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八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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璁與桂萼既攻去費宏,意一清必援己。
一清顧請召謝遷,心怨之。
遷未至,璁已入内閣,多所更建。
一清引故事稍裁抑,其黨積不平。
錦衣聶能遷讦璁,璁欲置之死,一清不可。
璁怒,上疏陰诋一清,又嗾黃绾排之甚力。
一清疏辨,言璁以能遷故排己,且傍及璁他語。
因乞骸骨。
帝為兩解之。
一清又因災變請戒饬百官和衷,複乞宥議禮諸臣罪,璁益憾。
柱萼入内閣,亦不相能。
一清屢求去,且言:“今持論者尚紛更,臣獨主安靜;尚刻核,臣獨主寬平。
用是多龃龉,願避賢者路。
”帝複溫旨褒之。
而給事中王準、陸粲發璁、萼招權納賄狀,帝立罷璁、萼,且暴其罪。
其黨霍韬攘臂曰:“張、桂行,勢且及我。
”遂上疏力攻一清,言其受張永、蕭敬賄。
一清再疏辨,乞罷。
帝雖慰留之,而璁複召還,韬攻益急,且言法司承一清風指,構成萼罪。
帝果怒,令法司會廷臣雜議。
出刑部尚書周倫于南京,以侍郎許贊代。
贊乃實韬言,請削一清籍。
帝令一清自陳。
璁乃三上密疏,引一清贊禮功,乞賜寬假,實以堅帝意俾之去。
帝果允緻仕,馳驿歸,仍賜金币。
明年,璁等構硃繼宗獄,坐一清受張永弟容金錢,為永志墓,又與容世錦衣指揮,遂落職閑住。
一清大恨曰:“老矣,乃為孺子所賣!”疽發背死。
遺疏言身被污蔑,死且不瞑,帝令釋贓罪不問。
後數年複故官。
久之,贈太保,谥文襄。
一清生而隐宮,貌寺人,無子。
博學善權變,尤曉暢邊事。
羽書旁午,一夕占十疏,悉中機宜。
人或訾己,反薦揚之。
惟晚與璁、萼異,為所軋,不獲以恩禮終。
然其才一時無兩,或比之姚崇雲。
王瓊,字德華,太原人。
成化二十年進士。
授工部主事,進郎中。
出治漕河三年,胪其事為志。
繼者按稽之,不爽毫發,由是以敏練稱。
改戶部,曆河南右布政使。
正德元年,擢右副都禦史督漕運。
明年入為戶部右侍郎。
衡府有賜地,蕪不可耕,勒民出租以為常,王反誣民趙賢等侵據。
瓊往按,奪旁近民地予之,賢等戍邊,民多怨者。
三年春,廷推吏部侍郎,前後六人,皆不允。
最後以瓊上,許之。
坐任戶部時邊臣借太倉銀未償,所司奏遲,尚書顧佐奪俸,而瓊改南京。
已,複改戶部。
八年進尚書。
瓊為人有心計,善鈎校。
為郎時悉錄故牍條例,盡得其斂散盈縮狀。
及為尚書,益明習國計。
邊帥請刍糗,則屈指計某倉、某場CQ糧草幾何;諸郡歲輸、邊卒歲采秋青幾何,曰:“足矣。
重索妄也。
”人益以瓊為才。
十年代陸完為兵部尚書。
時四方盜起,将士以首功進秩。
瓊言:“此嬴秦弊政。
行之邊方猶可,未有内地而論首功者。
今江西、四川妄殺平民千萬,縱賊贻禍,皆此議所緻。
自今内地征讨,惟以蕩平為功,不計首級。
”從之。
帝時遠遊塞外,經歲不還,近畿盜竊發。
瓊請于河間設總兵一人,大名、武定各設兵備副使一人,責以平賊,而檄順天、保定兩巡撫,嚴要害為外防,集遼東、延綏士馬于行在,以護軍駕。
中外恃以無恐。
孝豐賊湯麻九反,有司請發兵剿。
瓊請密敕勘糧都禦史許廷光,出不意擒之,無一脫者。
四方捷奏上,多推功瓊,數受廕赉,累加至少師兼太子太師,子錦衣世千戶。
及營建乾清宮,又廕錦衣千戶者二,寵遇冠諸尚書。
十四年,甯王宸濠反。
瓊請敕南和伯方壽祥督操江兵防南都,南贛巡撫王守仁、湖廣巡撫秦金各率所部趨南昌,應天巡撫李充嗣鎮京口,淮揚巡撫叢蘭扼儀真。
奏上,帝意欲親征,持三日不下。
大學士楊廷和趣之,竟下親征诏,命瓊與廷和等居守。
先是,瓊用王守仁撫南、贛,假便宜提督軍務。
比宸濠反,書聞,舉朝惴惴。
瓊曰:“諸君勿憂,吾用王伯安贛州,正為今日,賊旦夕擒耳。
”未幾,果如其言。
瓊才高,善結納。
厚事錢甯、江彬等,因得自展,所奏請辄行。
其能為功于兵部者,亦彬等力也。
陸完敗,代為吏部尚書。
瓊忌彭澤平流賊,聲望出己上,構于錢甯,中澤危法。
又陷雲南巡撫範镛、甘肅巡撫李昆、副使陳九疇于獄,中外多畏瓊。
而大學士廷和亦以瓊所誅賞,多取中旨,不關内閣,弗能堪。
明年,世宗入繼,言官交劾瓊,系都察院獄。
瓊力讦廷和,帝愈不直瓊,下廷臣雜議。
坐交結近侍律論死,命戍莊浪。
瓊複訴年老,改戍綏德。
張璁、桂萼、霍韬用事,以瓊與廷和仇,首薦之,不納。
至嘉靖六年有邊警,萼力請用瓊,不果。
帝亦憫瓊老病,令還籍為民。
禦史胡松因劾萼谪外任,其同官周在請宥松,并下诏獄。
萼複言瓊前攻廷和,故廷臣群起排之。
帝乃命複瓊尚書待用。
明年遂以兵部尚書兼右都禦史代王憲督陝西三邊軍務。
土魯番據哈密,廷議閉關絕其貢,四年矣。
至是,其将牙木蘭為酋速檀滿速兒所疑,率從二千求内屬。
沙州番人帖木哥、土巴等,素為土魯番役屬者,苦其征求,亦率五千餘人入附。
番人來寇,連為參将雲昌等所敗。
其引瓦剌寇肅州者,遊擊彭濬擊退之。
賊既失援,又數失利,乃獻還哈密。
求通貢,乞歸羁留使臣,而語多謾。
瓊奏乞撫納,帝從兵部尚書王時中議,如瓊請。
霍韬難之,瓊再疏請诏還番使,通貢如故。
自是西域複定,而北寇常為邊患。
初入犯莊浪,瓊部諸将遮擊之,斬數十級。
俄由紅城子入,殺部饷主簿張文明。
明年以數萬騎寇甯夏。
已又犯靈州,瓊督遊擊梁震等邀斬七十餘人。
其秋,集諸道精卒三萬,按行塞下。
寇聞,徙帳遠遁。
諸軍分道出,縱野燒,耀兵而還。
先是,南京給事中邱九仞劾瓊,帝慰留之。
及璁、萼罷政,諸劾璁、萼黨者鹹首瓊,乃令緻仕。
俄寝前诏,遣慰谕。
會番大掠臨洮,瓊集兵讨若籠、闆爾諸族,焚其巢,斬首三百六十,撫降七十餘族。
錄功,加太子太保。
瓊在邊,戎備甚饬。
寇嘗入山西得利,逾歲複獵境上,陽欲東,瓊令備其西。
寇果入,大敗之。
諸番蕩平,西陲益靖。
甘肅軍民素苦土魯番侵暴,恐瓊去,相率乞守臣奏留。
于是巡撫唐澤、巡按胡明善具陳其功,乞如軍民請。
優诏獎之。
初,帝惡楊廷和,疑廷臣悉其黨,故連用桂萼、方獻夫為吏部。
及獻夫去,帝不欲授他人,久不補。
至十年冬,遣行人赍敕召瓊為吏部尚書。
南京禦史馬等十人力诋瓊先朝遺奸。
帝大怒,盡逮等下诏獄,慰谕瓊。
未凡,等亦還職。
花馬池有警,兵部尚書王憲請發兵。
瓊言花馬池備嚴,寇不能入,大軍至,且先退,徒耗中國。
憲竟發六千人,比至彰德,寇果遁。
明年秋卒官。
贈太師,谥恭襄。
是年,彭澤已先卒矣。
當正、嘉間,澤、瓊并有才略,相中傷不已,亦疊為進退。
而瓊險忮,公論尤不予。
然在本兵時功多。
而其督三邊也,人以比楊一清雲。
彭澤,字濟物,蘭州人。
幼學于外祖段堅,有志節。
會試二場畢,聞母病,徑歸,母病亦已。
登弘治三年進士,授工部主事,曆刑部郎中。
勢豪殺人,澤置之辟。
中貴為祈免,執不聽。
出為徽州知府。
澤将遣女,治漆器數十,使吏送其家。
澤父大怒,趣焚之,徒步詣徽。
澤驚出迓,自吏負其裝。
父怒曰:“吾負此數千裡,汝不能負數步耶?”入,杖澤堂下。
杖已,持裝徑去。
澤益痛砥砺。
政最,人以方前守孫遇。
遇見《循吏傳》中。
父喪歸。
正德初,起知真定。
閹人數撓禁,澤治一棺于廳事,以死怵之,其人不敢逞。
遷浙江副使,曆河南按察使,所至以威猛稱。
擢右佥都禦史,巡撫遼東。
進右副都禦史,改保定。
未赴,而劉惠、趙鐩等亂河南,命澤與鹹甯伯仇钺提督軍務讨之。
陳便宜十一事,厚賞峻罰,以激勸将吏。
澤體幹修偉,腰帶十二圍,大音聲,與人語若叱咤。
始至,大陳軍容,引見諸将校,
一清顧請召謝遷,心怨之。
遷未至,璁已入内閣,多所更建。
一清引故事稍裁抑,其黨積不平。
錦衣聶能遷讦璁,璁欲置之死,一清不可。
璁怒,上疏陰诋一清,又嗾黃绾排之甚力。
一清疏辨,言璁以能遷故排己,且傍及璁他語。
因乞骸骨。
帝為兩解之。
一清又因災變請戒饬百官和衷,複乞宥議禮諸臣罪,璁益憾。
柱萼入内閣,亦不相能。
一清屢求去,且言:“今持論者尚紛更,臣獨主安靜;尚刻核,臣獨主寬平。
用是多龃龉,願避賢者路。
”帝複溫旨褒之。
而給事中王準、陸粲發璁、萼招權納賄狀,帝立罷璁、萼,且暴其罪。
其黨霍韬攘臂曰:“張、桂行,勢且及我。
”遂上疏力攻一清,言其受張永、蕭敬賄。
一清再疏辨,乞罷。
帝雖慰留之,而璁複召還,韬攻益急,且言法司承一清風指,構成萼罪。
帝果怒,令法司會廷臣雜議。
出刑部尚書周倫于南京,以侍郎許贊代。
贊乃實韬言,請削一清籍。
帝令一清自陳。
璁乃三上密疏,引一清贊禮功,乞賜寬假,實以堅帝意俾之去。
帝果允緻仕,馳驿歸,仍賜金币。
明年,璁等構硃繼宗獄,坐一清受張永弟容金錢,為永志墓,又與容世錦衣指揮,遂落職閑住。
一清大恨曰:“老矣,乃為孺子所賣!”疽發背死。
遺疏言身被污蔑,死且不瞑,帝令釋贓罪不問。
後數年複故官。
久之,贈太保,谥文襄。
一清生而隐宮,貌寺人,無子。
博學善權變,尤曉暢邊事。
羽書旁午,一夕占十疏,悉中機宜。
人或訾己,反薦揚之。
惟晚與璁、萼異,為所軋,不獲以恩禮終。
然其才一時無兩,或比之姚崇雲。
王瓊,字德華,太原人。
成化二十年進士。
授工部主事,進郎中。
出治漕河三年,胪其事為志。
繼者按稽之,不爽毫發,由是以敏練稱。
改戶部,曆河南右布政使。
正德元年,擢右副都禦史督漕運。
明年入為戶部右侍郎。
衡府有賜地,蕪不可耕,勒民出租以為常,王反誣民趙賢等侵據。
瓊往按,奪旁近民地予之,賢等戍邊,民多怨者。
三年春,廷推吏部侍郎,前後六人,皆不允。
最後以瓊上,許之。
坐任戶部時邊臣借太倉銀未償,所司奏遲,尚書顧佐奪俸,而瓊改南京。
已,複改戶部。
八年進尚書。
瓊為人有心計,善鈎校。
為郎時悉錄故牍條例,盡得其斂散盈縮狀。
及為尚書,益明習國計。
邊帥請刍糗,則屈指計某倉、某場CQ糧草幾何;諸郡歲輸、邊卒歲采秋青幾何,曰:“足矣。
重索妄也。
”人益以瓊為才。
十年代陸完為兵部尚書。
時四方盜起,将士以首功進秩。
瓊言:“此嬴秦弊政。
行之邊方猶可,未有内地而論首功者。
今江西、四川妄殺平民千萬,縱賊贻禍,皆此議所緻。
自今内地征讨,惟以蕩平為功,不計首級。
”從之。
帝時遠遊塞外,經歲不還,近畿盜竊發。
瓊請于河間設總兵一人,大名、武定各設兵備副使一人,責以平賊,而檄順天、保定兩巡撫,嚴要害為外防,集遼東、延綏士馬于行在,以護軍駕。
中外恃以無恐。
孝豐賊湯麻九反,有司請發兵剿。
瓊請密敕勘糧都禦史許廷光,出不意擒之,無一脫者。
四方捷奏上,多推功瓊,數受廕赉,累加至少師兼太子太師,子錦衣世千戶。
及營建乾清宮,又廕錦衣千戶者二,寵遇冠諸尚書。
十四年,甯王宸濠反。
瓊請敕南和伯方壽祥督操江兵防南都,南贛巡撫王守仁、湖廣巡撫秦金各率所部趨南昌,應天巡撫李充嗣鎮京口,淮揚巡撫叢蘭扼儀真。
奏上,帝意欲親征,持三日不下。
大學士楊廷和趣之,竟下親征诏,命瓊與廷和等居守。
先是,瓊用王守仁撫南、贛,假便宜提督軍務。
比宸濠反,書聞,舉朝惴惴。
瓊曰:“諸君勿憂,吾用王伯安贛州,正為今日,賊旦夕擒耳。
”未幾,果如其言。
瓊才高,善結納。
厚事錢甯、江彬等,因得自展,所奏請辄行。
其能為功于兵部者,亦彬等力也。
陸完敗,代為吏部尚書。
瓊忌彭澤平流賊,聲望出己上,構于錢甯,中澤危法。
又陷雲南巡撫範镛、甘肅巡撫李昆、副使陳九疇于獄,中外多畏瓊。
而大學士廷和亦以瓊所誅賞,多取中旨,不關内閣,弗能堪。
明年,世宗入繼,言官交劾瓊,系都察院獄。
瓊力讦廷和,帝愈不直瓊,下廷臣雜議。
坐交結近侍律論死,命戍莊浪。
瓊複訴年老,改戍綏德。
張璁、桂萼、霍韬用事,以瓊與廷和仇,首薦之,不納。
至嘉靖六年有邊警,萼力請用瓊,不果。
帝亦憫瓊老病,令還籍為民。
禦史胡松因劾萼谪外任,其同官周在請宥松,并下诏獄。
萼複言瓊前攻廷和,故廷臣群起排之。
帝乃命複瓊尚書待用。
明年遂以兵部尚書兼右都禦史代王憲督陝西三邊軍務。
土魯番據哈密,廷議閉關絕其貢,四年矣。
至是,其将牙木蘭為酋速檀滿速兒所疑,率從二千求内屬。
沙州番人帖木哥、土巴等,素為土魯番役屬者,苦其征求,亦率五千餘人入附。
番人來寇,連為參将雲昌等所敗。
其引瓦剌寇肅州者,遊擊彭濬擊退之。
賊既失援,又數失利,乃獻還哈密。
求通貢,乞歸羁留使臣,而語多謾。
瓊奏乞撫納,帝從兵部尚書王時中議,如瓊請。
霍韬難之,瓊再疏請诏還番使,通貢如故。
自是西域複定,而北寇常為邊患。
初入犯莊浪,瓊部諸将遮擊之,斬數十級。
俄由紅城子入,殺部饷主簿張文明。
明年以數萬騎寇甯夏。
已又犯靈州,瓊督遊擊梁震等邀斬七十餘人。
其秋,集諸道精卒三萬,按行塞下。
寇聞,徙帳遠遁。
諸軍分道出,縱野燒,耀兵而還。
先是,南京給事中邱九仞劾瓊,帝慰留之。
及璁、萼罷政,諸劾璁、萼黨者鹹首瓊,乃令緻仕。
俄寝前诏,遣慰谕。
會番大掠臨洮,瓊集兵讨若籠、闆爾諸族,焚其巢,斬首三百六十,撫降七十餘族。
錄功,加太子太保。
瓊在邊,戎備甚饬。
寇嘗入山西得利,逾歲複獵境上,陽欲東,瓊令備其西。
寇果入,大敗之。
諸番蕩平,西陲益靖。
甘肅軍民素苦土魯番侵暴,恐瓊去,相率乞守臣奏留。
于是巡撫唐澤、巡按胡明善具陳其功,乞如軍民請。
優诏獎之。
初,帝惡楊廷和,疑廷臣悉其黨,故連用桂萼、方獻夫為吏部。
及獻夫去,帝不欲授他人,久不補。
至十年冬,遣行人赍敕召瓊為吏部尚書。
南京禦史馬等十人力诋瓊先朝遺奸。
帝大怒,盡逮等下诏獄,慰谕瓊。
未凡,等亦還職。
花馬池有警,兵部尚書王憲請發兵。
瓊言花馬池備嚴,寇不能入,大軍至,且先退,徒耗中國。
憲竟發六千人,比至彰德,寇果遁。
明年秋卒官。
贈太師,谥恭襄。
是年,彭澤已先卒矣。
當正、嘉間,澤、瓊并有才略,相中傷不已,亦疊為進退。
而瓊險忮,公論尤不予。
然在本兵時功多。
而其督三邊也,人以比楊一清雲。
彭澤,字濟物,蘭州人。
幼學于外祖段堅,有志節。
會試二場畢,聞母病,徑歸,母病亦已。
登弘治三年進士,授工部主事,曆刑部郎中。
勢豪殺人,澤置之辟。
中貴為祈免,執不聽。
出為徽州知府。
澤将遣女,治漆器數十,使吏送其家。
澤父大怒,趣焚之,徒步詣徽。
澤驚出迓,自吏負其裝。
父怒曰:“吾負此數千裡,汝不能負數步耶?”入,杖澤堂下。
杖已,持裝徑去。
澤益痛砥砺。
政最,人以方前守孫遇。
遇見《循吏傳》中。
父喪歸。
正德初,起知真定。
閹人數撓禁,澤治一棺于廳事,以死怵之,其人不敢逞。
遷浙江副使,曆河南按察使,所至以威猛稱。
擢右佥都禦史,巡撫遼東。
進右副都禦史,改保定。
未赴,而劉惠、趙鐩等亂河南,命澤與鹹甯伯仇钺提督軍務讨之。
陳便宜十一事,厚賞峻罰,以激勸将吏。
澤體幹修偉,腰帶十二圍,大音聲,與人語若叱咤。
始至,大陳軍容,引見諸将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