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情說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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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愛情”嗎? 請勿誤會,以為我本無誠意,是在随緣行事……并非如彼。

    我無假心。

     誰知,一場非人所能想象的禍變來臨了——即我父子二人相繼被綁、命懸人手的那一件事,請閱本書《水寨奇遇記》。

     及至我從匪巢幸慶更生,不知何故,心情上發生了一種極大的變化,隻覺得是兩番生命,以前的種種已如隔世!我異常的“幻滅”感,壓倒了一切。

     表妹在此事故中,傷心憂心,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她聞我出來,藏身津市,就連接來信慰問。

    可我那時竟不知這回信如何寫法…… 後來,有一天父親忽然對我說:“你們的事,也該辦了——都(年齡)不小了。

    ”意思是要娶親成家吧,省得總懸着。

     我當時立即回答父親:“我還有志氣,想求學。

    現時不想這件事。

    ” 我的回答讓父親很感意外——記得很清楚:他倒微露喜色。

    我知他覺察我還想前進,并未把男女之事擺在心頭首位。

     誰知,我這隻想推推期的話,一下子傳到了表妹家,舅舅舅母們,還有主過婚的姨母,都聽成了我已“背盟”,“不要她了”! 登時都翻了! ………… 這使我很難堪,也很反感。

    我覺得人們如此不理解不原諒我。

     後又傳聞:表妹十分恨我,罵我“缺德”。

    當姨母(表妹的姑母)問她:你們有過了那種事嗎(指男女性關系)?表妹答:“沒有。

    若有那個,我就不能饒他!” 于是,陰錯陽差,這段姻緣就這麼斷絕了。

     我也沒想再剖白我本意不是“退婚”。

    因為我那時确實很不正常,聽了那些“反響”異常地反感,認為人情不過如此而已,實在沒有多大趣味。

     過了些時,聽說表妹受了某君的引誘,随他私奔津市,不明不白地成了夫婦…… 舅家當時隻有此女,出了這種事,自覺不光彩,竟與女兒斷絕了關系。

     我知悉以後,十分難過。

    我這才醒悟,自責:追究事故的責任根源,還是在我。

    我無可推卸,是負罪的。

    因為是我害了她。

     她後來命運如何,已無從得知,一個人傳說她病了,而另一個人說不是病了,是此人最後失蹤了,誰也說不清她的去向——再也不見了。

     我平生自信不曾做過壞事,坑害何人——連念頭也不可能萌生的。

    惟獨此事,我感内疚。

    如有人加我以負義背盟的罪名,我也無顔駁辯,隻有承當認過。

     假若真像佛家說的,人有來生,或在另一“世界”,還會得見平生親故,那時見了表妹,我願向她伏身請罪。

     ………… “愛情”這個主題,無論我們的古代還是現代,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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