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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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亦罷知祥符縣。
俄知泗州,為夔路轉運判官。
夔守彊很不奉法,劾正其罪。
大寧井鹽為利博,前議者輒儲其半供公上,餘鬻於民,使先輸錢,鹽不足給,民以病告。
之邵盡發所儲與之,商賈既通,關征增數倍。
除主管秦、蜀茶馬公事,革黎州買馬之弊,歲以仲秋為市,市四月止,以羨茶入熙、秦易戰騎,得良馬益多。
知鳳翔府,民負債無以償,自焚其居,而紿曰遺火;有主藏吏殺四婢,人無知者。
之邵發擿,岐人傳誦。
徙鄭州。
元符中復主管茶馬,市馬至萬匹,得茶課四百萬緡。
童貫用師熙、岷,不俟報,運茶往博糴,發錢二十萬億佐用度。
連加直龍圖閣、集賢殿修撰,三進秩,為熙河都轉運使。
秦鳳出師,命之經制,即言已備十萬騎可食三百日矣。
徽宗喜,擢顯謨閣待制。
敵犯熙河,之邵攝帥事,屯兵行邊境,解去。
俄得疾卒。
方錄功轉太中大夫,不及拜,贈龍圖閣直學士,官護喪歸。
子唐,至寶文閣學士。
龔原字深之,處州遂昌人。
少與陸佃同師王安石。
進士高第,元豐中為國子直講,以虞蕃訟失官。
哲宗即位,詣訴理所得直,為國子丞、太常博士。
方議祀北郊,原曰:「合祭,非理也。
天子父天母地,既不為寒而廢祠,其可為暑而輟行?此漢儒陋說爾,願亟正之。
」加祕閣校理,充徐王府記室,出為兩浙轉運判官。
紹聖初,召拜國子司業,入對,帝問曰:「卿歷徐邸官,何為補外,得非大臣私意乎?」對曰:「臣出使鄉部,獲知民間事宜,臣素知如是,不知其因也。
」旋兼侍講,遷祕書少監、起居舍人,權工部侍郎。
為曾布所重,安惇論其直講時事,以集賢殿修撰知潤州。
徽宗初,入為祕書監,進給事中。
時除郎官五人,皆執政姻戚,悉舉駁之;又論郝隨得罪,不得居京師,鄧洵武不宜再入史院。
朝論謂帝為哲宗服,當循開寶故事,為齊衰期。
原曰:「三年之喪,自天子達于庶人,一也。
」主議者斥其妄,黜知南康軍,改壽州。
俄用三年之制,乃復修撰,知揚州。
還朝,歷兵、工部二侍郎,除寶文閣待制、知廬州。
陳瓘擊蔡京,原與瓘善,或謂原實使之,奪職居和州。
起為亳州,命下而卒,年六十七。
初,王安石改學校法,引原自助,原亦為盡力。
其後,司馬光召與語,譏切王氏,原反覆辨救不少衰。
光嘆曰:「王氏習氣尚爾邪!」為司業時,請以安石所撰字說、洪範傳及子雱論語、孟子義刊闆傳學者。
故一時學校舉子之文,靡然從之,其敝自原始。
崔公度字伯易,高郵人。
口吃不能劇談,而內絕敏,書一閱即不忘。
劉沆薦茂才異等,辭疾不應命。
用父仕,補三班差使,非其好也,益閉戶讀書。
歐陽脩得其所作感山賦,以示韓琦,琦上之英宗,即付史館。
授和州防禦推官,為國子直講,以母老辭。
王安石當國,獻熙寧稽古一法百利論,安石解衣握手,延與語。
召對延和殿,進光祿丞,知陽武縣。
京官謁尹,故事當拜庭下,公度疑尹辱己,徑詣安石訴之,安石使鄧綰薦為禦史。
未幾,為崇文校書,刪定三司令式,於是誦言京官庭謁尹非宜,安石為下編敕所更其制。
加集賢校理,知太常禮院。
公度起布衣,無所持守,惟知媚附安石,晝夜造請,雖踞廁見之,不屑也。
嘗從後執其帶尾,安石反顧,公度笑曰:「相公帶有垢,敬以袍拭去之爾。
」見者皆笑,亦恬不為恥。
請知海州。
元祐、紹聖之間,歷兵禮部郎中、國子司業,除祕書少監、起居郎,皆辭不受。
知潁、潤、宣、通四州,以直龍圖閣卒。
蒲卣字君錫,閬州人。
母任知書,裡中號「任五經」,卣幼以開敏聞。
中進士第,歷利州司戶參軍、三泉主簿、知合江金水縣。
通判文州,有獻議者欲開文州徑路達陝西,卣言:「洮、岷、積石至文為甚邇,自文出江油,鄧艾取蜀故道也。
異時鬼章欲從此窺蜀,為其阻隘而止。
夏人志此久矣,可為之通道乎?」議遂塞。
為睦親宅教授,提舉湖北、京西常平。
崇寧均田,轉運使以用不足,將度費以定稅,卣曰:「詔旨所以嘉惠元元爾,初不在增賦也。
」宛、穰地廣沃,國初募民墾田,得為世業,令人毋輒訴,蓋百年矣,好訟者稍以易佃法搖之,卣一切禁止。
有持獻於權貴而降中旨給賜者,卣言:「地盈千頃,戶且數百,傳子至孫久,一旦改隸,衆將不安。
先朝明詔具在,不可易也。
」朝廷是其議。
提點湖南刑獄,知鼎、遼、隴、寧四州,復提舉潼川路刑獄。
有議榷酤於瀘、敘間,雲歲可得錢二十萬。
卣言:「先朝念此地夷漢雜居,故弛其榷禁,以惠安邊人。
今之所行,未見其利。
」乃止。
累官中大夫,卒,年七十二。
論曰:傳曰:「尺有所不逮,寸有所不覃。
」觀二張之理郡,鄭僅之守藩,宇文父子之便邊糶、革馬政,許幾、程之邵之經制財運,蒲卣之議稅榷,皆有可稱道。
若閣之固寵於花石,而龔原、崔公度主王氏學以諂事安石,則搢紳所不齒也。
俄知泗州,為夔路轉運判官。
夔守彊很不奉法,劾正其罪。
大寧井鹽為利博,前議者輒儲其半供公上,餘鬻於民,使先輸錢,鹽不足給,民以病告。
之邵盡發所儲與之,商賈既通,關征增數倍。
除主管秦、蜀茶馬公事,革黎州買馬之弊,歲以仲秋為市,市四月止,以羨茶入熙、秦易戰騎,得良馬益多。
知鳳翔府,民負債無以償,自焚其居,而紿曰遺火;有主藏吏殺四婢,人無知者。
之邵發擿,岐人傳誦。
徙鄭州。
元符中復主管茶馬,市馬至萬匹,得茶課四百萬緡。
童貫用師熙、岷,不俟報,運茶往博糴,發錢二十萬億佐用度。
連加直龍圖閣、集賢殿修撰,三進秩,為熙河都轉運使。
秦鳳出師,命之經制,即言已備十萬騎可食三百日矣。
徽宗喜,擢顯謨閣待制。
敵犯熙河,之邵攝帥事,屯兵行邊境,解去。
俄得疾卒。
方錄功轉太中大夫,不及拜,贈龍圖閣直學士,官護喪歸。
子唐,至寶文閣學士。
龔原字深之,處州遂昌人。
少與陸佃同師王安石。
進士高第,元豐中為國子直講,以虞蕃訟失官。
哲宗即位,詣訴理所得直,為國子丞、太常博士。
方議祀北郊,原曰:「合祭,非理也。
天子父天母地,既不為寒而廢祠,其可為暑而輟行?此漢儒陋說爾,願亟正之。
」加祕閣校理,充徐王府記室,出為兩浙轉運判官。
紹聖初,召拜國子司業,入對,帝問曰:「卿歷徐邸官,何為補外,得非大臣私意乎?」對曰:「臣出使鄉部,獲知民間事宜,臣素知如是,不知其因也。
」旋兼侍講,遷祕書少監、起居舍人,權工部侍郎。
為曾布所重,安惇論其直講時事,以集賢殿修撰知潤州。
徽宗初,入為祕書監,進給事中。
時除郎官五人,皆執政姻戚,悉舉駁之;又論郝隨得罪,不得居京師,鄧洵武不宜再入史院。
朝論謂帝為哲宗服,當循開寶故事,為齊衰期。
原曰:「三年之喪,自天子達于庶人,一也。
」主議者斥其妄,黜知南康軍,改壽州。
俄用三年之制,乃復修撰,知揚州。
還朝,歷兵、工部二侍郎,除寶文閣待制、知廬州。
陳瓘擊蔡京,原與瓘善,或謂原實使之,奪職居和州。
起為亳州,命下而卒,年六十七。
初,王安石改學校法,引原自助,原亦為盡力。
其後,司馬光召與語,譏切王氏,原反覆辨救不少衰。
光嘆曰:「王氏習氣尚爾邪!」為司業時,請以安石所撰字說、洪範傳及子雱論語、孟子義刊闆傳學者。
故一時學校舉子之文,靡然從之,其敝自原始。
崔公度字伯易,高郵人。
口吃不能劇談,而內絕敏,書一閱即不忘。
劉沆薦茂才異等,辭疾不應命。
用父仕,補三班差使,非其好也,益閉戶讀書。
歐陽脩得其所作感山賦,以示韓琦,琦上之英宗,即付史館。
授和州防禦推官,為國子直講,以母老辭。
王安石當國,獻熙寧稽古一法百利論,安石解衣握手,延與語。
召對延和殿,進光祿丞,知陽武縣。
京官謁尹,故事當拜庭下,公度疑尹辱己,徑詣安石訴之,安石使鄧綰薦為禦史。
未幾,為崇文校書,刪定三司令式,於是誦言京官庭謁尹非宜,安石為下編敕所更其制。
加集賢校理,知太常禮院。
公度起布衣,無所持守,惟知媚附安石,晝夜造請,雖踞廁見之,不屑也。
嘗從後執其帶尾,安石反顧,公度笑曰:「相公帶有垢,敬以袍拭去之爾。
」見者皆笑,亦恬不為恥。
請知海州。
元祐、紹聖之間,歷兵禮部郎中、國子司業,除祕書少監、起居郎,皆辭不受。
知潁、潤、宣、通四州,以直龍圖閣卒。
蒲卣字君錫,閬州人。
母任知書,裡中號「任五經」,卣幼以開敏聞。
中進士第,歷利州司戶參軍、三泉主簿、知合江金水縣。
通判文州,有獻議者欲開文州徑路達陝西,卣言:「洮、岷、積石至文為甚邇,自文出江油,鄧艾取蜀故道也。
異時鬼章欲從此窺蜀,為其阻隘而止。
夏人志此久矣,可為之通道乎?」議遂塞。
為睦親宅教授,提舉湖北、京西常平。
崇寧均田,轉運使以用不足,將度費以定稅,卣曰:「詔旨所以嘉惠元元爾,初不在增賦也。
」宛、穰地廣沃,國初募民墾田,得為世業,令人毋輒訴,蓋百年矣,好訟者稍以易佃法搖之,卣一切禁止。
有持獻於權貴而降中旨給賜者,卣言:「地盈千頃,戶且數百,傳子至孫久,一旦改隸,衆將不安。
先朝明詔具在,不可易也。
」朝廷是其議。
提點湖南刑獄,知鼎、遼、隴、寧四州,復提舉潼川路刑獄。
有議榷酤於瀘、敘間,雲歲可得錢二十萬。
卣言:「先朝念此地夷漢雜居,故弛其榷禁,以惠安邊人。
今之所行,未見其利。
」乃止。
累官中大夫,卒,年七十二。
論曰:傳曰:「尺有所不逮,寸有所不覃。
」觀二張之理郡,鄭僅之守藩,宇文父子之便邊糶、革馬政,許幾、程之邵之經制財運,蒲卣之議稅榷,皆有可稱道。
若閣之固寵於花石,而龔原、崔公度主王氏學以諂事安石,則搢紳所不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