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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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相尚,激成黨禍。
宋元祐類東都,崇、宣類西漢末世,蓋忠鯁獲罪,則相習容悅而已。
君驕臣諂,此邦之所繇喪也。
觀沈銖諸人,徒徇時軒輊,不能為有亡,惡足以言士哉! 葉祖洽字敦禮,邵武人。
熙寧初,策試進士,祖洽所對,專投合用事者,考官宋敏求、蘇軾欲黜之,呂惠卿擢為第一。
簽書奉國軍判官、判登聞檢院,由國子丞知湖州,留為校書郎。
元祐初,歷職方、兵部員外郎,加集賢校理,進禮部郎中。
給事中趙君錫論其對策訕及宗廟,祖洽自辨,事下從官定議。
蘇軾、劉攽言:「祖洽謂祖宗紀綱法度,因循苟簡,願朝廷與大臣合謀而新之。
可以為議論乖謬,若謂之訕則不可。
」於是但出提點淮西刑獄。
紹聖中,入為左司郎中、起居郎、中書舍人、給事中。
祖洽性狠愎,喜諛附,密言王珪於冊立時有異論。
哲宗曰:「宣仁聖烈,婦人之堯、舜也。
其於社稷大計,聖意素定,朕已令作告命,明述此旨。
」祖洽復言:「若以珪為無迹,則黃履、劉拯相繼論之矣,願稽合羣情,決之獨斷。
」珪遂追貶。
又言:「司馬光、呂公著獲終下,恩禮隆縟;蔡確受遺定策,而貶死嶺外,乞恤其孤。
」其論率類此。
林希薦祖洽,謂其最向正,帝言不可大用,乃已。
坐舉王回出知濟州,徙洪州,以牟利黷貨聞。
祖洽與曾布厚,人目為「小訓狐」。
布用事,欲以吏部侍郎召,韓忠彥不可,白為寶文閣待制、知青州。
未赴,布竟引為吏部。
布罷,乃出知定州,且行,大言於上,至雲:「當時蔡確稍失事幾,王珪果遂姦謀,則神宗遂失正統,不知今日神器孰歸。
臣為朝廷宗社明確之功,正珪之罪,勸沮忠邪於千萬年,以此報神宗足矣。
」徽宗怒其躁妄,降集賢殿修撰、提舉沖佑觀,自是不復用。
久之,知洪州,改亳州,加徽猷閣直學士。
政和末,卒。
時彥字邦美,開封人。
舉進士第,簽書潁昌判官,入為秘書省正字,累至集賢校理。
紹聖中,遷右司員外郎。
使遼失職,坐廢,旋復校理,提點河東刑獄。
蹇序辰使遼還,又坐前受賜增拜,隱不言,復停官。
徽宗立,召為吏部員外郎,擢起居舍人,改太常少卿,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,加集賢殿修撰、知廣州。
未行,拜吏部侍郎,徙戶部,為開封尹。
異時都城苦多盜,捕得,則皆亡卒,吏憚於移問,往往略之。
彥始請一以公憑為驗,否則拘繫之以俟報,坊邑少安,獄屢空。
數月,遷工部尚書,進吏部,卒。
霍端友字仁仲,常州武進人。
徽宗即位,策進士第一,授宣義郎。
不閱月,擢祕書省校書郎,遷著作佐郎、起居郎、中書舍人,服金紫。
故事唯服黑角帶,帝顧見之,曰:「給事、舍人等爾,而服飾相絕如是。
」始命犀帶佩魚。
進給事中、大司成、禮部侍郎。
端友言:「朝廷尊安,重內輕外。
可令內外侍從更出疊入,以奉禁闥,殿大邦,俾天下之勢如持衡,庶無首重尾輕之患。
」疏入,即請補郡,迺以顯謨閣待制知平江。
改陳州,為政以寬聞,不立聲威。
陳地汙下,久雨則積潦,時疏新河八百裡,而去淮尚遠,水不時洩。
端友請益開二百裡,徹于淮,自是水患遂去。
內侍石燾傳詔索瑞香花數十本,端友不可,疏罷之。
復以禮部召,轉吏部。
官至通議大夫。
卒,贈宣奉大夫。
俞{鹵木}字祗若,江寧人。
崇寧四年,以上舍生賜進士第,簽書鎮南軍判官。
未赴,為辟雍博士、秘書省正字、吏部員外郎、起居舍人,兼定、嘉二王記室,擢中書舍人。
居三月,進給事中、殿中侍禦史。
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,{鹵木}駮其非。
除顯謨閣待制、知蔡州,明日復留。
踰年,竟出為襄州。
還,拜給事中,上言:「學校,三代之學也。
然崇寧四年
宋元祐類東都,崇、宣類西漢末世,蓋忠鯁獲罪,則相習容悅而已。
君驕臣諂,此邦之所繇喪也。
觀沈銖諸人,徒徇時軒輊,不能為有亡,惡足以言士哉! 葉祖洽字敦禮,邵武人。
熙寧初,策試進士,祖洽所對,專投合用事者,考官宋敏求、蘇軾欲黜之,呂惠卿擢為第一。
簽書奉國軍判官、判登聞檢院,由國子丞知湖州,留為校書郎。
元祐初,歷職方、兵部員外郎,加集賢校理,進禮部郎中。
給事中趙君錫論其對策訕及宗廟,祖洽自辨,事下從官定議。
蘇軾、劉攽言:「祖洽謂祖宗紀綱法度,因循苟簡,願朝廷與大臣合謀而新之。
可以為議論乖謬,若謂之訕則不可。
」於是但出提點淮西刑獄。
紹聖中,入為左司郎中、起居郎、中書舍人、給事中。
祖洽性狠愎,喜諛附,密言王珪於冊立時有異論。
哲宗曰:「宣仁聖烈,婦人之堯、舜也。
其於社稷大計,聖意素定,朕已令作告命,明述此旨。
」祖洽復言:「若以珪為無迹,則黃履、劉拯相繼論之矣,願稽合羣情,決之獨斷。
」珪遂追貶。
又言:「司馬光、呂公著獲終下,恩禮隆縟;蔡確受遺定策,而貶死嶺外,乞恤其孤。
」其論率類此。
林希薦祖洽,謂其最向正,帝言不可大用,乃已。
坐舉王回出知濟州,徙洪州,以牟利黷貨聞。
祖洽與曾布厚,人目為「小訓狐」。
布用事,欲以吏部侍郎召,韓忠彥不可,白為寶文閣待制、知青州。
未赴,布竟引為吏部。
布罷,乃出知定州,且行,大言於上,至雲:「當時蔡確稍失事幾,王珪果遂姦謀,則神宗遂失正統,不知今日神器孰歸。
臣為朝廷宗社明確之功,正珪之罪,勸沮忠邪於千萬年,以此報神宗足矣。
」徽宗怒其躁妄,降集賢殿修撰、提舉沖佑觀,自是不復用。
久之,知洪州,改亳州,加徽猷閣直學士。
政和末,卒。
時彥字邦美,開封人。
舉進士第,簽書潁昌判官,入為秘書省正字,累至集賢校理。
紹聖中,遷右司員外郎。
使遼失職,坐廢,旋復校理,提點河東刑獄。
蹇序辰使遼還,又坐前受賜增拜,隱不言,復停官。
徽宗立,召為吏部員外郎,擢起居舍人,改太常少卿,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,加集賢殿修撰、知廣州。
未行,拜吏部侍郎,徙戶部,為開封尹。
異時都城苦多盜,捕得,則皆亡卒,吏憚於移問,往往略之。
彥始請一以公憑為驗,否則拘繫之以俟報,坊邑少安,獄屢空。
數月,遷工部尚書,進吏部,卒。
霍端友字仁仲,常州武進人。
徽宗即位,策進士第一,授宣義郎。
不閱月,擢祕書省校書郎,遷著作佐郎、起居郎、中書舍人,服金紫。
故事唯服黑角帶,帝顧見之,曰:「給事、舍人等爾,而服飾相絕如是。
」始命犀帶佩魚。
進給事中、大司成、禮部侍郎。
端友言:「朝廷尊安,重內輕外。
可令內外侍從更出疊入,以奉禁闥,殿大邦,俾天下之勢如持衡,庶無首重尾輕之患。
」疏入,即請補郡,迺以顯謨閣待制知平江。
改陳州,為政以寬聞,不立聲威。
陳地汙下,久雨則積潦,時疏新河八百裡,而去淮尚遠,水不時洩。
端友請益開二百裡,徹于淮,自是水患遂去。
內侍石燾傳詔索瑞香花數十本,端友不可,疏罷之。
復以禮部召,轉吏部。
官至通議大夫。
卒,贈宣奉大夫。
俞{鹵木}字祗若,江寧人。
崇寧四年,以上舍生賜進士第,簽書鎮南軍判官。
未赴,為辟雍博士、秘書省正字、吏部員外郎、起居舍人,兼定、嘉二王記室,擢中書舍人。
居三月,進給事中、殿中侍禦史。
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,{鹵木}駮其非。
除顯謨閣待制、知蔡州,明日復留。
踰年,竟出為襄州。
還,拜給事中,上言:「學校,三代之學也。
然崇寧四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