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齊書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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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狩,為復可爾,若輕有驅使,恐天下失望。

    」帝曰:「此懦夫常慮,吾自當臨時斟酌。

    」帝使齋帥裴澤、主書蔡暉伺察群下,好相誣枉,朝士呼為裴、蔡。

    時二人奏車駕北征後,人言陽休之、王晞數與諸人遊宴,〔一0〕不以公事在懷。

    帝杖休之、晞脛各四十。

    帝斬人於前,問晞曰;「此人合死不?」晞曰:「罪實合死,但恨其不得死地。

    臣聞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,殿廷非殺戮之所。

    」帝改容曰:「自今當為王公改之。

    」 帝欲以晞為侍中,苦辭不受,或勸晞勿自疏。

    晞曰:「我少年以來,閱要人多矣,充詘少時,鮮不敗績。

    且性實疏緩,不堪時務,人主恩私,何由可保,萬一披猖,求退無地。

    非不愛作熱官,但思之爛熟耳。

    」百官嘗賜射,晞中的,當得絹,為不書箭,有司不與。

    晞陶陶然曰:「我今可謂武有餘文不足矣。

    」晞無子,帝將賜之妾,使小黃門就宅宣旨,皇後相聞晞妻。

    晞令妻答,妻終不言,晞以手拊胸而退。

    帝聞之笑。

    孝昭崩,哀慕殆不自勝,因以羸敗。

    武成本忿其儒緩,由是彌嫌之,因奏事大被訶叱,而雅步晏然。

    歷東徐州刺史、祕書監。

    武平初,遷大鴻臚,加儀同三司,監修起居注,待詔文林館。

     性閒淡寡欲,雖王事鞅掌,而雅操不移。

    在并州,雖戎馬填閭,未嘗以世務為累。

    良辰美景,嘯詠遨遊,登臨山水,以談讌為事,人士謂之物外司馬。

    常詣晉祠,賦詩曰:「日落應歸去,魚鳥見留連。

    」忽有相王使至,召晞不時至。

    明日丞相西閤祭酒盧思道謂晞曰:「昨被召已朱顏,得不以魚鳥緻怪?」晞緩笑曰:「昨晚陶然,頗以酒漿被責,卿輩亦是留連之一物,豈直在魚鳥而已。

    」及晉陽陷敗,與同志避周兵東北走。

    山路險迥,懼有土賊,而晞溫酒服膏,曾不一廢,每未肯去,行侶尤之。

    晞曰:「莫尤我,我行事若不悔,久作三公矣。

    」 齊亡,周武以晞為儀同大將軍、太子諫議大夫。

    隋開皇元年,卒於洛陽,年七十一。

    贈儀同三司、曹州刺史。

     校勘記 〔一〕 北齊書卷三十一 按本卷王昕傳與北史不同。

    錢氏考異卷三一雲:「此傳稱廟號,或是齊書原文,弟晞傳則全是北史。

    亦無論贊。

    」按王昕傳雖非以北史補,但較北史簡略,敘事次序也似有更動,仍是以高氏小史之類的史鈔補。

     〔二〕 武帝或時袒露 按此「武帝」乃北魏孝武帝。

    北史卷二四王晞傳省「魏」字,然上有太昌紀年,下有「齊文宣踐祚」明文,其為北魏孝武帝自明。

    此傳既省去上下文,這裏「魏」字不宜省。

     〔三〕 不假慮其不進也 北、汲、殿三本及北史卷二四「假」作「暇」,三朝本、南本、局本作「假」。

    百衲本依他本改作「暇」。

    按「不假」意即「不須」。

    通志卷一五三王晞傳也作「假」。

    此傳和通志都出於北史,知北史本來也作「假」,「暇」乃後人所改,北本、汲本又據傳本北史改此傳,今從三朝本。

     〔四〕 雖非猘亦無損 諸本無「非」字。

    北史卷二四、冊府卷九0五、通志卷一五三有。

    按文義當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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