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和下西洋船隊的規模怎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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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偉大的航海家鄭和,從明朝永樂三年到宣德八年,曾七次下西洋,到達西南太平洋、南亞、印度洋、東非等地,曆經30餘個國家和地區,最遠到達紅海和非洲東海岸的索馬裡和肯尼亞。

    據《明史》記載,鄭和奉永樂皇帝之命,率領大小船舶200餘艘,官兵27800餘人,其中大型寶船62艘,最大者長44丈,寬18丈,設有九桅十二帆,最遠航線達6000海裡以上,繪制了最早有航路的航海圖。

    鄭和船隊,規模之宏大,人數之衆多,組織之嚴密,是15世紀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船隊。

     關于鄭和下西洋船隊的規模,各家著述記載不一,出入較大,茲将諸書所載,有關鄭和曆次出使的人數,綜合排比如下:第一次是永樂三年(1405年),根據《明史。

    鄭和傳》記載是27800餘人。

    《明史。

    職官志。

    宦官》記載是2萬人。

    而查繼佐《罪惟錄》記載是永樂四年(應為三年),37000人。

     第二次是永樂五年(1407年),各書均未記載。

     第三次是永樂七年(1409年),根據曾随鄭和同下西洋的費信《星槎勝覽》和陸容《菽園雜記》的記載,是27000餘人。

    根據鄭曉《皇明四夷考》(此文收在《吾學編》中)的記載是3萬人。

     第四次是永樂十一年(1413年),根據曾随鄭和同下西洋的馬歡《瀛涯勝覽》的記載,是27670人。

     第五次是永樂十五年(1417年),人數未詳。

     第六次是永樂十九年(1421年),人數未詳。

     第七次是宣德六年(1431年),根據祝允明《前聞記》的記載,是27550人。

    此外,沒有載明年代,卻記載鄭和下西洋人數的,有《鄭和家譜》,它的記載是27411人。

    明代羅懋登《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》記載是38600餘人。

    《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》對鄭和下西洋時,使一團一的具體人員的編制、組織情況記載最詳。

    據此書記載,鄭和某次下西洋時,使一團一人員的組織是:總兵官一員,挂征西大元帥之印;副總兵官一員,挂征西副元帥之印;左先鋒一員,挂征西左先鋒大将軍之印;右先鋒一員,挂征西右先鋒副将軍之印;五營大都督:中都、左都、右都、坐都、行都,各挂征西大都督之印;四哨副都督:參将、遊擊、都事、把總,各挂征西副都督之印。

    指揮官100員,千戶官150員,百戶官500員,管糧草戶部官一員,觀星鬥一陰陽一官10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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