緒 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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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武俠小說是中國文學中頗具有民族特色的品種。

     武俠小說讀者之多,影響之大,可謂列各種文學樣式之冠。

     但多少年來,居然很少有人去研究具有中國氣派、顯示民族特色的武俠小說。

    這是一種怪現象。

     某些眼高手低的文學評論家對它不屑一顧,甚至把它貶得一無是處,将其排斥于文學範疇之外。

    這更是一種怪現象。

     這種奇怪的文學現象,很值得我們反思。

     二 何謂武俠小說?香港著名作家倪匡下過定義;武+俠+小說=武俠小說。

     這個結論是正确的 但構成武俠小說的三要素,卻成了世人輕視它的三個原因。

     先談小說。

    在封建時代,小說是不入流的。

    《莊子·外物》篇說: “飾小說以幹縣令,其于大達亦遠矣。

    ”可見,“小說”原與“大達”相對立。

    “小說”專指瑣屑的言論。

    道貌岸然的君子輕視它,附庸風雅的文人也輕視它。

    班固在《漢書·藝文志》中将小說列為九流十家之一,但排在最末一位。

     小說在封建社會的命運就是如此,武俠小說自然更等而下之。

     “五四”時期,文藝新思潮洶湧澎湃,借鑒歐美文學手法,強調文學為現實服務,其功績不可低估;但因此而排斥武俠小說,否定其内容與形式,卻未必公允。

     再談武與俠。

    “俠”之名,初見于《韓非子·五蠹》篇。

    韓非論俠: “俠以武犯禁”,換句話說,即俠客帶劍聚衆,好武鬥勇,犯上作亂。

    韓非列遊俠為“五蠹”之一。

    作為法家代表人物的韓非厭惡俠客,其他諸家呢?孔子不語“怪、力、亂、神”,孔老夫子為統治者安民謀劃,自然不會喜歡俠客。

    墨子的某些主張與俠的行為相近,但他又主張“非攻”與“兼愛”,與俠客的信仰并不一緻。

    老子清心寡欲,“無為而治”,莊子飄然出世;黃老之學與俠義精神更是風馬牛不相及。

    可見,武俠為傳統的中國文化思想所不容。

     統治階級當然不會喜歡俠客。

    拔刀相助,劫富濟貧,聚衆起義,替天行道,都是犯上作亂。

    一些統治者</PGN0002.TXT/PGN>在打天下時,曾重視網羅一批有俠義精神的勇士為其賣命;一旦坐定江山,就不準他們亂說亂動;對于文學作品中的俠客形象,也視為不安定因素。

    《水浒傳》對俠義精神略作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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