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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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四年正月,祀汾陰,經鞏縣,有司請于訾村王臺設幄殿,置三陵神坐,皇帝鞾袍就幄,設香酒、時果、牙槃食奠獻,而命大臣以香幣、酒脯詣諸陵緻告。

    駕還,復行親謁之禮,帝素服乘馬至永安縣,齋于行宮,夜漏未盡二鼓,詣三陵及元德太後、明德皇後陵奠獻,哀慟。

    未明,禮畢,復詣四陵奉辭,省視幾筵,奠獻如初禮。

    又徧詣諸後陵、諸王墳緻奠。

    命中使徧祭皇親諸親墳及汝州秦王墳。

     是歲,命禮官定春秋二仲遣官朝陵儀注,以祭服行事,專差宗正卿一員朝拜三陵,別遣官二員分拜諸陵。

    又製長竿檐床二副,置陵表祝版,遣寬衣軍士三十二人輿送陵下。

    其後添差陵廟行禮官四員,選朝官、京官宗姓者充。

     翰林學士錢惟演言:「春秋朝陵,載于舊式,公卿親往,蓋表至恭。

    唐顯慶中,始詔三公行事,天寶以後,亦遣公卿巡謁,蓋取朝廷大臣,不必須同國姓。

    後參用太常、宗正卿。

    晉開運中,亦命吏部侍郎。

    近年以來,止遣宗正寺官,人輕位卑,實虧舊制。

    望自今于丞、郎、諸司三品內遣官,闕則差兩省諫、舍以上。

    所冀仰副追孝之心,以成稽古之美。

    」景祐初,滄州觀察使守節言:「寒食節例遣宗室拜陵,而十月令內司賓往,非所以緻恭。

    」乃詔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。

    四年,減柏子戶,安陵、永昌、永熙各留四十戶,永定五十戶,會聖宮十戶。

    慶曆二年寒食、十月朔,宗室刺史以上,聽更往朝陵。

     皇祐三年,太常博士李壽朋奏:「帝後諸陵,薦饗皆有時,獨昭憲皇後以合葬安陵,不及時祭。

    」禮院言:「朝拜儀注,牲牢並如太廟常饗例,諸陵止奠一爵,而安陵奠兩爵,兩贊再拜,惟祭饌不兼設,蓋有司相承失之。

    」於是詔安陵昭憲皇後祝版、牲幣、禦封香依太廟同室禮。

    更造諸陵祭器貯別庫。

    三陵皆置卒五百人,唯定陵以章獻太後故,別置一指揮。

    昭陵使甘昭吉引定陵例,請置守陵奉先兩指揮,京西轉運司請減定陵卒半以奉昭陵,詔選募一指揮,額五百人。

     初,永安縣官月朔朝定陵,望朝三陵。

    韓琦言:「昭陵未有朝日。

    」乃令縣官朔望分朝諸陵。

    熙寧中,詔文臣大兩省、武臣閤門使以上,經過陵下,並許朝拜。

    又詔:「自今臣僚朝拜諸陵,除見任、嘗任執政官許進湯,餘止奠獻、薦新,不特拜。

    」 初,故事,車駕詣陵,謂之親謁。

    南渡之後,此禮不舉,故上陵或曰省視,或曰保護,或曰薦獻,或曰祭告,或曰緻祭,或曰望祭,或曰修奉,悉遣官,不專於行禮也。

    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詔:「應永安軍祖宗陵寢,可差西京留守及臺臣一員躬親省視,如有合修奉去處,措置奏聞。

    」仍詔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充省視陵寢使。

    又詔河南府鎮撫使翟興,團結本處義兵,保護祖宗陵寢。

    四年六月,詔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,仍令翟興所差來人賚祭告表以行。

     紹興元年九月,起居郎陳與義言:「陛下躬履艱難之運,駐蹕東南,列聖陵邑,遠在洛師,顧瞻山川,未得時省。

    雖欲遣使,道路不通,聖懷日憤。

    近聞道路少通,差易前日,願詔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,往省諸陵。

    」詔令樞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。

    三年正月,禮部、太常寺言:「春秋二仲,薦獻諸陵,乞于行在法惠寺設位,望祭行禮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自是每歲薦獻,率循此制。

    五月,詔令戶部支金一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,充祭告永安軍諸陵。

     九年正月,上謂輔臣曰:「祖宗陵寢,久淪異域,今金國既割還故地,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修奉酒掃。

    」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〈亻褭〉、兵部侍郎張燾前去河南府袛謁修奉。

    六月,太常丞梁仲敏等言:「春秋二仲,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,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,權宜于行在設位行禮。

    今道路既通,望依舊遣官前詣。

    」詔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詣諸陵薦獻。

    士〈亻褭〉、張燾回言:「諸陵下石澗水,自兵興以來,涸竭幾十五年。

    二使到日,水即大至,父老驚嘆,以為中興之祥。

    」 十年三月,禮部言:「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,望付太常寺以備檢照。

    永安軍等處今已收復,遂委知軍詣諸陵逐位檢視,除永定、永昭、永厚、永裕、永泰陵園廟並無損動,內永安、永昌、永熙陵神臺璺裂,未敢一面擅行補飾。

    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,合就差所委修飾官奏告行禮。

    」詔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,不得滅裂。

    其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燾言:「伏見宣諭官方庭實有請,乞將來先帝山陵,一依永安陵等制度。

    臣區區愚忠,願明詔有司,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不用,播告天下,鹹使聞知。

    如是,自然可保無虞。

    」上嘉納之。

    三十二年六月,詔祖宗陵寢,令本處招討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謁,如法修奉,務在嚴潔,以稱孝思之意。

     乾道六年八月,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,右迪功郎劉師顏特與右承務郎升擢差遣,秦世輔特轉一官,升充正將,以湛等歸正結義保護陵寢故也。

     端平元年正月,京西湖北安撫制置使史嵩之露布以滅金聞。

    二月,禦筆:「國家南渡以後,八陵迥隔,常切痛心。

    今京湖帥臣以圖來上,恭覽再三,悲喜交集,凡在臣子,諒同此情。

    可令卿、監、郎官以上,詣尚書省恭眡集議。

    」遂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、閤門祗候林拓朝謁八陵。

     紹興元年六月,太常寺言:「昭慈獻烈皇太後欑宮在越州會稽縣,合依四孟朝獻禮例,差宰執一員,前一日赴欑宮泰寧寺宿齋,至日,行朝拜之禮。

    」詔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。

    二年三月,知紹興府張守言:「昭慈獻烈皇後欑宮,近在府界,望許臣以時朝謁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自是守臣皆許朝謁。

     十七年十一月,殿中侍禦史餘堯弼言:「望舉行舊制,於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。

    」臣僚又言:「陵廟之祭,月有薦新,著在令典。

    方今宗廟久已遵奉,惟是永祐陵闕而未講,望令有司討論,舉而行之。

    」太常寺討論:「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,令兩欑宮遵依每月檢舉,差官行禮,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興府排辦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 二十七年六月,詔:「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後欑宮檢察承受,以檢察宮陵所為名。

    」三十年九月,吏部言:「紹興府會稽知縣依倣陵臺令典故,於階銜內帶兼主管欑宮事務,量加優異。

    」淳熙元年正月,禮部、太常寺言:「春秋二仲,差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欑宮,并周視陵域。

    如遇少卿有缺,乞從本寺前期取指揮,差本寺以次官充攝。

    所有今年仲春薦獻,即日見闕少卿。

    」詔差太常丞錢良臣。

    自後春秋遇少卿闕,率以為例。

    慶元元年六月,詔:「永阜陵孝宗皇帝欑宮,每歲秋季一就,令所差監察禦史恭詣朝拜檢察。

    」從禦史臺申請。

    諸陵亦如之。

     忌日,唐初始著罷樂、廢務及行香、修齋之文。

    其後,又朔望停朝,令天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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