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三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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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為今日計,論法不論情。

    河西未壞以前,舉朝所惜者,什七在化貞,今不能為化貞惜也。

    河西既壞以後,舉朝所寬者什九在廷弼,今亦不能為廷弼寬也。

    策撫臣者,謂宜責令還赴廣甯,聯屬西部。

    然而廥庫已竭,其能赤手效包胥乎?策經臣者,謂宜仍責守關。

    然所謂守者,将如廷弼前議三十萬兵數十萬饷,以圖後效乎?抑止令率殘卒出關外,姑示不殺乎?凡此無一可者。

    及今不定逃臣之律,殘疆其奚賴焉?”其後治失事罪,蓋略如震旸疏雲。

     已,遂劾大學士沈纮結納奉聖夫人及諸中官為朋黨,具發其構殺故監王安狀。

    忠賢即日傳旨谪震旸。

    震旸陛辭,複上田賦、河渠二議。

    以逐臣不當建議,再镌二級以歸。

     震旸在垣八月,章奏凡數十上。

    崇祯初,召複故官,震旸已前卒。

    因其子主事峒曾請,特贈太常少卿。

     方震旸之論客氏也,給事中祁門倪思輝、臨川硃欽相疏繼之。

    帝大恚,并貶三官。

    大學士劉一燝、尚書周嘉谟等交章論救,皆不納。

    禦史吳縣王心一言之尤切,帝怒,貶官如之。

    心一同官龍溪馬鳴起複抗疏谏,且言客氏六不可留。

    帝議加重譴,用一燝等言,奪俸一年。

     先是,元年正月,客氏未出宮,诏給土田二十頃,為護墳香火赀。

    又诏魏進忠侍衛有功,待陵工告竣,并行叙錄。

    心一抗疏言:“陛下眷念二人,加給土田,明示優錄,恐東征将士聞而解體。

    況梓宮未殡,先念保姆之香火,陵工未成,強入奄侍之勤勞,于理為不順,于情為失宜。

    ”不報。

    至是,與思輝、欽相并貶,廷臣請召還者十餘疏。

    皇子生,诏思輝、欽相、心一、鳴起并複故官。

     欽相尋擢太仆少卿。

    楊漣既劾魏忠賢,欽相亦抗疏極論。

    五年以右佥都禦史巡撫福建,讨賊楊六、蔡三、鐘六等有功。

    旋以忤忠賢,除名。

    思輝,崇祯時終南京督儲尚書,心一終刑部侍郎,鳴起終南京右都禦史。

      王允成,字述文,澤州人。

    萬曆中舉于鄉,除獲鹿知縣。

    以治行異等,征授南京禦史。

    時甲科勢重,乙科多卑下之。

    允成體貌魁梧,才氣飙發,欲淩甲科出其上,首疏論遼左失事諸臣,請正刑辟。

     熹宗即位,廷臣方争論“梃擊”、“移宮”事,而帝降兩谕罪選侍,因言移宮後相安狀。

    大學士方從哲封還上谕。

    允成陳保治十事,中言:“張差闖宮,說者謂瘋癫。

    青宮豈發瘋之地?龐保、劉成豈并瘋之人?言念及此,可為寒心。

    今鄭氏四十年之恩威猶在,卵翼心腹寔繁有徒,陛下當思所以防之。

    比者,聖谕多從中出,當,則開炀竈之端;不當,而臣下争執,必成反汗之勢,孰若事無大小,盡歸内閣。

    至元輔方從哲,屢劾不去。

    陛下于選侍移宮後,發一敕谕,不過如常人表明心迹耳,從哲辄封還。

    夫封後之命,都督之命,貶谪周朝瑞之命,何皆不封還?司馬昭之心,路人知之矣。

    ”姚宗文閱視遼左,與熊廷弼相失,歸而鼓同列攻之。

    允成惡其奸,再疏論列。

     天啟元年,疏請恤先朝直臣,列楊天民等三十六人以上,帝納之。

    俄陳任輔弼、擇經略、慎中樞、專大帥、更戎政、嚴賞罰數事,末言:“方今最可慮者,陛下孤立禁中。

    先朝怙權恃寵諸奄,與今日左右近習,互相忌嫉,恐乘機肆毒,彼此相戕。

    夫防護禁庭,責在内閣及司禮。

    務令潛消默化,俾聖躬與皇弟,并得高枕無憂,斯為根本至計。

    ”時韪其言。

     已,劾刑部尚書黃克缵倡言保護選侍,贻誤賈繼春,又曲庇盜寶内侍,至辨禦史焦源溥綱常一疏,刺謬特甚。

    已,極論内降及留中之害,末複規切閣部大臣。

    忤旨,停俸。

    給事中毛士龍劾府丞邵輔忠,允成亦偕同官李希孔斥輔忠。

    已,極言綱紀廢弛,請戒姑息、破因循,指斥時事甚悉。

     當是時,中貴劉朝、魏進忠與乳媪客氏相倚為奸。

    允成抗疏曆數其罪,略言:“内廷顧命之珰,犬食其餘,不蒙帷蓋之澤;外廷顧命之老,中旨趣出,立見田裡之收。

    以小馬為馳騁之赀,誰啟盤于遊田之漸;以大臣為釋忿之地,誰啟咈其耇長之心。

    劉朝輩初亦不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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