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九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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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
臣父死,臣祖母複死,臣茕然一孤,必不獨生。
冀陛下哀憐,置臣辟,而赦臣父,苟延母子二人之命。
陛下僇臣,不傷臣心。
臣被僇,不傷陛下法。
謹延頸以俟白刃。
”通政使陳經為入奏。
帝覽之恻然,令法司再議。
尚書聶賢與都禦史廷相言,前所引律,情與法不相麗,宜用奏事不實律,輸贖還職,帝不許。
乃言恩情重律輕,請戍之邊徼。
制可。
遂遣戍雷州。
而鋐亦後兩月罷矣。
越六年,遇赦還。
家居,專為德于鄉。
穆宗即位,錄先朝直言。
恩年已七十餘,即家拜大理寺丞,緻仕。
複從有司言,旌行可為孝子。
恩年八十一,卒。
行可既脫父于死,越數年登鄉薦。
久之,不第。
谒選,得光祿署正。
遷應天府通判,有善政。
弟時可,隆慶五年進士。
累官按察使。
以文名。
宋邦輔,字子相,東流人。
既罷歸,躬耕養親,妻操井臼,子樵牧。
歲時與田夫會飲,醉即作歌相和,高鳳動遠迩。
士大夫造其門者,屏輿從而後入焉。
薛宗铠,字子修,行人司正侃從子也。
嘉靖二年與從父僑同成進士。
授貴溪知縣,補将樂,調建陽。
求硃子後,複之,以主祀事。
歲饑振倉粟,先發後聞。
給由赴京,留拜禮科給事中,以逋賦還任。
至則民争輸,課更最,仍诏入垣。
再遷戶科左給事中。
吏部尚書汪鋐以私憾斥王臣等,宗铠白其枉。
語具《戚賢傳》。
其後,鋐愈驕。
會禦史曾翀、戴銑劾南京尚書劉龍、聶賢等九人。
鋐覆疏,具留之。
帝召大學士李時,言:鋐有私,留三人而斥其六。
宗铠與同官孫應奎複言:鋐肆奸植黨,擅主威福,巧庇龍等,上格明诏,下負公論,且縱二子為奸利。
鋐疏辨乞休,帝不許。
而給事禦史翁溥、曹逵等更相繼劾鋐。
鋐又抗辨,且極诋宗铠等挾私。
翀複言:“鋐一經論劾,辄肆中傷,诤臣杜口已三年。
蔽塞言路,罪莫大,乞立正厥辟。
”帝果罷鋐官,而責宗铠言不早。
又惡翀“诤臣杜口”語,執下鎮撫司鞫訊。
詞連應奎,逵及禦史方一桂,皆杖阙下。
斥宗铠、翀、一桂為民,镌應奎、溥、逵等級,調外。
宗铠、翀死杖下。
時十四年九月朔也。
隆慶初,複宗铠官,贈太常少卿。
曾翀,字習之,霍丘人。
以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,改禦史。
廷杖垂斃,曰:“臣言已行,臣死何憾!”神色無變。
隆慶初,贈太常少卿。
楊爵,字伯珍,富平人。
年二十始讀書。
家貧,燃薪代燭。
耕隴上,辄挾冊以誦。
兄為吏,忤知縣系獄。
爵投牒直之,并系。
會代者至,爵上書訟冤。
代者稱奇士,立釋之,資以膏火。
益奮于學,立意為奇節。
從同郡韓邦奇遊,遂以學行名。
登嘉靖八年進士,授行人。
帝方崇飾禮文,爵因使王府還,上言:“臣奉使湖廣,睹民多菜色,挈筐操刃,割道殍食之。
假令周公制作,盡複于今,何補老赢饑寒之衆!”奏入,被俞旨。
久之,擢禦史,以母老乞歸養。
母喪,廬墓,冬月筍生。
推車糞田,妻馌于旁,見者不知其禦史也。
服阕,起故官。
帝經年不視朝。
歲頻旱,日夕建齋醮,修雷壇,屢興工作。
方士陶仲文加宮保,而太仆卿楊最谏死,翊國公郭勳尚承寵用事。
二十年元日,微雪。
大學士夏言、尚書嚴嵩等作頌稱賀。
爵撫膺太息,中宵不能寐。
逾月乃上書極谏曰: 今天下大勢,如人衰病已極。
腹心百骸,莫不受患。
即欲拯之,無措手地。
方且奔競成俗,赇賂公行,遇災變而不憂,非祥瑞而稱賀,讒谄面谀,流為欺罔,士風人心,頹壤極矣。
诤臣拂士日益遠,而快情恣意之事無敢龃龉于其間,此天下大憂也。
去年自夏入秋,恒旸不雨。
畿輔千裡,已無秋禾。
既而一冬無雪,元日微雪即止。
民失所望,憂旱之心遠近相同。
此正撤樂減膳,憂懼不甯之時,而輔臣言等方以為符瑞,而稱頌之。
欺天欺人,不已甚乎!翊國公勳,中外皆知為大奸大蠹,陛下寵之,使谂惡肆毒,群狡趨赴,善類退處。
此任用匪人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一也。
臣巡視南城,一月中凍餒死八十人。
五城共計,未知有幾。
孰非陛下赤子,欲延須臾之生而不能。
而土木之功,十年未止。
工部屬官增設至數十員,又遣官遠修雷壇。
以一方士之故,朘民膏血而不知恤,是豈不可以已乎?況今北寇跳梁,内盜竊發,加以頻年災沴,上下交空,尚可勞民糜費,結怨天下哉?此興作未已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二也。
陛下即位之初,勵精有為,嘗以《敬一箴》頒示天下矣。
乃數年以來,朝禦希簡,經筵曠廢。
大小臣庶,朝參辭謝,未得一睹聖容。
敷陳複逆,未得一聆天語。
恐人心日益怠媮,中外日益渙散,非隆古君臣都俞籲咈、協恭圖治之氣象也。
此朝講不親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三也。
左道惑衆,聖王必誅。
今異言異服列于朝苑,金紫赤绂賞及方外。
夫保傅之職坐而論道,今舉而畀之奇邪之徒。
流品之亂莫以加矣。
陛下誠與公卿賢士日論治道,則心正身修,天地鬼神莫不祐享,安用此妖誕邪妄之術,列諸清禁,為聖躬累耶!臣聞上之所好,下必有甚。
近者妖盜繁興,誅之不息。
風聲所及,人起異議。
贻四方之笑,取百世之譏,非細故也。
此信用方術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四也。
陛下臨禦之初,延訪忠謀,虛懷納谏。
一時臣工言過激切,獲罪多有。
自此以來,臣下震于天威,懷危慮禍,未聞複有犯顔直谏以為沃心助者。
往歲,太仆卿楊最言出而身殒,近日贊善羅洪先等皆以言罷斥。
國體治道,所損甚多。
臣非為最等惜也。
古今有國家者,未有不以任谏而興,拒谏而亡。
忠荩杜口,則讒谀交進,安危休戚無由得聞。
此阻抑言路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五也。
望陛下念祖宗創業之艱難,思今日守成為不易,覽臣所奏,賜之施行,宗社幸甚。
先是,七年三月,靈寶縣黃河清,帝遣使祭河神。
大學士楊一清、張璁等屢疏請賀,禦史鄞人周相抗疏言:“河未清,不足虧陛下德。
今好谀喜事之臣張大文飾之,佞風一開,獻媚者将接踵。
願罷祭告,止稱賀,诏天下臣民毋奏祥瑞,水旱蝗蝻即時以聞。
”帝大怒,下相诏獄拷掠之,複杖于廷,谪韶州經曆。
而諸慶典亦止不行。
及帝中年,益惡言者,中外相戒無敢觸忌諱。
爵疏诋符瑞,且詞過切直。
帝震怒,立下诏獄搒掠,血肉狼籍,關以五木,死一夕複甦。
所司請送法司拟罪,帝不許,命嚴锢之。
獄卒以帝意不測,屏其家人,不許納飲食。
屢濱于死,處之泰然。
既而主事周天佑、禦史浦鋐以救爵,先後箠死獄中,自是無敢救者。
逾年,工部員外郎劉魁,再逾年,給事中周怡,皆以言事同系,曆五年不釋。
至二十四年八月,有神降于乩。
帝感其言,立出三人獄。
未逾月,尚書熊浃疏言乩仙之妄。
帝怒曰:“我固知釋爵,諸妄言歸過者紛至矣。
”複令東廠追執之。
爵抵家甫十日,校尉至。
與共麥飯畢,即就道。
尉曰:“盍處置家事?”爵立屏前呼婦曰:“朝廷逮我,我去矣。
”竟去不顧,左右觀者為泣下。
比三人至,複同系鎮撫獄,桎梏加嚴,飲食屢絕,适有天幸得不死。
二十六年十一月,大高玄殿災,帝禱于露台。
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,遂傳诏急釋之。
居家二年,一日晨起,大鳥集于舍。
爵曰:“伯起之祥至矣。
”果三日而卒。
隆慶初,複官,贈光祿卿,任一子。
萬曆中,賜谥忠介。
爵之初入獄也,帝令東廠伺爵言動,五日一奏。
校尉周宣稍左右之,受譴。
其再至,治廠事太監徐府奏報。
帝以密谕不宜宣,亦重得罪。
先後系七年,日與怡、魁切劘講論,忘其困。
所著《周易辨說》、《中庸解》,則獄中作也。
浦鋐,字汝器,文登人。
正德十二年進士。
授洪洞知縣,有異政。
嘉靖初,召為禦史。
刑部尚書林俊去國,中官秦文已斥複用,鋐疏力争之。
且言武定侯郭勳奸貪,宜罷其兵權。
忤旨,奪俸三月。
以養母歸。
母喪除,起掌河南道事。
給事中饒秀考察黜,讦鋐與同官張祿、段汝砺,給事中李鳳來,考功郎餘胤緒,談省署得失,鋐等坐罷。
家居七年,廷臣交薦。
起故官,出按陝西,連上四十餘疏。
總督楊守禮請破格超擢,未報。
而楊爵以直谏系诏獄,鋐馳疏申救曰:“臣惟
臣父死,臣祖母複死,臣茕然一孤,必不獨生。
冀陛下哀憐,置臣辟,而赦臣父,苟延母子二人之命。
陛下僇臣,不傷臣心。
臣被僇,不傷陛下法。
謹延頸以俟白刃。
”通政使陳經為入奏。
帝覽之恻然,令法司再議。
尚書聶賢與都禦史廷相言,前所引律,情與法不相麗,宜用奏事不實律,輸贖還職,帝不許。
乃言恩情重律輕,請戍之邊徼。
制可。
遂遣戍雷州。
而鋐亦後兩月罷矣。
越六年,遇赦還。
家居,專為德于鄉。
穆宗即位,錄先朝直言。
恩年已七十餘,即家拜大理寺丞,緻仕。
複從有司言,旌行可為孝子。
恩年八十一,卒。
行可既脫父于死,越數年登鄉薦。
久之,不第。
谒選,得光祿署正。
遷應天府通判,有善政。
弟時可,隆慶五年進士。
累官按察使。
以文名。
宋邦輔,字子相,東流人。
既罷歸,躬耕養親,妻操井臼,子樵牧。
歲時與田夫會飲,醉即作歌相和,高鳳動遠迩。
士大夫造其門者,屏輿從而後入焉。
薛宗铠,字子修,行人司正侃從子也。
嘉靖二年與從父僑同成進士。
授貴溪知縣,補将樂,調建陽。
求硃子後,複之,以主祀事。
歲饑振倉粟,先發後聞。
給由赴京,留拜禮科給事中,以逋賦還任。
至則民争輸,課更最,仍诏入垣。
再遷戶科左給事中。
吏部尚書汪鋐以私憾斥王臣等,宗铠白其枉。
語具《戚賢傳》。
其後,鋐愈驕。
會禦史曾翀、戴銑劾南京尚書劉龍、聶賢等九人。
鋐覆疏,具留之。
帝召大學士李時,言:鋐有私,留三人而斥其六。
宗铠與同官孫應奎複言:鋐肆奸植黨,擅主威福,巧庇龍等,上格明诏,下負公論,且縱二子為奸利。
鋐疏辨乞休,帝不許。
而給事禦史翁溥、曹逵等更相繼劾鋐。
鋐又抗辨,且極诋宗铠等挾私。
翀複言:“鋐一經論劾,辄肆中傷,诤臣杜口已三年。
蔽塞言路,罪莫大,乞立正厥辟。
”帝果罷鋐官,而責宗铠言不早。
又惡翀“诤臣杜口”語,執下鎮撫司鞫訊。
詞連應奎,逵及禦史方一桂,皆杖阙下。
斥宗铠、翀、一桂為民,镌應奎、溥、逵等級,調外。
宗铠、翀死杖下。
時十四年九月朔也。
隆慶初,複宗铠官,贈太常少卿。
曾翀,字習之,霍丘人。
以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,改禦史。
廷杖垂斃,曰:“臣言已行,臣死何憾!”神色無變。
隆慶初,贈太常少卿。
楊爵,字伯珍,富平人。
年二十始讀書。
家貧,燃薪代燭。
耕隴上,辄挾冊以誦。
兄為吏,忤知縣系獄。
爵投牒直之,并系。
會代者至,爵上書訟冤。
代者稱奇士,立釋之,資以膏火。
益奮于學,立意為奇節。
從同郡韓邦奇遊,遂以學行名。
登嘉靖八年進士,授行人。
帝方崇飾禮文,爵因使王府還,上言:“臣奉使湖廣,睹民多菜色,挈筐操刃,割道殍食之。
假令周公制作,盡複于今,何補老赢饑寒之衆!”奏入,被俞旨。
久之,擢禦史,以母老乞歸養。
母喪,廬墓,冬月筍生。
推車糞田,妻馌于旁,見者不知其禦史也。
服阕,起故官。
帝經年不視朝。
歲頻旱,日夕建齋醮,修雷壇,屢興工作。
方士陶仲文加宮保,而太仆卿楊最谏死,翊國公郭勳尚承寵用事。
二十年元日,微雪。
大學士夏言、尚書嚴嵩等作頌稱賀。
爵撫膺太息,中宵不能寐。
逾月乃上書極谏曰: 今天下大勢,如人衰病已極。
腹心百骸,莫不受患。
即欲拯之,無措手地。
方且奔競成俗,赇賂公行,遇災變而不憂,非祥瑞而稱賀,讒谄面谀,流為欺罔,士風人心,頹壤極矣。
诤臣拂士日益遠,而快情恣意之事無敢龃龉于其間,此天下大憂也。
去年自夏入秋,恒旸不雨。
畿輔千裡,已無秋禾。
既而一冬無雪,元日微雪即止。
民失所望,憂旱之心遠近相同。
此正撤樂減膳,憂懼不甯之時,而輔臣言等方以為符瑞,而稱頌之。
欺天欺人,不已甚乎!翊國公勳,中外皆知為大奸大蠹,陛下寵之,使谂惡肆毒,群狡趨赴,善類退處。
此任用匪人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一也。
臣巡視南城,一月中凍餒死八十人。
五城共計,未知有幾。
孰非陛下赤子,欲延須臾之生而不能。
而土木之功,十年未止。
工部屬官增設至數十員,又遣官遠修雷壇。
以一方士之故,朘民膏血而不知恤,是豈不可以已乎?況今北寇跳梁,内盜竊發,加以頻年災沴,上下交空,尚可勞民糜費,結怨天下哉?此興作未已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二也。
陛下即位之初,勵精有為,嘗以《敬一箴》頒示天下矣。
乃數年以來,朝禦希簡,經筵曠廢。
大小臣庶,朝參辭謝,未得一睹聖容。
敷陳複逆,未得一聆天語。
恐人心日益怠媮,中外日益渙散,非隆古君臣都俞籲咈、協恭圖治之氣象也。
此朝講不親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三也。
左道惑衆,聖王必誅。
今異言異服列于朝苑,金紫赤绂賞及方外。
夫保傅之職坐而論道,今舉而畀之奇邪之徒。
流品之亂莫以加矣。
陛下誠與公卿賢士日論治道,則心正身修,天地鬼神莫不祐享,安用此妖誕邪妄之術,列諸清禁,為聖躬累耶!臣聞上之所好,下必有甚。
近者妖盜繁興,誅之不息。
風聲所及,人起異議。
贻四方之笑,取百世之譏,非細故也。
此信用方術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四也。
陛下臨禦之初,延訪忠謀,虛懷納谏。
一時臣工言過激切,獲罪多有。
自此以來,臣下震于天威,懷危慮禍,未聞複有犯顔直谏以為沃心助者。
往歲,太仆卿楊最言出而身殒,近日贊善羅洪先等皆以言罷斥。
國體治道,所損甚多。
臣非為最等惜也。
古今有國家者,未有不以任谏而興,拒谏而亡。
忠荩杜口,則讒谀交進,安危休戚無由得聞。
此阻抑言路,足以失人心而緻危亂者,五也。
望陛下念祖宗創業之艱難,思今日守成為不易,覽臣所奏,賜之施行,宗社幸甚。
先是,七年三月,靈寶縣黃河清,帝遣使祭河神。
大學士楊一清、張璁等屢疏請賀,禦史鄞人周相抗疏言:“河未清,不足虧陛下德。
今好谀喜事之臣張大文飾之,佞風一開,獻媚者将接踵。
願罷祭告,止稱賀,诏天下臣民毋奏祥瑞,水旱蝗蝻即時以聞。
”帝大怒,下相诏獄拷掠之,複杖于廷,谪韶州經曆。
而諸慶典亦止不行。
及帝中年,益惡言者,中外相戒無敢觸忌諱。
爵疏诋符瑞,且詞過切直。
帝震怒,立下诏獄搒掠,血肉狼籍,關以五木,死一夕複甦。
所司請送法司拟罪,帝不許,命嚴锢之。
獄卒以帝意不測,屏其家人,不許納飲食。
屢濱于死,處之泰然。
既而主事周天佑、禦史浦鋐以救爵,先後箠死獄中,自是無敢救者。
逾年,工部員外郎劉魁,再逾年,給事中周怡,皆以言事同系,曆五年不釋。
至二十四年八月,有神降于乩。
帝感其言,立出三人獄。
未逾月,尚書熊浃疏言乩仙之妄。
帝怒曰:“我固知釋爵,諸妄言歸過者紛至矣。
”複令東廠追執之。
爵抵家甫十日,校尉至。
與共麥飯畢,即就道。
尉曰:“盍處置家事?”爵立屏前呼婦曰:“朝廷逮我,我去矣。
”竟去不顧,左右觀者為泣下。
比三人至,複同系鎮撫獄,桎梏加嚴,飲食屢絕,适有天幸得不死。
二十六年十一月,大高玄殿災,帝禱于露台。
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,遂傳诏急釋之。
居家二年,一日晨起,大鳥集于舍。
爵曰:“伯起之祥至矣。
”果三日而卒。
隆慶初,複官,贈光祿卿,任一子。
萬曆中,賜谥忠介。
爵之初入獄也,帝令東廠伺爵言動,五日一奏。
校尉周宣稍左右之,受譴。
其再至,治廠事太監徐府奏報。
帝以密谕不宜宣,亦重得罪。
先後系七年,日與怡、魁切劘講論,忘其困。
所著《周易辨說》、《中庸解》,則獄中作也。
浦鋐,字汝器,文登人。
正德十二年進士。
授洪洞知縣,有異政。
嘉靖初,召為禦史。
刑部尚書林俊去國,中官秦文已斥複用,鋐疏力争之。
且言武定侯郭勳奸貪,宜罷其兵權。
忤旨,奪俸三月。
以養母歸。
母喪除,起掌河南道事。
給事中饒秀考察黜,讦鋐與同官張祿、段汝砺,給事中李鳳來,考功郎餘胤緒,談省署得失,鋐等坐罷。
家居七年,廷臣交薦。
起故官,出按陝西,連上四十餘疏。
總督楊守禮請破格超擢,未報。
而楊爵以直谏系诏獄,鋐馳疏申救曰:“臣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