中克取弟來,[弟須]嚴備裝束侍我。
"于是二人相送而别。
别後,子京即喚親眷辭别,即令遣造棺木衣衾被褥所是送葬之具,事事嚴備。
内外諸親及州縣官寮,悉皆怪之,即問曰:"使君家内,安然無事,造作兇具,拟将何用?"子京曰:"我共見梁元皓為朋友,其人先死,今已奏聞閻羅王遣喚我來,共他為期,不可失時。
"子京則香湯沐浴,裝束已了,出門遙望,正見梁元皓鞍馬隊仗到來。
即語妻子眷屬曰:"我今死矣。
使君到門來,我不得久住,汝等共我辭别。
[别訖],取衣衾覆我面上。
"遂即命終。
子京死後一年,方來歸舍,檢校住三個月,還卻去,見者并言異哉,方知子京為太山主薄非虛也。
故語雲:梁元皓命終夭段子京。
吉兇之利,事有萬途,王子真(珍)得鬼力,段子京得[鬼]殃。
故曰:為力不同科,此之是也。
[事兇(出)《妖言傳》]。
昔有段孝真者,京兆人也,漢景帝時,舉孝真為長安縣令。
孝真志性清勤,歌揚聲于遐外,孝真以所乘之馬甚快,日行五百餘裡。
雍州刺史梁元緯以帝連婚,倚恃形勢,見真馬好,遂索真馬,真曰:"此馬已老不堪,又是父所乘之馬,不忍舍離,不敢辄奉使君。
"賜廳而坐。
緯恨嫌,即私遣人言道真取物,付獄禁身,不聽家人往看。
真知枉死,密使人私報其子:"刺史今為此馬,欲殺我,恨汝等幼小,未得官府,汝等但買[細好]紙三百張,筆五管,墨十挺,埋我之時着于我前頭,我自申論。
"刺史于獄中自令棒殺。
經一月餘日,漢景帝大會群臣政朝之次,真即将表而詣殿前,将使君梁元緯事條。
真即變為生人見身,道緯貪濁被枉殺臣,臣今録梁元緯罪狀條目如右,伏願陛下為臣究問。
景帝收表訖,忽然不見孝真,景帝驚怪曰:"宇宙之内,未見此事。
"遂捉梁元緯依狀究問,其事是實。
帝知枉殺孝真,即将梁元緯等罪人于真墓前斬之訖,遂拜真男為長安縣令。
莫言鬼無神異,段孝真神通感也。
出《博物傳》。
昔有秦始皇時,王道憑者,九縣人也。
小少之時,共同村人唐叔諧女文榆花色相知,共為夫婦。
道憑乃被征讨,沒落南蕃,九年不歸。
文榆父母見憑不還,欲娉與劉元祥為妻。
其女先與王憑志重,不肯改嫁,父母憶逼,遂适與劉元祥為妻,已經三年,女即恚死。
死後三年,王憑遂卻還家,借問此女在否,村人曰:"其女适與劉元祥為妻,已早死來三年。
"憑遂訪知墳墓[處,往到墓]前三喚女名,悲哭哽噎,良久乃蘇,達(遶)墳三匝,遂啟言曰:"本存終始,生死契不相違。
吾為公事牽纏,遂使許時離隔。
望同昔日,暫往相看。
若有神靈,使吾覩見,若也無神,從此永别。
"其女郎遂即見身,一如生存之時,問谇(訊)起居:"本情契要至重,以緣父母憶逼,為君永世不來,遂适與劉氏為妻,已經三年。
日夕相憶情深,恚怨而死。
今即來還,遂為夫婦,速掘墓破棺,我必活矣。
"憑曰:"審如此語,實是精靈通感,天地希有。
一人信者,立身之本。
"憑遂即發冢破棺,女郎即起結束,随憑還家。
其後夫劉元祥驚怪,深怅異哉。
經州下辭,言王憑,州縣無文可斷,遂奏秦始皇,始皇判與王道憑為妻,得一百十年而命終也。
昔有劉寄者,馮翊人也。
将牛一頭,向瀛州市賣,得絹二十三疋,回還向家。
至城一百九十裡,投主人王僧家止宿。
王僧兄弟三人,遂殺劉寄,抛屍靈在東園[枯井]裡埋之。
然寄精靈通感,即夜向家屬夢與兄雲:"[昨向]瀛州賣牛,得絹二十三疋。
回還去州,行至城南一百九十裡裡,[投寄主人王僧世家宿,為主人煞我,埋在舍東園裡枯井中,取絹東行南頭屋裡]櫃子中藏之。
"然兄夢覺驚恐,今有斯事,煩怨思慕,其弟今被賊所殺,夜來夢屬之言,必應有實也。
遂即訪問王僧家衣(之)舍,東園裡[枯井]捉獲弟屍靈,屋裡南頭櫃中得本絹二十三疋,一如神夢之言。
即捉王僧送州推勘,事事依實,都市(是)思尋鬼語,大有所憑,如此通于神明,坐作立報。
事出《南妖皇(異)記》。
昔有周宣王,信讒言,枉殺忠臣杜伯。
杜伯臨死之時,仰面向天曰:"[杜伯無罪],王曲取讒佞之言,枉殺臣。
[今死矣,無罪知複何言。
如其當先天下],經三年,必殺王,王莫不知。
"王知之,大怒曰:"我是萬乘之主,縱枉殺三五人,有何罪過!"遂殺之。
後更至三年,宣王遂出城田獵,行至城南[門外],見杜伯前後侍從鬼兵隊仗,乘赤馬,朱籠冠,赫奕,手執弓箭,當路向宣王射之。
[王]走退無路,百寮已下,鹹而(面)見之。
政射着王心,[王心痛],便即還宮,不經三日,宣王死矣。
古詩雲:凡人不可枉殺,立當得報。
事出《太史》。
昔有劉義狄者,中山人也,甚能善造千日之酒,飲者醉不亦千日。
時青州劉玄石善能飲酒,故來就狄飲千日之酒,狄語玄石曰:"酒沸未定,不堪君吃。
"玄石再三求乞取嘗,狄自取一盞與嘗。
飲盡,玄石更索,狄知克醉,語玄石曰:"今君已醉,待醒再來,當共君同飲。
"玄石嗔而遂去。
玄石至家,乃醉死,家人不知來由,遂即埋之。
至三年,狄往訪之玄石家,借問玄石,家人驚怪,玄石死來今見三載,服滿以除脫訖,于今始覓。
狄具言曰:"本共君飲酒之時,計應始醒,但往發冢破棺,看之的不死尒。
"家人即知狄語,開冢看之,玄石面上白汗流出,開眼而卧,遂起而言曰:"你等是甚人,向我前頭?飲酒醉卧,今始得醒。
"冢上人看來,得醉氣,猶三日不醒,是人見者,皆雲異哉。
昔有吳王孫權時,有李純者,襄陽紀南人也。
有一犬,字烏龍,純甚憐愛,行坐之處,每将随。
後純婦家飲酒醉,乃在路前野田草中倒卧。
其時襄陽太守劉遐出獵,見此地中草木至深,不知李純在草醉卧,遂遣人放火燒之。
然純犬見火來逼,與口曳純牽脫,不能得勝,遂于卧處直北相去六十餘步,有一水澗,其犬乃入水中,腕(宛)轉欲濕其體,來向純卧處四邊草上,周遍卧[處]合(令)草濕。
火至濕草邊遂即滅矣,純得免難,犬燃死。
太守及鄉人等與造棺木墳墓,高千餘尺,以禮葬之,今紀南有義犬冢,即此是也。
聞之者皆雲:異哉,狗犬猶能報主之恩,何況人乎! 昔有李信者,陳留信義人也,為人慈孝,善事父母。
年三十八,夜中夢見伺命鬼來取,将信向閻羅王前過,即判付司依法處分。
信即經王訴雲:"信與老母偏苦,小失父蔭,今既命盡豈敢有違。
但信母年老孤獨,信今來後,更無人看侍,伏願大王慈恩,乞命于後。
"問信母年命合幾許,鬼使曰:"檢信母籍年壽命,合得九十,更餘二十七年未盡。
"王曰:"少在二十七年,亦矜放之。
"鬼使更奏曰:"如信之徒,天下何限,今若放之,恐獲例者衆。
"王聞此語,還判從死。
鬼衆嗔信越訴,遂截頭手,抛着镬中煑之。
于時大王使人喚來,卻欲放信還家,侍養老母,鬼使曰:"你頭手已入镬中煑損,無由可得。
可借你别頭手,着過王了,卻來至此,與你好頭手将歸,慎勿私去。
今緣事逼,且與你胡頭,王且放歸家侍養老母。
"信聞放歸,心生歡喜,便即來還,忘卻放鬼使邊取好頭手。
[忽]然夢覺,其頭手并是胡人,信即煩惱,語其妻曰:"卿識我語聲否?"妻曰:"語聲一衆,有何異也?"信曰:"我昨夜夢見異事,卿若曉起時,将被覆我頭面。
若欲送食至床前,閉門而去,自取食之。
"其妻即依夫語,捉被覆之而去。
及送食來,語其夫曰:"有何異事?"忽即發聲被看之,乃有一胡床上而卧,其婦驚懼,走告姑曰:"阿家兒昨夜有何變怪,今有一婆羅門胡,在新婦床上而卧。
"姑聞此語,即将棒杖亂打信頭面,不聽分疏。
鄰裡聞聲者走來,問其事由,信方始得說委曲,始知是兒,遂抱悲哭。
漢帝聞之,怪而問曰:"自古至今,未聞此事,雖則假托胡頭,孝道之至,通于神明。
"即拜信為孝義大夫。
神夢之威乃至如此,異哉! 昔王子珍者,太原人也,父母憐愛,歎曰:"我兒一身未得好學。
"遂[遣]向定州博士邊孝先生下入學。
先生是陳留信義人也,其先生廣涉稽古,問對無窮,自孔子殁後,唯有邊先生一人,領徒三千,莫如歸伏,天下之人,無有勝者,是以四海之内,皆就邊先生學問。
子珍行至定州境内三十裡,在路側槐樹下止息。
有一鬼變作生人,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