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六·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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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,而蔽之以二言,曰誠、曰一。
” 公諱光,字君實,其先河内人,晉安平獻王孚之後,王之裔孫征東大将軍陽始葬今陝州夏縣涑水鄉,子孫因家焉。
曾祖諱政,以五代衰亂不仕,贈太子太保。
祖諱炫,舉進士,試秘書省校書郎,終于耀州富平縣令,贈太子太傅。
考諱池,寶元、慶曆間名臣,終于兵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,贈太師、溫國公。
曾祖妣薛氏,祖妣皇甫氏,妣聶氏,皆封溫國太夫人。
公始進士甲科事仁宗皇帝,至天章閣待制,知谏院。
始發大議,乞立宗子為後,以安宗廟,宰相韓琦等因其言,遂定大計。
事英宗皇帝為谏議大夫,龍圖閣直學士,論陝西刺義勇為民患;及内侍任守忠奸蠹,乞斬以謝天下,守忠竟以譴死。
又論漢安懿王當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,天下韪之。
事神宗皇帝,為翰林學士,禦史中丞。
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橫山之衆降,公極論其不可納,後必為邊患,已而果然。
勸帝不受尊号,遂為萬世法。
及王安石為相,始行青苗、助役、農田水利,謂之新法,公首言其害,以身争之。
當時士大夫不附安石,言新法不便者,皆倚公為重。
帝以公為樞密副使,公以言不行,不受命。
乃以為端明殿學士,出知永興軍,遂以留司禦史台及提舉崇福宮,退居于洛十有五年。
及上即位,太皇太後攝政,起公為門下侍郎,遷正議大夫,遂拜左仆射。
公首更诏書以開言路,分别邪正,進退其甚者十馀人。
旋罷保甲、保馬、市易及諸道新行鹽鐵茶法,最後遂罷助役、青苗。
方議取士擇守令監司以養民,期于富而教之,凜凜乎向至治矣。
而公卧病,以元祐元年九月丙辰朔,薨于位,享年六十八。
太皇太後聞之恸,上亦感涕不已。
時方祀明堂,禮成不賀。
二聖皆臨其喪,哭之哀甚,辍視朝。
贈太師、溫國公,襚以一品禮服,谥曰文正。
官其親屬十人。
公娶張氏,禮部尚書存之女,封清河郡君,先公卒,追封溫國夫人。
子三人,童、唐皆早亡,康,今為秘書省校書郎。
孫二人,植、桓皆承奉郎。
以元祐三年正月辛酉,葬于陝之夏縣涑水南原之晁村。
上以禦篆表其墓道,曰忠清粹德之碑,而其文以命臣轼。
臣蓋嘗為公行狀,而端明殿學士範鎮取以志其墓矣,故其詳不複再見,而獨論其大概。
議者徒見上與太皇太後進公之速,用公之盡,而不知神宗皇帝知公之深也。
自士庶人至于卿大夫,相與為賓師朋友,道足以相信,而權不足以相休戚,然猶同己則親之,異己則疏之,未有聞過而喜,受誨而不怒者也,而況于君臣之間乎?方熙甯中,朝廷政事與公所言無一不相違者,書數十上,皆盡言不諱,蓋自敵以下所不能堪,而先帝安受之,非特不怒而已,乃欲以為左右輔弼之臣,至為叙其所著書,讀之于迩英閣,不深知公,而能如是乎?二聖之知公也,知之于既同。
而先帝之知公也,知之于方異。
故臣以先帝為難。
昔齊神武皇帝寝疾,告其子世宗曰:“侯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,諸将皆莫能敵,惟慕容紹宗可以制之。
我故不貴,留以遺汝。
”而唐太宗亦謂高宗:“汝于李??無恩,我今責出之,汝當授以仆射。
”乃出??為疊州都督。
夫齊神武、唐太宗,雖未足以比隆先帝,而紹宗與??,亦非公之流,然古之人君所以為其子孫長計遠慮者,類皆如此。
甯其身亡受知人之名,而使其子孫專享得賢之利。
先帝知公如此,而卒不盡用,安知其意不出于此乎?臣既書其事,乃拜手稽首而作詩曰: .于皇上帝,子惠我民。
孰堪顧天,惟聖與仁。
聖子受命,如堯之初。
神母诏之,匪亟匪徐。
聖神無心,孰左右之。
民自擇相,我興授之。
其相惟何,太師溫公。
公來自西,一馬二童。
萬人環之,如渴赴泉。
孰不見公,莫如我先。
二聖忘己,惟公是式。
公亦無我,惟民是度。
民曰樂哉,既相司馬。
爾賈于途,我耕于野。
士曰時哉,既用君實。
我後子先,時不可失。
公如麟凰,不鸷不搏。
羽毛畢朝,雄狡率服。
為政一年,疾病半之。
功則多矣,百年之思。
知公于異,識公于微。
匪公之思,神考是懷。
天子萬年,四夷來同。
薦于清廟,神考之功。
” 公諱光,字君實,其先河内人,晉安平獻王孚之後,王之裔孫征東大将軍陽始葬今陝州夏縣涑水鄉,子孫因家焉。
曾祖諱政,以五代衰亂不仕,贈太子太保。
祖諱炫,舉進士,試秘書省校書郎,終于耀州富平縣令,贈太子太傅。
考諱池,寶元、慶曆間名臣,終于兵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,贈太師、溫國公。
曾祖妣薛氏,祖妣皇甫氏,妣聶氏,皆封溫國太夫人。
公始進士甲科事仁宗皇帝,至天章閣待制,知谏院。
始發大議,乞立宗子為後,以安宗廟,宰相韓琦等因其言,遂定大計。
事英宗皇帝為谏議大夫,龍圖閣直學士,論陝西刺義勇為民患;及内侍任守忠奸蠹,乞斬以謝天下,守忠竟以譴死。
又論漢安懿王當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,天下韪之。
事神宗皇帝,為翰林學士,禦史中丞。
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橫山之衆降,公極論其不可納,後必為邊患,已而果然。
勸帝不受尊号,遂為萬世法。
及王安石為相,始行青苗、助役、農田水利,謂之新法,公首言其害,以身争之。
當時士大夫不附安石,言新法不便者,皆倚公為重。
帝以公為樞密副使,公以言不行,不受命。
乃以為端明殿學士,出知永興軍,遂以留司禦史台及提舉崇福宮,退居于洛十有五年。
及上即位,太皇太後攝政,起公為門下侍郎,遷正議大夫,遂拜左仆射。
公首更诏書以開言路,分别邪正,進退其甚者十馀人。
旋罷保甲、保馬、市易及諸道新行鹽鐵茶法,最後遂罷助役、青苗。
方議取士擇守令監司以養民,期于富而教之,凜凜乎向至治矣。
而公卧病,以元祐元年九月丙辰朔,薨于位,享年六十八。
太皇太後聞之恸,上亦感涕不已。
時方祀明堂,禮成不賀。
二聖皆臨其喪,哭之哀甚,辍視朝。
贈太師、溫國公,襚以一品禮服,谥曰文正。
官其親屬十人。
公娶張氏,禮部尚書存之女,封清河郡君,先公卒,追封溫國夫人。
子三人,童、唐皆早亡,康,今為秘書省校書郎。
孫二人,植、桓皆承奉郎。
以元祐三年正月辛酉,葬于陝之夏縣涑水南原之晁村。
上以禦篆表其墓道,曰忠清粹德之碑,而其文以命臣轼。
臣蓋嘗為公行狀,而端明殿學士範鎮取以志其墓矣,故其詳不複再見,而獨論其大概。
議者徒見上與太皇太後進公之速,用公之盡,而不知神宗皇帝知公之深也。
自士庶人至于卿大夫,相與為賓師朋友,道足以相信,而權不足以相休戚,然猶同己則親之,異己則疏之,未有聞過而喜,受誨而不怒者也,而況于君臣之間乎?方熙甯中,朝廷政事與公所言無一不相違者,書數十上,皆盡言不諱,蓋自敵以下所不能堪,而先帝安受之,非特不怒而已,乃欲以為左右輔弼之臣,至為叙其所著書,讀之于迩英閣,不深知公,而能如是乎?二聖之知公也,知之于既同。
而先帝之知公也,知之于方異。
故臣以先帝為難。
昔齊神武皇帝寝疾,告其子世宗曰:“侯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,諸将皆莫能敵,惟慕容紹宗可以制之。
我故不貴,留以遺汝。
”而唐太宗亦謂高宗:“汝于李??無恩,我今責出之,汝當授以仆射。
”乃出??為疊州都督。
夫齊神武、唐太宗,雖未足以比隆先帝,而紹宗與??,亦非公之流,然古之人君所以為其子孫長計遠慮者,類皆如此。
甯其身亡受知人之名,而使其子孫專享得賢之利。
先帝知公如此,而卒不盡用,安知其意不出于此乎?臣既書其事,乃拜手稽首而作詩曰: .于皇上帝,子惠我民。
孰堪顧天,惟聖與仁。
聖子受命,如堯之初。
神母诏之,匪亟匪徐。
聖神無心,孰左右之。
民自擇相,我興授之。
其相惟何,太師溫公。
公來自西,一馬二童。
萬人環之,如渴赴泉。
孰不見公,莫如我先。
二聖忘己,惟公是式。
公亦無我,惟民是度。
民曰樂哉,既相司馬。
爾賈于途,我耕于野。
士曰時哉,既用君實。
我後子先,時不可失。
公如麟凰,不鸷不搏。
羽毛畢朝,雄狡率服。
為政一年,疾病半之。
功則多矣,百年之思。
知公于異,識公于微。
匪公之思,神考是懷。
天子萬年,四夷來同。
薦于清廟,神考之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