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一

關燈
入署辦公,益無虛日。

    退食之暇,手不釋卷,于經世之務及在朝掌故,分彙記錄,凡十有八門。

    大學士琦善公在新疆辦理番案得罪,欽差大臣薩迎阿公前往查辦,奏請将琦善交刑部治罪,奉旨逮問。

     閏八月,琦善至京師,入刑曹,欽派軍機大臣三法司會審。

    琦善自供摺千馀言,謂由薩迎阿之陷害。

    在廷諸公亦頗咎薩公原奏之過。

    當時薩公代琦善任,未旋京邸。

    會審之際,琦善争辯不已。

    軍機章京邵懿辰駁诘供詞十九事,諸公不之省,乃議傳薩公所随帶查辦之司員四人,赴法堂與琦善對訊,至有議反坐者,公獨曰:“琦善雖位至将相,然既奉旨查辦,則研鞫乃其職分;司員職位雖卑,無有傳入廷尉與犯官對質之理。

    若因此得罰,将來大員有罪,誰敢過問者?且谕旨但令會審琦善,未聞訊及司員,必欲傳訊,當奏請奉旨然後可。

    ”争之甚力,詞氣抗厲,四坐為之悚動,其事遂已。

    廣西逆匪竄陷永安州城,僭僞王号。

    賽尚阿公督師由桂林進剿。

    二十一日,上禦門,聞永安失守之警,督兵将帥。

    皆奉旨申饬。

    二十六日,禮部考送軍機章京。

    二十九日,刑部考送軍機章京。

     九月初一日,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,為水災州縣豁免錢糧。

     十月十二日,欽派順天武鄉試大主考,以沈公兆霖為之副。

    是科中式武舉一百六十六名。

    十七日,試竣複命,召見。

    十一月初三日,監視郊壇開工。

    十九日,領同鄉京官具摺謝恩,為新甯縣經兵亂,奉旨蠲免錢糧與倉谷之未完者;又因武陵等州縣水災蠲緩錢糧。

     十二月十八日,公奏備陳民間疾苦一摺。

    奏稱:國貧不足患,惟民心渙散則為大患。

    目前之急務,其大端有三:一曰銀價太昂,錢糧難納;二曰盜賊太衆,良民難安;三曰冤獄太多,民氣難伸。

    其時銀價昂貴,朝野均以為苦。

    宣宗曾饬部院衙門、各省督撫議變通平價之法。

    公疏于弭盜賊請獄訟二條請申谕外省,思所以更張之。

    其平銀價一條,即于次日續遞銀錢并用章程一摺。

    奏稱:十年以來,中外臣工奏疏言錢法者,不為不多,臣之所深服者,惟吳文熔、劉良駒、朱尊三疏,謹就三臣原奏,參以管見,拟章程凡六條,并抄錄吳文等原疏,進呈禦覽。

    奉旨交戶部議奏。

    二十六日,監視慕陵隧道開工。

    是歲,公選錄古今體詩凡十八家,又選錄古文辭百篇,以見體要。

     「壬子」鹹豐二年,公四十二歲。

     正月二十四日,奉旨兼署吏部左侍郎,次日具摺謝恩。

     二月十九日,随扈祗谒慕陵。

    是月,廣西永安州賊竄出,官軍大挫,總兵官長瑞等四人陣亡。

    賊撲攻桂林省城,都統武壯公烏蘭太追賊至将軍橋陣亡。

    江公忠源之軍,初與烏公偕,至是回籍,益募楚勇赴桂林防剿。

     三月初二日,奉宣宗成皇帝永安地宮,上行虞祭禮回銮。

    初七日,奉神牌升附,頒恩诏于太和門。

    初八日,率同鄉京官遞摺謝恩,為豁免屯丁實欠。

    欽派會試搜檢大臣。

    十一日,廣西警報至都下,奉旨烏蘭太、向榮交部嚴加議處,賽尚阿交部議處。

    公赴部會議,以軍務關系重大,議處罪名宜從重者,不當比照成例。

     會議罷後,公專摺奏請從嚴議處,诏改從寬典焉。

    十八日,禮部奏請以宋臣韓琦從祀孔子廟廷。

    二十七日,奉旨派恭送太廟冊寶。

    三十日,公第六女生,後字衡山聶氏,婿名緝規。

    歐陽夫人之兄柄铨入都。

    是時粵匪猖獗,河工未合,京畿亢旱,人情驚懼。

    上诏求直言,内閣學士勝保上疏失檢,交部嚴議,部議降三級調用。

    公奏請特旨寬免勝保處分以廣言路一摺。

    上納用焉,疏留中。

     四月初一日,宣宗成皇帝升配,诏禮部諸臣各加一級。

    廣西省城解圍,賊竄陷全州,入湖南境,掠民船将浮湘而下。

    江公忠源以楚勇破之于蓑衣渡。

     五月,賊竄陷道州。

     六月十二日,欽命充江西鄉試正考官。

    次日遞摺謝恩。

    附片奏請試竣後,賞假兩月回籍省親。

    公自己亥之冬入都供職十有馀年,由翰林七遷至侍郎,眷遇甚隆,中間星岡公衰老疾笃屢恩乞假歸省,于勢未得。

    至是得江西試差,乃請假回籍,朱批允之。

    二十四日,馳驿出都。

    二十九日,過河間府,吳公廷棟權守河間,相見于途次。

     七月十三日,道過宿州。

    周公天爵方引病在籍,以函約公相見于旅店,縱談今古,自夜達旦,乃别去。

    二十五日,行抵安徽太和縣境小池驿,聞訃:江太夫人于六月十二日薨逝。

    公大恸,改服奔喪,取道黃梅縣,覓舟未得,乃乘小舟渡江,至九江府城,雇舟溯江西上。

    賊于六月由道州竄出,陷桂陽州。

    是月陷郴州,由安仁、醴陵下犯長沙省城。

    湖南各郡舊有會匪蠢焉欲動。

    湘鄉尤多匪蹤,縣令朱孫诒緝治甚勤,禮請邑中儒士羅公澤南、李公續賓兄弟、王公鑫、劉公蓉等,團結鄉勇,加以訓練,而竹亭公以鄉老巨望總其成。

    是時鄉團以湘鄉為稱首。

     八月十一日,公舟至黃州登陸。

    十三日,抵武昌。

    常公大醇為湖北巡撫,來唁。

    公始聞逆匪撲長沙之警。

    十四日,由武昌啟行,十八日,抵嶽州,取道湘陰、甯鄉。

    二十三日,抵家哭殡,旋谒星岡公墓。

    逆賊大股均至長沙,官軍亦漸集。

     江公忠源于南門外近賊壘為營,賊不得逞。

    诏以張亮基為湖南巡撫。

    張公入守長沙,以左公宗棠入贊軍幕。

     九月十三日,江太夫人葬于下腰裡宅後山内。

    賊用地道轟長沙城,官軍拒卻之。

    時承平日久,驟經兵亂,人心懼怯,僞言四起,雖未見賊之地亦相率挈家驚走。

    公在家遇鄉裡人,則教之以保守之方、鎮靜之道。

    賽尚阿公至長沙,奉旨逮問。

    以徐文缙為欽差大臣,督兵剿賊。

     十月,長沙圍解。

    賊渡湘西竄甯鄉、益陽,東出臨資口,大掠民船,竄湘陰,陷嶽州。

    官軍數自長沙拔營追之。

     十一月,賊船蔽江而下,陷漢陽府城。

    張公亮基于賊退後搜捕土匪甚嚴。

    留江公忠源之楚勇二千人駐省城防守,劄委湘鄉羅澤南、王鑫等招募湘勇千人入省垣防守。

    時巴陵匪徒晏仲武等作亂,江公忠源以楚勇往讨擒之。

    是月,湖南巡撫奉上谕:“前任丁憂侍郎曾國藩籍隸湘鄉,于湖南地方人情自必熟悉,著該撫傳旨,令其幫同辦理本省團練鄉民搜查土匪諸事務,伊必盡力,不負委任”等因。

     欽此。

     十二月,武昌省城失守,湖北巡撫常文節公大醇等殉難。

    十三日,公奉到寄谕,草疏懇請在家終制,并具呈請巡撫張公代奏,繕就未發,适張公專弁以函緻公,告武漢失守,人心惶恐,懇公一出。

    郭公嵩焘至公家,力勸出保桑梓。

    公乃毀前疏,于十七日起行,二十一日抵長沙,與張公亮基籌商,一以查辦匪徒為急務。

    二十二日,拜摺敬陳團練鄉民搜查土匪大概規模;且稱長沙省城兵力單薄,行伍空虛,不足以資守禦,因于省城立一大團,就各縣曾經訓練之鄉民招募來省,實力操練,既足資以剿捕土匪,于防守省城不無裨益。

    是摺奉朱批:“知道了,悉心辦理,以資防剿。

    ”欽此。

    公又附片奏稱:臣在京供職十有四年,今歲歸來,祖父母之墓已有宿草,臣母之葬亦未盡禮。

    若遽棄庭闱出而莅事,萬分不忍。

    請俟賊氛稍息,團防之事辦有頭緒,即當回籍守制,以遂烏私。

    維時羅公澤南,領所招湘鄉練勇三營,已至省城,仿前明戚繼光束伍成法,逐日操練,公為之酌定訓練章程,故疏中及之。

    其後良将輩出,實濫觞于此。

    浏陽會匪煽亂,号曰征義堂,其匪酋為周國瑜,聚黨逾萬人。

    江公忠源以楚勇往,出其不意,一戰破平之。

     武昌陷後,诏授向榮為欽差大臣,徐廣缙逮問,前湖廣總督程■采革職;诏以張亮基署總督,又特命琦善為欽差大臣,偕直隸提督陳金绶、内閣學士勝保督兵馳赴楚豫之交,堵賊北竄;又以兩江總督陸建瀛為欽差大臣,出省堵剿。

    
0.075994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