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回 撤藩封僞主被絷 拒和議忠谏留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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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,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,一旦豺狼緻慮,捽而縛之,父子為虜。

    商鑒不遠,而倫又欲陛下效之。

    夫天下者陛下之天下也。

    陛下所居之位,祖宗之位也。

    奈何以祖宗之天下,為金虜之天下,以祖宗之位,為金虜藩臣之位?陛下一屈膝,則祖宗廟社之靈,盡汗夷狄,祖宗數百年之赤子,盡為左衽,朝廷宰執,盡為陪臣,天下士大夫,皆當裂冠毀冕,變為胡服,異時豺狼無厭之求,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哉!夫三尺童子,至無識也,指犬豕而使之拜,則怫然怒;今醜虜則犬豕也,堂堂大國,相率而拜犬豕,曾童孺之所羞,而陛下忍為之耶?倫之議乃曰:“我一屈膝,則梓宮可還,太後可複,淵聖可歸,中原可得。

    ”嗚呼!自變故以來,主和議者,誰不以此說陛下哉?然而卒無一驗,則虜之情僞,已可知矣。

    而陛下尚不覺悟,竭民膏血而不惜,忘國大仇而不報,含垢忍恥,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。

    就令虜決可和,盡如倫議,天下後世,謂陛下何如主?況醜虜變詐百出,而倫又以一奸一邪濟之,梓宮決不可還,太後決不可複,淵聖決不可歸,中原決不可得,而此膝一屈,不可複伸,國勢淩夷,不可複振,可謂痛哭長太息矣。

    向者,陛下間關海道,危如累一卵一,當時尚不忍北面稱臣,況今國勢稍張,諸将盡銳,士卒思奮,隻如頃者,醜虜陸梁,僞豫入寇,固嘗敗之于襄一陽一,敗之于淮上,敗之于渦口,敗之于淮一陰一,較之往時蹈海之危,固已萬萬。

    倘不得已而至于用兵,則豈遽出虜人下哉?今無故而反臣之,欲屈萬乘之尊,下穹廬之拜,三軍之士,不戰而氣已索,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,非惜夫帝秦之虛名,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。

    今内而百官,外而軍民,萬口一談,皆欲食倫之肉,謗議洶洶,陛下不聞,正恐一旦變作,禍且不測,臣竊謂不斬王倫,國之存亡,未可知也。

    雖然,倫不足道也,秦桧以腹心大臣,而亦為之,陛下有堯、舜之資,桧不能緻君如唐虞,而欲導陛下為石晉,孫近傅會桧議,遂得參知政事,天下望治,有如饑一渴,而近伴食中書,不敢可否,桧曰虜可和,近亦曰可和,桧曰天子當拜,近亦曰當拜,臣嘗至參事堂三發問,而近不答,但曰:“已令台谏侍從議矣。

    ”嗚呼!參贊大政,徒取充位如此,有如虜騎長驅,尚能折沖禦侮耶?臣竊謂秦桧、孫近亦可斬也。

    臣備員樞屬,義不與桧等共戴天,區區之心,願斷三人頭,竿之藁街,然後羁留虜使,責以無禮,徐興問罪之師,則三軍之士,不戰而氣自倍。

    不然,臣有赴東海而死耳,甯能處小朝廷而求活耶?冒死渎陳,伏維垂鑒。

     看官!你想秦桧看到此奏,能不觸目驚心,倍增忿恨。

    當下劾铨狂妄兇悖,鼓衆劫持,應置重典。

    高宗下诏,除铨名,編管昭州。

    給舍台谏,多上章救解,桧亦為公論所迫,乃改铨監廣州鹽倉。

    宜興進士吳師古,锓行铨疏,為桧所聞,坐流袁州。

    曾開也因是罷官。

    統制王庶,言金不可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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