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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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四年正月,祀汾陰,經鞏縣,有司請于訾村王臺設幄殿,置三陵神坐,皇帝鞾袍就幄,設香酒、時果、牙槃食奠獻,而命大臣以香幣、酒脯詣諸陵緻告。
駕還,復行親謁之禮,帝素服乘馬至永安縣,齋于行宮,夜漏未盡二鼓,詣三陵及元德太後、明德皇後陵奠獻,哀慟。
未明,禮畢,復詣四陵奉辭,省視幾筵,奠獻如初禮。
又徧詣諸後陵、諸王墳緻奠。
命中使徧祭皇親諸親墳及汝州秦王墳。
是歲,命禮官定春秋二仲遣官朝陵儀注,以祭服行事,專差宗正卿一員朝拜三陵,別遣官二員分拜諸陵。
又製長竿檐床二副,置陵表祝版,遣寬衣軍士三十二人輿送陵下。
其後添差陵廟行禮官四員,選朝官、京官宗姓者充。
翰林學士錢惟演言:「春秋朝陵,載于舊式,公卿親往,蓋表至恭。
唐顯慶中,始詔三公行事,天寶以後,亦遣公卿巡謁,蓋取朝廷大臣,不必須同國姓。
後參用太常、宗正卿。
晉開運中,亦命吏部侍郎。
近年以來,止遣宗正寺官,人輕位卑,實虧舊制。
望自今于丞、郎、諸司三品內遣官,闕則差兩省諫、舍以上。
所冀仰副追孝之心,以成稽古之美。
」景祐初,滄州觀察使守節言:「寒食節例遣宗室拜陵,而十月令內司賓往,非所以緻恭。
」乃詔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。
四年,減柏子戶,安陵、永昌、永熙各留四十戶,永定五十戶,會聖宮十戶。
慶曆二年寒食、十月朔,宗室刺史以上,聽更往朝陵。
皇祐三年,太常博士李壽朋奏:「帝後諸陵,薦饗皆有時,獨昭憲皇後以合葬安陵,不及時祭。
」禮院言:「朝拜儀注,牲牢並如太廟常饗例,諸陵止奠一爵,而安陵奠兩爵,兩贊再拜,惟祭饌不兼設,蓋有司相承失之。
」於是詔安陵昭憲皇後祝版、牲幣、禦封香依太廟同室禮。
更造諸陵祭器貯別庫。
三陵皆置卒五百人,唯定陵以章獻太後故,別置一指揮。
昭陵使甘昭吉引定陵例,請置守陵奉先兩指揮,京西轉運司請減定陵卒半以奉昭陵,詔選募一指揮,額五百人。
初,永安縣官月朔朝定陵,望朝三陵。
韓琦言:「昭陵未有朝日。
」乃令縣官朔望分朝諸陵。
熙寧中,詔文臣大兩省、武臣閤門使以上,經過陵下,並許朝拜。
又詔:「自今臣僚朝拜諸陵,除見任、嘗任執政官許進湯,餘止奠獻、薦新,不特拜。
」 初,故事,車駕詣陵,謂之親謁。
南渡之後,此禮不舉,故上陵或曰省視,或曰保護,或曰薦獻,或曰祭告,或曰緻祭,或曰望祭,或曰修奉,悉遣官,不專於行禮也。
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詔:「應永安軍祖宗陵寢,可差西京留守及臺臣一員躬親省視,如有合修奉去處,措置奏聞。
」仍詔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充省視陵寢使。
又詔河南府鎮撫使翟興,團結本處義兵,保護祖宗陵寢。
四年六月,詔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,仍令翟興所差來人賚祭告表以行。
紹興元年九月,起居郎陳與義言:「陛下躬履艱難之運,駐蹕東南,列聖陵邑,遠在洛師,顧瞻山川,未得時省。
雖欲遣使,道路不通,聖懷日憤。
近聞道路少通,差易前日,願詔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,往省諸陵。
」詔令樞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。
三年正月,禮部、太常寺言:「春秋二仲,薦獻諸陵,乞于行在法惠寺設位,望祭行禮。
」從之。
自是每歲薦獻,率循此制。
五月,詔令戶部支金一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,充祭告永安軍諸陵。
九年正月,上謂輔臣曰:「祖宗陵寢,久淪異域,今金國既割還故地,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修奉酒掃。
」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〈亻褭〉、兵部侍郎張燾前去河南府袛謁修奉。
六月,太常丞梁仲敏等言:「春秋二仲,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,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,權宜于行在設位行禮。
今道路既通,望依舊遣官前詣。
」詔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詣諸陵薦獻。
士〈亻褭〉、張燾回言:「諸陵下石澗水,自兵興以來,涸竭幾十五年。
二使到日,水即大至,父老驚嘆,以為中興之祥。
」 十年三月,禮部言:「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,望付太常寺以備檢照。
永安軍等處今已收復,遂委知軍詣諸陵逐位檢視,除永定、永昭、永厚、永裕、永泰陵園廟並無損動,內永安、永昌、永熙陵神臺璺裂,未敢一面擅行補飾。
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,合就差所委修飾官奏告行禮。
」詔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,不得滅裂。
其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燾言:「伏見宣諭官方庭實有請,乞將來先帝山陵,一依永安陵等制度。
臣區區愚忠,願明詔有司,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不用,播告天下,鹹使聞知。
如是,自然可保無虞。
」上嘉納之。
三十二年六月,詔祖宗陵寢,令本處招討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謁,如法修奉,務在嚴潔,以稱孝思之意。
乾道六年八月,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,右迪功郎劉師顏特與右承務郎升擢差遣,秦世輔特轉一官,升充正將,以湛等歸正結義保護陵寢故也。
端平元年正月,京西湖北安撫制置使史嵩之露布以滅金聞。
二月,禦筆:「國家南渡以後,八陵迥隔,常切痛心。
今京湖帥臣以圖來上,恭覽再三,悲喜交集,凡在臣子,諒同此情。
可令卿、監、郎官以上,詣尚書省恭眡集議。
」遂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、閤門祗候林拓朝謁八陵。
紹興元年六月,太常寺言:「昭慈獻烈皇太後欑宮在越州會稽縣,合依四孟朝獻禮例,差宰執一員,前一日赴欑宮泰寧寺宿齋,至日,行朝拜之禮。
」詔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。
二年三月,知紹興府張守言:「昭慈獻烈皇後欑宮,近在府界,望許臣以時朝謁。
」從之。
自是守臣皆許朝謁。
十七年十一月,殿中侍禦史餘堯弼言:「望舉行舊制,於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。
」臣僚又言:「陵廟之祭,月有薦新,著在令典。
方今宗廟久已遵奉,惟是永祐陵闕而未講,望令有司討論,舉而行之。
」太常寺討論:「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,令兩欑宮遵依每月檢舉,差官行禮,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興府排辦。
」從之。
二十七年六月,詔:「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後欑宮檢察承受,以檢察宮陵所為名。
」三十年九月,吏部言:「紹興府會稽知縣依倣陵臺令典故,於階銜內帶兼主管欑宮事務,量加優異。
」淳熙元年正月,禮部、太常寺言:「春秋二仲,差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欑宮,并周視陵域。
如遇少卿有缺,乞從本寺前期取指揮,差本寺以次官充攝。
所有今年仲春薦獻,即日見闕少卿。
」詔差太常丞錢良臣。
自後春秋遇少卿闕,率以為例。
慶元元年六月,詔:「永阜陵孝宗皇帝欑宮,每歲秋季一就,令所差監察禦史恭詣朝拜檢察。
」從禦史臺申請。
諸陵亦如之。
忌日,唐初始著罷樂、廢務及行香、修齋之文。
其後,又朔望停朝,令天下上
駕還,復行親謁之禮,帝素服乘馬至永安縣,齋于行宮,夜漏未盡二鼓,詣三陵及元德太後、明德皇後陵奠獻,哀慟。
未明,禮畢,復詣四陵奉辭,省視幾筵,奠獻如初禮。
又徧詣諸後陵、諸王墳緻奠。
命中使徧祭皇親諸親墳及汝州秦王墳。
是歲,命禮官定春秋二仲遣官朝陵儀注,以祭服行事,專差宗正卿一員朝拜三陵,別遣官二員分拜諸陵。
又製長竿檐床二副,置陵表祝版,遣寬衣軍士三十二人輿送陵下。
其後添差陵廟行禮官四員,選朝官、京官宗姓者充。
翰林學士錢惟演言:「春秋朝陵,載于舊式,公卿親往,蓋表至恭。
唐顯慶中,始詔三公行事,天寶以後,亦遣公卿巡謁,蓋取朝廷大臣,不必須同國姓。
後參用太常、宗正卿。
晉開運中,亦命吏部侍郎。
近年以來,止遣宗正寺官,人輕位卑,實虧舊制。
望自今于丞、郎、諸司三品內遣官,闕則差兩省諫、舍以上。
所冀仰副追孝之心,以成稽古之美。
」景祐初,滄州觀察使守節言:「寒食節例遣宗室拜陵,而十月令內司賓往,非所以緻恭。
」乃詔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。
四年,減柏子戶,安陵、永昌、永熙各留四十戶,永定五十戶,會聖宮十戶。
慶曆二年寒食、十月朔,宗室刺史以上,聽更往朝陵。
皇祐三年,太常博士李壽朋奏:「帝後諸陵,薦饗皆有時,獨昭憲皇後以合葬安陵,不及時祭。
」禮院言:「朝拜儀注,牲牢並如太廟常饗例,諸陵止奠一爵,而安陵奠兩爵,兩贊再拜,惟祭饌不兼設,蓋有司相承失之。
」於是詔安陵昭憲皇後祝版、牲幣、禦封香依太廟同室禮。
更造諸陵祭器貯別庫。
三陵皆置卒五百人,唯定陵以章獻太後故,別置一指揮。
昭陵使甘昭吉引定陵例,請置守陵奉先兩指揮,京西轉運司請減定陵卒半以奉昭陵,詔選募一指揮,額五百人。
初,永安縣官月朔朝定陵,望朝三陵。
韓琦言:「昭陵未有朝日。
」乃令縣官朔望分朝諸陵。
熙寧中,詔文臣大兩省、武臣閤門使以上,經過陵下,並許朝拜。
又詔:「自今臣僚朝拜諸陵,除見任、嘗任執政官許進湯,餘止奠獻、薦新,不特拜。
」 初,故事,車駕詣陵,謂之親謁。
南渡之後,此禮不舉,故上陵或曰省視,或曰保護,或曰薦獻,或曰祭告,或曰緻祭,或曰望祭,或曰修奉,悉遣官,不專於行禮也。
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詔:「應永安軍祖宗陵寢,可差西京留守及臺臣一員躬親省視,如有合修奉去處,措置奏聞。
」仍詔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充省視陵寢使。
又詔河南府鎮撫使翟興,團結本處義兵,保護祖宗陵寢。
四年六月,詔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,仍令翟興所差來人賚祭告表以行。
紹興元年九月,起居郎陳與義言:「陛下躬履艱難之運,駐蹕東南,列聖陵邑,遠在洛師,顧瞻山川,未得時省。
雖欲遣使,道路不通,聖懷日憤。
近聞道路少通,差易前日,願詔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,往省諸陵。
」詔令樞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。
三年正月,禮部、太常寺言:「春秋二仲,薦獻諸陵,乞于行在法惠寺設位,望祭行禮。
」從之。
自是每歲薦獻,率循此制。
五月,詔令戶部支金一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,充祭告永安軍諸陵。
九年正月,上謂輔臣曰:「祖宗陵寢,久淪異域,今金國既割還故地,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修奉酒掃。
」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〈亻褭〉、兵部侍郎張燾前去河南府袛謁修奉。
六月,太常丞梁仲敏等言:「春秋二仲,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,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,權宜于行在設位行禮。
今道路既通,望依舊遣官前詣。
」詔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詣諸陵薦獻。
士〈亻褭〉、張燾回言:「諸陵下石澗水,自兵興以來,涸竭幾十五年。
二使到日,水即大至,父老驚嘆,以為中興之祥。
」 十年三月,禮部言:「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,望付太常寺以備檢照。
永安軍等處今已收復,遂委知軍詣諸陵逐位檢視,除永定、永昭、永厚、永裕、永泰陵園廟並無損動,內永安、永昌、永熙陵神臺璺裂,未敢一面擅行補飾。
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,合就差所委修飾官奏告行禮。
」詔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,不得滅裂。
其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燾言:「伏見宣諭官方庭實有請,乞將來先帝山陵,一依永安陵等制度。
臣區區愚忠,願明詔有司,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不用,播告天下,鹹使聞知。
如是,自然可保無虞。
」上嘉納之。
三十二年六月,詔祖宗陵寢,令本處招討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謁,如法修奉,務在嚴潔,以稱孝思之意。
乾道六年八月,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,右迪功郎劉師顏特與右承務郎升擢差遣,秦世輔特轉一官,升充正將,以湛等歸正結義保護陵寢故也。
端平元年正月,京西湖北安撫制置使史嵩之露布以滅金聞。
二月,禦筆:「國家南渡以後,八陵迥隔,常切痛心。
今京湖帥臣以圖來上,恭覽再三,悲喜交集,凡在臣子,諒同此情。
可令卿、監、郎官以上,詣尚書省恭眡集議。
」遂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、閤門祗候林拓朝謁八陵。
紹興元年六月,太常寺言:「昭慈獻烈皇太後欑宮在越州會稽縣,合依四孟朝獻禮例,差宰執一員,前一日赴欑宮泰寧寺宿齋,至日,行朝拜之禮。
」詔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。
二年三月,知紹興府張守言:「昭慈獻烈皇後欑宮,近在府界,望許臣以時朝謁。
」從之。
自是守臣皆許朝謁。
十七年十一月,殿中侍禦史餘堯弼言:「望舉行舊制,於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。
」臣僚又言:「陵廟之祭,月有薦新,著在令典。
方今宗廟久已遵奉,惟是永祐陵闕而未講,望令有司討論,舉而行之。
」太常寺討論:「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,令兩欑宮遵依每月檢舉,差官行禮,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興府排辦。
」從之。
二十七年六月,詔:「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後欑宮檢察承受,以檢察宮陵所為名。
」三十年九月,吏部言:「紹興府會稽知縣依倣陵臺令典故,於階銜內帶兼主管欑宮事務,量加優異。
」淳熙元年正月,禮部、太常寺言:「春秋二仲,差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欑宮,并周視陵域。
如遇少卿有缺,乞從本寺前期取指揮,差本寺以次官充攝。
所有今年仲春薦獻,即日見闕少卿。
」詔差太常丞錢良臣。
自後春秋遇少卿闕,率以為例。
慶元元年六月,詔:「永阜陵孝宗皇帝欑宮,每歲秋季一就,令所差監察禦史恭詣朝拜檢察。
」從禦史臺申請。
諸陵亦如之。
忌日,唐初始著罷樂、廢務及行香、修齋之文。
其後,又朔望停朝,令天下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