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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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縣令朱元吉,言其所知,泛舟至采石遇風,同行者數舟皆沒。

    某既溺,不複見水,道路如人間,其人驅之東行,可在東岸,山下有大府署,門外堆壞船版木如邱陵,複有諸(《廣記》“諸”字在“運”字下)人運溺者财物入庫中甚多。

    (《廣記》作“衆”)入門堂上有官人,遍召溺者,閱籍審之。

    至某獨曰:“此人不合來,可令送出”,吏即引去。

    複至舟所,舟中财物亦皆還之。

    怳然不自知,出水已在西岸沙上矣。

    舉船俨然,亦無沾濕。

    (《廣記》卷三百十四)○酤酒王氏建康江甯縣廨之後,有酤酒王氏,以平直稱。

    癸卯歲,二月既望,夜,店人将閉外戶,忽有朱衣數人,仆(《廣記》有“馬”字)甚盛,奄至戶前,叱曰:“開門,吾将暫憩于此。

    ”店人奔告其主,其主曰:“出迎。

    ”則已入坐矣。

    主人因設酒食甚備,又犒諸從者,客甚謝焉。

    頃之,有仆夫執細(《廣記》作“捆”)繩百千丈,又一人執撅弋數百枚,前白請布圍,紫衣可之。

    即出以弋釘地,系繩其上,圍坊曲人家使遍。

    良久曰:“事訖。

    ”紫衣起,至戶外,從者白此店亦在圍中矣。

    紫衣相謂曰:“主人相待甚厚,空(《廣記》作“免”)此一店可乎?”皆曰:“一家耳,何為不可?”即命移代,出店于圍外。

    顧主人曰:“以此相報。

    ”遂去,倏忽不見。

    顧視繩弋已亡矣。

    俄而,巡使歐陽進邏(《廣記》有“巡”字)夜至店前,問:“何故深夜開門?又不滅燈燭,何也?”主人具告所見,進不信,執之下獄,将以妖言罪之。

    居一日,江甯(《廣記》“江甯”作“建康”)大火,(《廣記》有“自”字)朱雀橋西至鳳台山,居人焚之殆盡,此店四鄰皆為煨燼,而王氏獨免。

    (《廣記》卷三百十四)○鮑回鮑回者,嘗入深山捕獵,見一少年裸卧大樹下,毛發委地,回欲射之,少年曰:“我山神也,避君不及,勿殺我,富貴可緻。

    ”回以刃刺其口,血皆逆流,遂殺之,無何回卒。

    (《廣記》卷三百十四)○梨山廟建州梨山廟,土人雲:“故相李回之廟。

    ”回貶為建州刺史,後卒于臨川。

    卒之夕,建安人鹹夢回乘白馬入梨山,及兇問至,因立祠焉,世傳靈應。

    王延政在建安,與福州構隙,使其将吳某帥兵向晉安,吳新鑄一劍,甚利,将行,攜劍禱于梨山廟,且曰:“某願以此劍手殺千(毛本作“十”)人。

    ”其夕夢神謂己曰:“人不當發惡願,(《廣記》有“吾”字)祐汝,使汝不死于人之手。

    ”既戰敗績,左右皆潰散。

    追兵将及,某自度不免,即以此劍自刎而死。

    (《廣記》卷三百十五)○吳延瑫廣陵有倉官吳延瑫者,其弟既冠,将為求婦,鄰有某妪,素受吳氏之命。

    一日,有人詣門雲:“張司空家使召。

    ”随之而去,在正(《廣記》作“政”)勝寺之東南,宅甚雄壯,妪雲:“初不聞有張公在是。

    ”其人雲:“公沒于臨安之戰,故少人知者。

    ”久之(《廣記》作“知”),其家陳設炳煥如王公家,見一老姥,雲是縣君,及(《廣記》作“之”)坐頃之,其女亦出,姥謂妪曰:“聞君為(毛本作“謂”)吳家求婚,吾欲以此女事之。

    ”妪曰:“吳氏小吏貧家,豈當與貴人為婚耶?”女因自言曰:“兒以母老無兄弟,家業既大事托善人,聞吳氏子孝謹可事,豈求高門耶?”妪曰:“諾。

    ”将問之歸以告延瑫,異之,未敢言。

    數日,忽有車與數乘詣鄰妪之室,乃張氏女與二老婢俱至,使召延瑫之妻,即席具酒食甚豐,皆張氏所備也。

    其女自議婚事,瑫妻内思之,此女雖極端麗,然可年三十餘,其小郎年卻(《廣記》作“節”)少,未必歡也。

    其女即言曰:“夫妻皆系前定,義(《廣記》有“如有”二字)合豈當嫌老少耶?”瑫妻聳然,不敢複言。

    女即出紅白羅二匹,曰:“以此為禮。

    ”其他贈遣甚多。

    至暮,邀鄰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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