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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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制誥葉清臣以守懃擁兵觀望,請正其罪,並按二人。
守懃奪防禦使,為湖北都監;用章除籍,配雷州本城;康伯,均州都監。
久之,復恩州防禦使,遷利州觀察使,歷真定府、定州、北京路鈐轄。
以左衞大將軍緻事,卒,贈保順軍節度使,謚安恪。
養子昭序。
王守規,真定欒城人,入內都都知守忠之弟。
守忠事真宗,謹願慎密,眷遇最厚。
明道時,守規為小黃門,禁中夜半火,守規先覺,自寢殿至後苑皆擊去其鎖,乃奉仁宗及皇太後至延福宮,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。
翌日,執政候起居,帝曰:「非王守規導朕至此,幾不與卿等相見。
」以功遷入內殿頭。
選治京城水,決汴河於公賈村,決蔡河於四裡橋,水患以息。
加帶禦器械。
積官至宣慶使、康州防禦使、內侍右班副都知。
卒,年六十七,贈昭武軍留後。
李憲字子範,開封祥符人。
皇祐中,補入內黃門,稍遷供奉官。
神宗即位,歷永興、太原府路走馬承受,數論邊事合旨,幹當後苑。
王韶上書請復河湟,命憲往視師,與韶進收河州,加東染院使,幹當禦藥院。
復戰牛精谷,拔珂諾城,為熙河經略安撫司幹當公事。
按視鄜延軍制,行至蒲中,會木征合董氈、鬼章之兵攻破踏白城,殺景思立,圍河州,詔趣赴之,憲馳至軍。
先是,朝廷出黃旗書敕諭將士,如用命破賊者倍賞。
於是憲晨起帳中,張以示衆曰:「此旗,天子所賜也,視此以戰,帝實臨之。
」士爭呼用命以進。
督諸將傍山焚族帳,即日通路至河州。
賊餘衆保踏白,官軍出與戰,大破之。
進至餘川,又破賊堡十餘,木征率酋長八十餘人詣軍門降。
捷聞,以功加昭宣使、嘉州防禦使。
還,為入內內侍省押班、幹當皇城司。
安南叛,副趙契招討,未行,契建言:「朝廷置招討副使,軍事須共議,至節制號令即宜歸一。
」憲銜之。
由是屢紛辨,遂罷憲而令乘驛計議秦鳳、熙河邊事,諸將皆聽節度。
於是禦史中丞鄧潤甫、禦史周尹蔡承禧、彭汝礪極論其不可,又言:「鬼章之患小,用憲之患大;憲功不成其禍小,有成功其禍大。
」章再上,弗聽。
冷雞樸誘山後生羌擾邊,木征請自效,衆以為不可。
憲曰:「何傷乎!羌人天性畏服貴種。
」聽之往。
木征盛裝以出,衆聳視,皆無鬥志,師乘之,殺獲萬計,斬冷雞樸。
董氈懼,即遣使奉贄效順。
加宣州觀察使、宣政使、入內副都知,又遷宣慶使。
時用兵連年,度支調度不繼,詔憲兼經制財用,裁冗費什六,歲運西山巨木給京師營繕。
賜瑞應坊園宅一區。
元豐中,五路出師討夏國,憲領熙、秦軍至西市新城。
復蘭州,城之,請建為帥府。
帝又詔憲領兵直趣興、靈,董氈亦稱欲往,宜乘機協力入掃巢穴,若興、靈道阻,即過河取涼州。
乃總兵東上,平夏人於高川石峽。
進至屈吳山,營打囉城,趨天都,燒南牟府庫,次葫蘆河而還。
憲既不能至靈州,董氈亦失期,師無功。
憲欲以開蘭、會邀功弭責,同知樞密院孫固曰:「兵法,期而後至者斬。
況諸路皆至而憲獨不行,不可赦。
」帝以憲猶有功,但令詰擅還之由,憲以餽餉不接為辭,釋弗誅。
復上再舉之策,兼陳進築五利,且從之。
會李舜舉入奏,具陳師老民困狀,乃罷兵。
趣憲赴闕,道賜銀帛四千。
為涇原經略安撫制置使,給衞三百。
進景福殿使、武信軍留後,使復還熙河,仍兼秦鳳軍馬。
夏人入蘭州,破西關,降宣慶使。
憲以蘭州乃西人必爭地,衆數至河外而相羊不進,意必大舉,乃增城守塹壁,樓櫓具備。
明年冬,夏人果大入,圍蘭州,步騎號八十萬衆,十日不克,糧盡引去。
又詔憲遣間諭阿裡骨結等,且選騎渡河,與賊遇,破之。
坐妄奏功狀,罷內省職事。
哲宗立,改永興軍路副都總管,提舉崇福宮。
禦史中丞劉摯論憲貪功生事,一出欺罔,避興、靈會師之期,頓兵以城蘭州,
知制誥葉清臣以守懃擁兵觀望,請正其罪,並按二人。
守懃奪防禦使,為湖北都監;用章除籍,配雷州本城;康伯,均州都監。
久之,復恩州防禦使,遷利州觀察使,歷真定府、定州、北京路鈐轄。
以左衞大將軍緻事,卒,贈保順軍節度使,謚安恪。
養子昭序。
王守規,真定欒城人,入內都都知守忠之弟。
守忠事真宗,謹願慎密,眷遇最厚。
明道時,守規為小黃門,禁中夜半火,守規先覺,自寢殿至後苑皆擊去其鎖,乃奉仁宗及皇太後至延福宮,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。
翌日,執政候起居,帝曰:「非王守規導朕至此,幾不與卿等相見。
」以功遷入內殿頭。
選治京城水,決汴河於公賈村,決蔡河於四裡橋,水患以息。
加帶禦器械。
積官至宣慶使、康州防禦使、內侍右班副都知。
卒,年六十七,贈昭武軍留後。
李憲字子範,開封祥符人。
皇祐中,補入內黃門,稍遷供奉官。
神宗即位,歷永興、太原府路走馬承受,數論邊事合旨,幹當後苑。
王韶上書請復河湟,命憲往視師,與韶進收河州,加東染院使,幹當禦藥院。
復戰牛精谷,拔珂諾城,為熙河經略安撫司幹當公事。
按視鄜延軍制,行至蒲中,會木征合董氈、鬼章之兵攻破踏白城,殺景思立,圍河州,詔趣赴之,憲馳至軍。
先是,朝廷出黃旗書敕諭將士,如用命破賊者倍賞。
於是憲晨起帳中,張以示衆曰:「此旗,天子所賜也,視此以戰,帝實臨之。
」士爭呼用命以進。
督諸將傍山焚族帳,即日通路至河州。
賊餘衆保踏白,官軍出與戰,大破之。
進至餘川,又破賊堡十餘,木征率酋長八十餘人詣軍門降。
捷聞,以功加昭宣使、嘉州防禦使。
還,為入內內侍省押班、幹當皇城司。
安南叛,副趙契招討,未行,契建言:「朝廷置招討副使,軍事須共議,至節制號令即宜歸一。
」憲銜之。
由是屢紛辨,遂罷憲而令乘驛計議秦鳳、熙河邊事,諸將皆聽節度。
於是禦史中丞鄧潤甫、禦史周尹蔡承禧、彭汝礪極論其不可,又言:「鬼章之患小,用憲之患大;憲功不成其禍小,有成功其禍大。
」章再上,弗聽。
冷雞樸誘山後生羌擾邊,木征請自效,衆以為不可。
憲曰:「何傷乎!羌人天性畏服貴種。
」聽之往。
木征盛裝以出,衆聳視,皆無鬥志,師乘之,殺獲萬計,斬冷雞樸。
董氈懼,即遣使奉贄效順。
加宣州觀察使、宣政使、入內副都知,又遷宣慶使。
時用兵連年,度支調度不繼,詔憲兼經制財用,裁冗費什六,歲運西山巨木給京師營繕。
賜瑞應坊園宅一區。
元豐中,五路出師討夏國,憲領熙、秦軍至西市新城。
復蘭州,城之,請建為帥府。
帝又詔憲領兵直趣興、靈,董氈亦稱欲往,宜乘機協力入掃巢穴,若興、靈道阻,即過河取涼州。
乃總兵東上,平夏人於高川石峽。
進至屈吳山,營打囉城,趨天都,燒南牟府庫,次葫蘆河而還。
憲既不能至靈州,董氈亦失期,師無功。
憲欲以開蘭、會邀功弭責,同知樞密院孫固曰:「兵法,期而後至者斬。
況諸路皆至而憲獨不行,不可赦。
」帝以憲猶有功,但令詰擅還之由,憲以餽餉不接為辭,釋弗誅。
復上再舉之策,兼陳進築五利,且從之。
會李舜舉入奏,具陳師老民困狀,乃罷兵。
趣憲赴闕,道賜銀帛四千。
為涇原經略安撫制置使,給衞三百。
進景福殿使、武信軍留後,使復還熙河,仍兼秦鳳軍馬。
夏人入蘭州,破西關,降宣慶使。
憲以蘭州乃西人必爭地,衆數至河外而相羊不進,意必大舉,乃增城守塹壁,樓櫓具備。
明年冬,夏人果大入,圍蘭州,步騎號八十萬衆,十日不克,糧盡引去。
又詔憲遣間諭阿裡骨結等,且選騎渡河,與賊遇,破之。
坐妄奏功狀,罷內省職事。
哲宗立,改永興軍路副都總管,提舉崇福宮。
禦史中丞劉摯論憲貪功生事,一出欺罔,避興、靈會師之期,頓兵以城蘭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