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公卷一(起元年,盡元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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戾,力計反。
谳,魚列反。
宥之,音又,赦也。
) [疏]注“明鄭”至“誅之”。
○解雲:鄭伯為人君之法,當如傳辭,不與其國而已,不宜忍戾其母而親殺之。
其誅之者,自是執政大夫之事。
○注“禮公”至“哭之”。
○解雲:皆出《文王世子》也。
其文雲:公族有罪,“獄成,有司谳于公。
其死罪,則曰某之罪在大辟;其刑罪,則曰某之罪在小辟”,彼注雲“谳之言白也”;公曰‘宥之’,有司又曰‘在辟’;公又曰‘宥之’,有司又曰‘在辟’;及三宥,不對,走出,緻刑于甸人”,注雲“對,答也。
先者,君每言宥則答之,以将更宥之至于三,罪定,不複答。
走往刑之,為君之恩無巳”;“公又使人追之曰‘雖然,必赦之’,有司對曰‘無及也’”。
注雲“罪既正,不可宥,乃欲赦之,重刑殺其類也”;“反命于公”,注雲“白已刑殺”;“公素服不舉,為之變,如其倫之喪,無服”注雲“素服于兇事為吉,于吉事為兇,非喪服也。
君雖不服,臣卿大夫死,則皮弁錫衰以居,往吊,當事則弁?;于士蓋疑衰,同姓則缌衰以吊之。
今無服者,不往吊也。
倫,謂親疏之比也。
素服亦皮弁矣”;“親哭之”,注雲:“不往吊,為位哭之而巳。
君于臣,使有司哭之”是也。
段者何?鄭伯之弟也。
(殺母弟,故直稱君。
) [疏]“段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世子母弟,無世子母弟之文;欲言大夫,複目鄭伯以殺,故執不知問。
何以不稱弟?(據天王殺其弟年夫稱弟。
) [疏]注“據天”至“稱弟”。
○解雲:在襄三十年夏。
當國也。
(欲當國為之君,故如其意,使如國君,氏上鄭,所以見段之逆。
)其地何?(據齊人殺無知不地。
) [疏]注“據齊”至“不地”。
○解雲:即莊九年“春,齊人殺無知”是也。
當國也。
齊人殺無知,何以不地?(據俱欲當國也。
)在内也。
在内,雖當國不地也。
(其不當國而見殺者,當以殺大夫書,無取于地也。
其當國者,殺于國内,禍已絕,故亦不地。
)不當國,雖在外亦不地也。
(明當國者,在外乃地爾,為其将交連鄰國,複為内難,故錄其地,明當急誅之。
不當國,雖在外,禍輕,故不地也。
月者,責臣子不以時讨,與殺州籲同例。
不從讨賊辭者,主惡以失親親,故書之。
○難,乃旦反,下“此難”同。
籲,況于反。
) [疏]注“明當”至“地爾”○解雲:下四年“九月,衛人殺州籲于濮”,及此皆是也。
○注“不當”至“地也”。
○解雲:昭四年“秋,七月,楚子”雲雲“伐吳,執齊慶封,殺之”;昭八年夏,“楚人執陳行人于徵師殺之”,皆是也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同例”。
○解雲:下四年“九月,衛人殺州籲”之下,注雲“讨賊例時,此月者,久之也”。
○注“不從”至“書之”。
○解雲:若作讨賊辭,當稱人以讨,如齊人殺無知然。
今不如此者,經本主為惡鄭伯失親親而書,故曰鄭伯而不稱人也。
秋,七月,天王使宰?亘來歸惠公仲子之?。
○宰者何?官也。
(以周公加宰,知為官也。
○?亘,況阮反,一音況元反。
?,芳仲反。
) [疏]“宰者何”。
○解雲:以其言宰與周公同,疑宰為官;以其言名又與宰周公”異,複疑非官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以周”至“官也”。
○解雲:僖九年“夏,公會宰周公”已下“于葵丘”是也。
?亘者何?名也。
(别何之者,以有宰周公,本嫌宰為官。
) [疏]“?亘者何”。
○解雲:系宰是官,言名又卑稱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别何”至“為官”。
○解雲:所以不言宰?亘者何而别何之者,正以周公加宰,為周公身上官,故别何之令相遠。
若然,上注雲“以周公加宰,知為官”,而此注又雲“本嫌宰為官”者,言宰周公,宰為周公身上官。
今此言宰?亘,亦嫌宰為?亘之身上官也。
不謂二注異,宰即非?亘之身上官,而系宰言之者,次士以官錄,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。
○ 曷為以官氏?(據石尚。
) [疏]注“據石尚。
○解雲:定十四年秋,“天王使石尚來歸?”,石尚亦是士,而不以官錄之,故以為難也。
宰,士也。
(天子上士以名氏通,中士以官錄,下士略稱人。
) [疏]注“天子”至“稱人”。
○解雲: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,即“石尚來歸?”是也。
雲中士以官錄者,言以所系之官錄之,即此是也。
雲下士略稱人者,即僖八年春,“公會王人”以下“盟于洮”是也。
惠公者何?隐之考也。
(生稱父,死稱考,入廟稱祢。
○祢,乃禮反。
) [疏]“惠公者何”。
○解雲:春秋從隐至哀,魯無惠公,歸?言來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生稱父”。
○解雲:即下《曲禮》雲“生曰父”是也。
《廣雅》雲“父者,矩也。
以法度威嚴于子,言能與子作規矩,故謂之父。
○注“死稱考”。
○解雲:即下《曲禮》曰“死曰考”是也。
《周書·谥法》:“大慮行節曰考”。
《爾雅》雲:“考,成也。
”言有大慮行節之度量,堪成以下之法,故謂之考。
鄭注《曲禮》雲:“考,成也。
言其德之成也。
”義亦通于此。
○注“入廟稱祢”。
○解雲:即襄十二年《左傳》曰:“同族于祢廟”是也。
舊說雲“祢”字示傍爾,言雖可入廟是神示,猶自最近于已,故曰祢。
仲子者何?桓之母也。
(以無谥也。
仲,字,子,姓。
婦人以姓配字,不忘本也,因示不?同姓。
生稱母,死稱妣。
○妣,必履反。
) [疏]“仲子者何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上不見仲子卒文,而得歸?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以無谥也”。
○解雲:凡《春秋》之義,妾子為君者,其母得稱谥,即文公九年冬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礻遂”是也。
今桓未為君,故其母不得稱谥也,是以見其不稱谥,即知桓之母也。
○注“仲字”至“同姓”。
○解雲:字者,本國所加,故稱字,見其不忘本國也。
所以稱姓者,示不?同姓矣。
○注“生稱”至“稱妣”。
○解雲:即下《曲禮》雲“生曰父曰母”,“死曰考曰妣”是也。
○問曰:考與妣是死稱,父與母是生稱,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,何故此傳惠公言隐之考,舉死名;仲子言桓之母,舉生名乎?○答曰:仲子已葬訖之後,實合舉死稱,但禮家本意母死曰妣者,比于父之義也,故鄭彼雲“妣之言媲,媲于考也”。
但仲子是妾,桓未為君,其母不得為夫人,卑不得比于父,故還以母言之。
何以不稱夫人?(此難生時之稱也。
據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礻遂,成風稱谥,今仲子無谥,知生時不稱夫人。
) [疏]注“此難”至“稱也”。
○解雲:文九年冬,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,舉風之谥。
案經成風生時,傳稱夫人,何者?禮,妾賤不得有谥故也。
今仲子不舉谥,不與成風同,明生時不得稱夫人可知,故傳家遙難之。
桓未君也。
?者何?喪事有?。
?者,蓋以馬,以乘馬束帛。
(此道周制也。
以馬者,謂士不備四也。
《禮·既夕》曰:“公,?玄?束帛兩馬”是也。
乘馬者,謂大夫以上備四也。
禮,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馬,所以通四方也。
天子馬曰龍,高七尺以上;諸侯曰馬,高六尺以上;卿大夫、士曰駒,高五尺以上。
束帛,謂玄三?二,玄三法天,?二法地,因取足以共事。
○乘馬,繩證反,注“乘馬”同。
?,許雲反。
共,音恭。
) [疏]“?者何”。
○解雲:初入《春秋》,弟子未曉?義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此道周制也”。
○解雲:知者,正以上雲以馬,與《士既夕禮》同;下言乘馬,與士異,明知周之禮,大夫以上皆有四馬矣。
○注“以馬”至“四也”。
○解雲:以下言乘馬,明上文直言以馬者,士禮兩馬可知,故即引《禮》為證矣。
○注“禮大夫”至“方也”。
○解雲:案《異義》“古《毛詩》說”雲“天子至大夫同駕四,皆有四方之事;士駕二也。
《詩》雲‘四?原彭彭’,武王所乘;‘龍?承祀,六辔耳耳’,魯僖所乘;‘四牡??,周道倭遲’。
大夫所乘。
《書傳》雲‘士乘飾車兩馬,庶人單馬木車’”是也。
○問曰:若然,《異義》“《公羊》說”引《易經》雲“時乘六龍,以馭天下也”,知天子駕六,與此異何?○答曰:彼謹案亦從《公羊》說,即引《王度記》雲“天子駕六龍,諸侯與卿駕四,大夫駕三”以合之。
鄭駁雲“《易經》‘時乘六龍’者,謂陰陽六爻上下耳,豈故為禮制?《王度記》雲‘今天子駕六’者,自是漢法,與古異;‘大夫駕三’者,于經無以言之”者是也。
然則,彼《公羊》說者,自是章句家意,不與何氏合。
何氏此處不依漢禮者,蓋時有損益也。
○注“天子”至“以上”。
○解雲:《月令》天子駕倉龍,是其高七尺者,漢制也。
其六尺五尺亦然。
○注“諸侯曰”至“以上”。
○解雲:《魯頌》曰“魯侯戾止,其馬?喬々”是也。
○注“卿大夫”至“以上”。
○解雲:《詩》雲“皎皎白駒,食我場苗”是也。
○注“束帛”至“?二”。
○解雲:《雜記上》雲:“魯人之贈,三玄二?”是也。
○注“玄三”至“共事”。
○解雲:天數不但三,地數不但二,而取三二者,因取足以共事故也。
車馬曰?,貨财曰赙,衣被曰衤遂。
(此者春秋制也。
?,猶覆也;赙,猶助也,皆助生送死之禮。
衤遂,猶遺也。
遺是助死之禮。
知生者?赙,知死者贈衤遂。
○赙,音附。
衤遂,音遂。
猶遺,唯季反。
) [疏]注“此者春秋制也”。
○解雲:上陳周制訖,下乃言?赙衤遂,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,故雲此者春秋制也。
○注“知生”至“贈衤遂”。
○問曰:案《既夕禮》雲“知死者贈,知生者赙”,鄭注雲“各主于所知”,以此言之,赙專施于生者何?○答曰:赙專施于生,衤遂專施于死,?實生死兩施,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?矣。
而《既夕禮》專言知生者,對贈言之故也。
○問曰:何知?生死兩施乎?○答曰:案《既夕禮》雲“兄弟?奠可也”,注雲“兄弟有服親者,可且?且奠,許其厚也。
?奠于死生兩施”;又雲“所知則?而不奠”,鄭注雲“所知,通問相知也。
降于兄弟,奠施于死者為多,故不奠”,以此言之,明?與奠皆生死兩施也。
言奠于死者為多,故知?生死等矣。
桓未君,則諸侯曷為來?之?(據非禮。
) [疏]注“據非禮”。
○解雲:桓公未為君,則其母猶妾,故諸侯?之為非禮。
隐為桓立,故以桓母之喪告于諸侯。
(經言王者?,赴告王者可知,故傳但言諸侯。
○隐為,于僞反,下注“為”并年末注同。
告,古毒反,一音古報反。
) [疏]注“故傳但言諸侯”。
○解雲:諸侯之?及事,則在春秋之前,故不書矣。
然則諸侯有相?之道,隐以桓母成為夫人,告天子、諸侯、天子猶來,何況諸侯乎?故傳舉以言焉。
然則何言爾?成公意也。
(尊貴桓母,以赴告天子、諸侯,彰桓當立,得事之宜。
故善而書仲子,所以起其意,成其賢。
)其言來何?(據歸含且?,不言來。
○歸?,本又作“含”,戶暗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據歸”至“言來”。
○解雲:文五年春,“王使榮叔歸含且?”是。
不及事也。
(比于去來為不及事,時以葬事畢,無所複施,故雲爾。
去來所以為及事者,若已在于内者。
) [疏]注“比于”至“雲爾”。
○解雲:《公羊》之例,若其奔喪會葬,不問來之早晚,及事不及事,皆言來矣,故文元年春,“天王使叔服來會葬”;夏四月,“葬我君僖公”者,是其及事言來也。
文五年三月,“葬我小君成風”,下乃言“王使召伯來會葬”,注雲“去天者不及事”,是不及事亦言來矣,故元年傳雲“其言來會葬何?會葬,禮也”,注雲“但解會葬者,明言來者常文,不為早晚施也”;定十五年夏,“邾婁子來奔喪”,傳雲“其言來奔喪何?奔喪,非禮也”,彼注雲“但解奔喪者,明言來者常文,不為早晚施也”。
以此言之,則知奔喪會葬之例,不問早晚,悉言來矣。
若其含?衤遂,及事則不言來,不及事則言來,是以惠公仲子之葬,悉在春秋前,至此乃來歸?,傳曰“其言來何?不及事也”,又注雲“比于去來為不及事,時以葬事畢,無所複施,故雲爾。
去來所以為及事者,若巳在于内者”是也。
若含不及事,亦須言來也,故文四年“冬,十有一月,壬寅,夫人風氏薨”;五年春,“王使榮叔歸含且?”,彼注雲“不從含晚言來者,本不當含也”。
以此言之,明諸侯含晚須言來矣,何者?諸侯鄰國,禮容有含故也。
若其衤遂也,文九年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,亦是不及事言來也,何氏不注者,以其可知,省文故也。
所以如此作例者,以奔喪會葬,所以通哀序志,必有所費,容其事故稽留,不必苟責其及時也。
其含?衤遂之等,皆是死者所須,若其來晚則無及于事,故須作文見其早晚矣。
其言惠公仲子何?(據歸含且?,不言主名。
)兼之。
兼之,非禮也。
(禮不?妾,既善而?之,當各使一使,所以異尊卑也。
言之?者,起兩?也。
○一使,所吏反。
) [疏]注“言之”至“?也”。
○解雲:以此言之,則文九年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,言之衤遂者,亦起兩衤遂矣。
何以不言及仲子?(據及者,别公夫人尊卑文也。
仲子即卑稱也。
○别,彼列反。
) [疏]注“據及”至“文也”。
解雲:即僖十一年“夏,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?”是也。
仲子,微也。
(比夫人微,故不得并及公也。
月者,為内恩錄之也。
諸侯不月,比于王者輕,會葬皆同例。
言天王者,時吳楚上僭稱王,王者不能正,而上自系于天也。
《春秋》不正者,因以廣是非。
稱使者,王尊敬諸侯之意也。
王者據土與諸侯分職,俱南面而治,有不純臣之義,故異姓謂之伯舅叔舅,同姓謂之伯父叔父。
言歸者,與使有之辭也。
天地所生,非一家之有,有無當相通。
所傳聞之世,外小惡不書,書者來接内也。
《春秋》王魯,以魯為天下化首,明親來被王化漸漬禮義者,在可備責之域,故從内小惡舉也。
主書者,從不及事也。
○僭,子念反。
而治,直吏反,下皆同。
所傳,直專反,下文“所傳”并注同。
被,皮寄反。
) [疏]注“月者,為内恩錄”。
○解雲:此文及文五年“春,王正月,王使榮叔歸含且?”,皆是内恩錄之也。
○注“諸侯”至“者輕”。
○解雲:即文九年冬,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是也。
○注“會葬皆同例”。
○解雲:若王使人來則書月,為内恩錄之。
若諸侯使人來即不月,以為比王者為輕,故文五年春三月,“王使召伯來會葬”;文元年二月,“天王使叔服來會葬”皆是也。
其諸侯使
谳,魚列反。
宥之,音又,赦也。
) [疏]注“明鄭”至“誅之”。
○解雲:鄭伯為人君之法,當如傳辭,不與其國而已,不宜忍戾其母而親殺之。
其誅之者,自是執政大夫之事。
○注“禮公”至“哭之”。
○解雲:皆出《文王世子》也。
其文雲:公族有罪,“獄成,有司谳于公。
其死罪,則曰某之罪在大辟;其刑罪,則曰某之罪在小辟”,彼注雲“谳之言白也”;公曰‘宥之’,有司又曰‘在辟’;公又曰‘宥之’,有司又曰‘在辟’;及三宥,不對,走出,緻刑于甸人”,注雲“對,答也。
先者,君每言宥則答之,以将更宥之至于三,罪定,不複答。
走往刑之,為君之恩無巳”;“公又使人追之曰‘雖然,必赦之’,有司對曰‘無及也’”。
注雲“罪既正,不可宥,乃欲赦之,重刑殺其類也”;“反命于公”,注雲“白已刑殺”;“公素服不舉,為之變,如其倫之喪,無服”注雲“素服于兇事為吉,于吉事為兇,非喪服也。
君雖不服,臣卿大夫死,則皮弁錫衰以居,往吊,當事則弁?;于士蓋疑衰,同姓則缌衰以吊之。
今無服者,不往吊也。
倫,謂親疏之比也。
素服亦皮弁矣”;“親哭之”,注雲:“不往吊,為位哭之而巳。
君于臣,使有司哭之”是也。
段者何?鄭伯之弟也。
(殺母弟,故直稱君。
) [疏]“段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世子母弟,無世子母弟之文;欲言大夫,複目鄭伯以殺,故執不知問。
何以不稱弟?(據天王殺其弟年夫稱弟。
) [疏]注“據天”至“稱弟”。
○解雲:在襄三十年夏。
當國也。
(欲當國為之君,故如其意,使如國君,氏上鄭,所以見段之逆。
)其地何?(據齊人殺無知不地。
) [疏]注“據齊”至“不地”。
○解雲:即莊九年“春,齊人殺無知”是也。
當國也。
齊人殺無知,何以不地?(據俱欲當國也。
)在内也。
在内,雖當國不地也。
(其不當國而見殺者,當以殺大夫書,無取于地也。
其當國者,殺于國内,禍已絕,故亦不地。
)不當國,雖在外亦不地也。
(明當國者,在外乃地爾,為其将交連鄰國,複為内難,故錄其地,明當急誅之。
不當國,雖在外,禍輕,故不地也。
月者,責臣子不以時讨,與殺州籲同例。
不從讨賊辭者,主惡以失親親,故書之。
○難,乃旦反,下“此難”同。
籲,況于反。
) [疏]注“明當”至“地爾”○解雲:下四年“九月,衛人殺州籲于濮”,及此皆是也。
○注“不當”至“地也”。
○解雲:昭四年“秋,七月,楚子”雲雲“伐吳,執齊慶封,殺之”;昭八年夏,“楚人執陳行人于徵師殺之”,皆是也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同例”。
○解雲:下四年“九月,衛人殺州籲”之下,注雲“讨賊例時,此月者,久之也”。
○注“不從”至“書之”。
○解雲:若作讨賊辭,當稱人以讨,如齊人殺無知然。
今不如此者,經本主為惡鄭伯失親親而書,故曰鄭伯而不稱人也。
秋,七月,天王使宰?亘來歸惠公仲子之?。
○宰者何?官也。
(以周公加宰,知為官也。
○?亘,況阮反,一音況元反。
?,芳仲反。
) [疏]“宰者何”。
○解雲:以其言宰與周公同,疑宰為官;以其言名又與宰周公”異,複疑非官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以周”至“官也”。
○解雲:僖九年“夏,公會宰周公”已下“于葵丘”是也。
?亘者何?名也。
(别何之者,以有宰周公,本嫌宰為官。
) [疏]“?亘者何”。
○解雲:系宰是官,言名又卑稱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别何”至“為官”。
○解雲:所以不言宰?亘者何而别何之者,正以周公加宰,為周公身上官,故别何之令相遠。
若然,上注雲“以周公加宰,知為官”,而此注又雲“本嫌宰為官”者,言宰周公,宰為周公身上官。
今此言宰?亘,亦嫌宰為?亘之身上官也。
不謂二注異,宰即非?亘之身上官,而系宰言之者,次士以官錄,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。
○ 曷為以官氏?(據石尚。
) [疏]注“據石尚。
○解雲:定十四年秋,“天王使石尚來歸?”,石尚亦是士,而不以官錄之,故以為難也。
宰,士也。
(天子上士以名氏通,中士以官錄,下士略稱人。
) [疏]注“天子”至“稱人”。
○解雲: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,即“石尚來歸?”是也。
雲中士以官錄者,言以所系之官錄之,即此是也。
雲下士略稱人者,即僖八年春,“公會王人”以下“盟于洮”是也。
惠公者何?隐之考也。
(生稱父,死稱考,入廟稱祢。
○祢,乃禮反。
) [疏]“惠公者何”。
○解雲:春秋從隐至哀,魯無惠公,歸?言來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生稱父”。
○解雲:即下《曲禮》雲“生曰父”是也。
《廣雅》雲“父者,矩也。
以法度威嚴于子,言能與子作規矩,故謂之父。
○注“死稱考”。
○解雲:即下《曲禮》曰“死曰考”是也。
《周書·谥法》:“大慮行節曰考”。
《爾雅》雲:“考,成也。
”言有大慮行節之度量,堪成以下之法,故謂之考。
鄭注《曲禮》雲:“考,成也。
言其德之成也。
”義亦通于此。
○注“入廟稱祢”。
○解雲:即襄十二年《左傳》曰:“同族于祢廟”是也。
舊說雲“祢”字示傍爾,言雖可入廟是神示,猶自最近于已,故曰祢。
仲子者何?桓之母也。
(以無谥也。
仲,字,子,姓。
婦人以姓配字,不忘本也,因示不?同姓。
生稱母,死稱妣。
○妣,必履反。
) [疏]“仲子者何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上不見仲子卒文,而得歸?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以無谥也”。
○解雲:凡《春秋》之義,妾子為君者,其母得稱谥,即文公九年冬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礻遂”是也。
今桓未為君,故其母不得稱谥也,是以見其不稱谥,即知桓之母也。
○注“仲字”至“同姓”。
○解雲:字者,本國所加,故稱字,見其不忘本國也。
所以稱姓者,示不?同姓矣。
○注“生稱”至“稱妣”。
○解雲:即下《曲禮》雲“生曰父曰母”,“死曰考曰妣”是也。
○問曰:考與妣是死稱,父與母是生稱,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,何故此傳惠公言隐之考,舉死名;仲子言桓之母,舉生名乎?○答曰:仲子已葬訖之後,實合舉死稱,但禮家本意母死曰妣者,比于父之義也,故鄭彼雲“妣之言媲,媲于考也”。
但仲子是妾,桓未為君,其母不得為夫人,卑不得比于父,故還以母言之。
何以不稱夫人?(此難生時之稱也。
據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礻遂,成風稱谥,今仲子無谥,知生時不稱夫人。
) [疏]注“此難”至“稱也”。
○解雲:文九年冬,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,舉風之谥。
案經成風生時,傳稱夫人,何者?禮,妾賤不得有谥故也。
今仲子不舉谥,不與成風同,明生時不得稱夫人可知,故傳家遙難之。
桓未君也。
?者何?喪事有?。
?者,蓋以馬,以乘馬束帛。
(此道周制也。
以馬者,謂士不備四也。
《禮·既夕》曰:“公,?玄?束帛兩馬”是也。
乘馬者,謂大夫以上備四也。
禮,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馬,所以通四方也。
天子馬曰龍,高七尺以上;諸侯曰馬,高六尺以上;卿大夫、士曰駒,高五尺以上。
束帛,謂玄三?二,玄三法天,?二法地,因取足以共事。
○乘馬,繩證反,注“乘馬”同。
?,許雲反。
共,音恭。
) [疏]“?者何”。
○解雲:初入《春秋》,弟子未曉?義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此道周制也”。
○解雲:知者,正以上雲以馬,與《士既夕禮》同;下言乘馬,與士異,明知周之禮,大夫以上皆有四馬矣。
○注“以馬”至“四也”。
○解雲:以下言乘馬,明上文直言以馬者,士禮兩馬可知,故即引《禮》為證矣。
○注“禮大夫”至“方也”。
○解雲:案《異義》“古《毛詩》說”雲“天子至大夫同駕四,皆有四方之事;士駕二也。
《詩》雲‘四?原彭彭’,武王所乘;‘龍?承祀,六辔耳耳’,魯僖所乘;‘四牡??,周道倭遲’。
大夫所乘。
《書傳》雲‘士乘飾車兩馬,庶人單馬木車’”是也。
○問曰:若然,《異義》“《公羊》說”引《易經》雲“時乘六龍,以馭天下也”,知天子駕六,與此異何?○答曰:彼謹案亦從《公羊》說,即引《王度記》雲“天子駕六龍,諸侯與卿駕四,大夫駕三”以合之。
鄭駁雲“《易經》‘時乘六龍’者,謂陰陽六爻上下耳,豈故為禮制?《王度記》雲‘今天子駕六’者,自是漢法,與古異;‘大夫駕三’者,于經無以言之”者是也。
然則,彼《公羊》說者,自是章句家意,不與何氏合。
何氏此處不依漢禮者,蓋時有損益也。
○注“天子”至“以上”。
○解雲:《月令》天子駕倉龍,是其高七尺者,漢制也。
其六尺五尺亦然。
○注“諸侯曰”至“以上”。
○解雲:《魯頌》曰“魯侯戾止,其馬?喬々”是也。
○注“卿大夫”至“以上”。
○解雲:《詩》雲“皎皎白駒,食我場苗”是也。
○注“束帛”至“?二”。
○解雲:《雜記上》雲:“魯人之贈,三玄二?”是也。
○注“玄三”至“共事”。
○解雲:天數不但三,地數不但二,而取三二者,因取足以共事故也。
車馬曰?,貨财曰赙,衣被曰衤遂。
(此者春秋制也。
?,猶覆也;赙,猶助也,皆助生送死之禮。
衤遂,猶遺也。
遺是助死之禮。
知生者?赙,知死者贈衤遂。
○赙,音附。
衤遂,音遂。
猶遺,唯季反。
) [疏]注“此者春秋制也”。
○解雲:上陳周制訖,下乃言?赙衤遂,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,故雲此者春秋制也。
○注“知生”至“贈衤遂”。
○問曰:案《既夕禮》雲“知死者贈,知生者赙”,鄭注雲“各主于所知”,以此言之,赙專施于生者何?○答曰:赙專施于生,衤遂專施于死,?實生死兩施,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?矣。
而《既夕禮》專言知生者,對贈言之故也。
○問曰:何知?生死兩施乎?○答曰:案《既夕禮》雲“兄弟?奠可也”,注雲“兄弟有服親者,可且?且奠,許其厚也。
?奠于死生兩施”;又雲“所知則?而不奠”,鄭注雲“所知,通問相知也。
降于兄弟,奠施于死者為多,故不奠”,以此言之,明?與奠皆生死兩施也。
言奠于死者為多,故知?生死等矣。
桓未君,則諸侯曷為來?之?(據非禮。
) [疏]注“據非禮”。
○解雲:桓公未為君,則其母猶妾,故諸侯?之為非禮。
隐為桓立,故以桓母之喪告于諸侯。
(經言王者?,赴告王者可知,故傳但言諸侯。
○隐為,于僞反,下注“為”并年末注同。
告,古毒反,一音古報反。
) [疏]注“故傳但言諸侯”。
○解雲:諸侯之?及事,則在春秋之前,故不書矣。
然則諸侯有相?之道,隐以桓母成為夫人,告天子、諸侯、天子猶來,何況諸侯乎?故傳舉以言焉。
然則何言爾?成公意也。
(尊貴桓母,以赴告天子、諸侯,彰桓當立,得事之宜。
故善而書仲子,所以起其意,成其賢。
)其言來何?(據歸含且?,不言來。
○歸?,本又作“含”,戶暗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據歸”至“言來”。
○解雲:文五年春,“王使榮叔歸含且?”是。
不及事也。
(比于去來為不及事,時以葬事畢,無所複施,故雲爾。
去來所以為及事者,若已在于内者。
) [疏]注“比于”至“雲爾”。
○解雲:《公羊》之例,若其奔喪會葬,不問來之早晚,及事不及事,皆言來矣,故文元年春,“天王使叔服來會葬”;夏四月,“葬我君僖公”者,是其及事言來也。
文五年三月,“葬我小君成風”,下乃言“王使召伯來會葬”,注雲“去天者不及事”,是不及事亦言來矣,故元年傳雲“其言來會葬何?會葬,禮也”,注雲“但解會葬者,明言來者常文,不為早晚施也”;定十五年夏,“邾婁子來奔喪”,傳雲“其言來奔喪何?奔喪,非禮也”,彼注雲“但解奔喪者,明言來者常文,不為早晚施也”。
以此言之,則知奔喪會葬之例,不問早晚,悉言來矣。
若其含?衤遂,及事則不言來,不及事則言來,是以惠公仲子之葬,悉在春秋前,至此乃來歸?,傳曰“其言來何?不及事也”,又注雲“比于去來為不及事,時以葬事畢,無所複施,故雲爾。
去來所以為及事者,若巳在于内者”是也。
若含不及事,亦須言來也,故文四年“冬,十有一月,壬寅,夫人風氏薨”;五年春,“王使榮叔歸含且?”,彼注雲“不從含晚言來者,本不當含也”。
以此言之,明諸侯含晚須言來矣,何者?諸侯鄰國,禮容有含故也。
若其衤遂也,文九年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,亦是不及事言來也,何氏不注者,以其可知,省文故也。
所以如此作例者,以奔喪會葬,所以通哀序志,必有所費,容其事故稽留,不必苟責其及時也。
其含?衤遂之等,皆是死者所須,若其來晚則無及于事,故須作文見其早晚矣。
其言惠公仲子何?(據歸含且?,不言主名。
)兼之。
兼之,非禮也。
(禮不?妾,既善而?之,當各使一使,所以異尊卑也。
言之?者,起兩?也。
○一使,所吏反。
) [疏]注“言之”至“?也”。
○解雲:以此言之,則文九年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,言之衤遂者,亦起兩衤遂矣。
何以不言及仲子?(據及者,别公夫人尊卑文也。
仲子即卑稱也。
○别,彼列反。
) [疏]注“據及”至“文也”。
解雲:即僖十一年“夏,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?”是也。
仲子,微也。
(比夫人微,故不得并及公也。
月者,為内恩錄之也。
諸侯不月,比于王者輕,會葬皆同例。
言天王者,時吳楚上僭稱王,王者不能正,而上自系于天也。
《春秋》不正者,因以廣是非。
稱使者,王尊敬諸侯之意也。
王者據土與諸侯分職,俱南面而治,有不純臣之義,故異姓謂之伯舅叔舅,同姓謂之伯父叔父。
言歸者,與使有之辭也。
天地所生,非一家之有,有無當相通。
所傳聞之世,外小惡不書,書者來接内也。
《春秋》王魯,以魯為天下化首,明親來被王化漸漬禮義者,在可備責之域,故從内小惡舉也。
主書者,從不及事也。
○僭,子念反。
而治,直吏反,下皆同。
所傳,直專反,下文“所傳”并注同。
被,皮寄反。
) [疏]注“月者,為内恩錄”。
○解雲:此文及文五年“春,王正月,王使榮叔歸含且?”,皆是内恩錄之也。
○注“諸侯”至“者輕”。
○解雲:即文九年冬,“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”是也。
○注“會葬皆同例”。
○解雲:若王使人來則書月,為内恩錄之。
若諸侯使人來即不月,以為比王者為輕,故文五年春三月,“王使召伯來會葬”;文元年二月,“天王使叔服來會葬”皆是也。
其諸侯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