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三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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滇凡十七年,土地貢賦、法令條格皆所裁定。
民間喪祭冠婚鹹有定制,務變其俗。
滇人遵用之。
朝士董倫、王景輩谪其地,皆接以禮意。
惠帝即位,召為吏部尚書。
诏征遺逸士集阙下。
紞所選用,皆當其才。
會修《太祖實錄》,命試翰林編纂官,紞奏楊士奇第一。
士奇由是知名。
成祖入京師,錄中朝奸臣二十九人,紞與焉。
以茹瑺言,宥仍故職。
無何,帝臨朝而歎,咎建文時之改官制者。
乃令紞及戶部尚書王鈍解職務,月給半俸,居京師。
紞懼,自經于吏部後堂,妻子相率投池中死。
紞在吏部,值變官制,小吏張祖言曰:“高皇帝立法創制,規模甚遠。
今更之,未必勝,徒滋人口,願公力持之。
”紞不能用,然心賢祖,奏為京衛知事。
後紞死,屬吏無敢視者,唯祖經紀其喪。
世傳燕師入京,紞即自經死;嚴震直奉使至雲南,遇建文君悲怆吞金死。
考諸國史,非其實也。
時有毛泰亨者,建文時為吏部侍郎,與紞同事。
紞死,泰亨亦死。
王鈍,字士魯,太康人。
元末猗氏縣尹。
洪武中,征授禮部主事,曆官福建參政,以廉慎聞。
遣谕麓川,卻其贈。
或曰:“不受恐遠人疑貳。
”鈍乃受之。
還至雲南,輸之官庫。
二十三年遷浙江左布政使。
在浙十年,名與張紞埒。
帝嘗稱于朝,以勸庶僚。
建文初,拜戶部尚書。
成祖入,逾城走,為邏卒所執。
诏仍故官。
未幾,與紞俱罷。
尋命同工部尚書嚴震直等分巡山西、河南、陝西、山東,又同新昌伯唐雲經理北平屯種。
承制再上疏言事,皆允行。
永樂二年四月賜敕以布政使緻仕。
既歸,郁郁死。
子淪,永樂四年進士。
仁宗時遷鄭王府左長史,數以禮谏王。
嘗拟荀卿《成相篇》,撰十二章以獻。
語切,與王不合。
召改戶部郎中。
英宗即位,擢戶部右侍郎,巡撫浙江,有惠政。
母喪起複,入觐,留攝部事。
尋以老乞歸,卒。
鄭賜,字彥嘉,建甯人。
洪武十八年進士。
授監察禦史。
時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谪戍,賜嘗奉命于龍江編次行伍。
方暑,諸囚憊甚。
賜脫其械,俾僦舍止息,周其飲食,病者與醫藥,多所全活。
秩滿當遷,湖廣布政司參議阙,命賜與檢讨吳文為之。
二人協心劃弊,民以甯輯,苗獠畏懷。
母喪,去。
服除,改北平參議,事成祖甚謹。
複坐累谪戍安東屯。
及惠帝即位,成祖及楚王桢皆舉賜為長史。
不許,召為工部尚書。
燕兵起,督河南軍扼燕。
成祖入京師,李景隆讦賜罪亞齊、黃。
逮至,帝曰:“吾于汝何如,乃相背耶?”賜曰:“盡臣職耳。
”帝笑釋之,授刑部尚書。
永樂元年,劾都督孫嶽擅毀太祖所建寺,诏安置海南。
嶽,建文時守鳳陽,嘗毀寺材,修戰艦以禦燕軍,燕知其有備,取他道南下,故賜劾之。
二年劾李景隆陰養亡命,謀不軌。
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,炳文自經死。
皆揣帝意所惡者。
祁陽教谕康孔高朝京師還,枉道省母。
會母疾,留侍九閱月不行。
賜請逮問孔高,罪當杖。
帝曰:“母子暌數年,一旦相見難遽舍,況有疾,可矜也。
”命複其官。
三年秋,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。
四年正月,西域貢佛舍利,賜因請釋囚。
帝曰:“梁武、元順
民間喪祭冠婚鹹有定制,務變其俗。
滇人遵用之。
朝士董倫、王景輩谪其地,皆接以禮意。
惠帝即位,召為吏部尚書。
诏征遺逸士集阙下。
紞所選用,皆當其才。
會修《太祖實錄》,命試翰林編纂官,紞奏楊士奇第一。
士奇由是知名。
成祖入京師,錄中朝奸臣二十九人,紞與焉。
以茹瑺言,宥仍故職。
無何,帝臨朝而歎,咎建文時之改官制者。
乃令紞及戶部尚書王鈍解職務,月給半俸,居京師。
紞懼,自經于吏部後堂,妻子相率投池中死。
紞在吏部,值變官制,小吏張祖言曰:“高皇帝立法創制,規模甚遠。
今更之,未必勝,徒滋人口,願公力持之。
”紞不能用,然心賢祖,奏為京衛知事。
後紞死,屬吏無敢視者,唯祖經紀其喪。
世傳燕師入京,紞即自經死;嚴震直奉使至雲南,遇建文君悲怆吞金死。
考諸國史,非其實也。
時有毛泰亨者,建文時為吏部侍郎,與紞同事。
紞死,泰亨亦死。
王鈍,字士魯,太康人。
元末猗氏縣尹。
洪武中,征授禮部主事,曆官福建參政,以廉慎聞。
遣谕麓川,卻其贈。
或曰:“不受恐遠人疑貳。
”鈍乃受之。
還至雲南,輸之官庫。
二十三年遷浙江左布政使。
在浙十年,名與張紞埒。
帝嘗稱于朝,以勸庶僚。
建文初,拜戶部尚書。
成祖入,逾城走,為邏卒所執。
诏仍故官。
未幾,與紞俱罷。
尋命同工部尚書嚴震直等分巡山西、河南、陝西、山東,又同新昌伯唐雲經理北平屯種。
承制再上疏言事,皆允行。
永樂二年四月賜敕以布政使緻仕。
既歸,郁郁死。
子淪,永樂四年進士。
仁宗時遷鄭王府左長史,數以禮谏王。
嘗拟荀卿《成相篇》,撰十二章以獻。
語切,與王不合。
召改戶部郎中。
英宗即位,擢戶部右侍郎,巡撫浙江,有惠政。
母喪起複,入觐,留攝部事。
尋以老乞歸,卒。
鄭賜,字彥嘉,建甯人。
洪武十八年進士。
授監察禦史。
時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谪戍,賜嘗奉命于龍江編次行伍。
方暑,諸囚憊甚。
賜脫其械,俾僦舍止息,周其飲食,病者與醫藥,多所全活。
秩滿當遷,湖廣布政司參議阙,命賜與檢讨吳文為之。
二人協心劃弊,民以甯輯,苗獠畏懷。
母喪,去。
服除,改北平參議,事成祖甚謹。
複坐累谪戍安東屯。
及惠帝即位,成祖及楚王桢皆舉賜為長史。
不許,召為工部尚書。
燕兵起,督河南軍扼燕。
成祖入京師,李景隆讦賜罪亞齊、黃。
逮至,帝曰:“吾于汝何如,乃相背耶?”賜曰:“盡臣職耳。
”帝笑釋之,授刑部尚書。
永樂元年,劾都督孫嶽擅毀太祖所建寺,诏安置海南。
嶽,建文時守鳳陽,嘗毀寺材,修戰艦以禦燕軍,燕知其有備,取他道南下,故賜劾之。
二年劾李景隆陰養亡命,謀不軌。
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,炳文自經死。
皆揣帝意所惡者。
祁陽教谕康孔高朝京師還,枉道省母。
會母疾,留侍九閱月不行。
賜請逮問孔高,罪當杖。
帝曰:“母子暌數年,一旦相見難遽舍,況有疾,可矜也。
”命複其官。
三年秋,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。
四年正月,西域貢佛舍利,賜因請釋囚。
帝曰:“梁武、元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