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齊書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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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,被召還鄴,武成弘而不問。

    除滄州刺史,後以琳為特進、侍中。

    所居屋脊無故剝破,出赤蛆數升,落地化為血,蠕蠕而動。

    又有龍出於門外之地,雲霧起,晝晦。

     會陳將吳明徹來寇,帝敕領軍將軍尉破胡等出援秦州,令琳共為經略。

    琳謂所親曰:「今太歲在東南,歲星居鬥牛分,太白已高,皆利為客,我將有喪。

    」又謂破胡曰:「吳兵甚銳,宜長策制之,慎勿輕鬥。

    」破胡不從,遂戰,軍大敗,琳單馬突圍,僅而獲免。

    還至彭城,帝令便赴壽陽,並許召募。

    又進封琳巴陵郡王。

    陳將吳明徹進兵圍之,堰淝水灌城,而皮景和等屯於淮西,竟不赴救。

    明徹晝夜攻擊,城內水氣轉侵,人皆患腫,死病相枕。

    從七月至十月,城陷被執,百姓泣而從之。

    吳明徹恐其為變,殺之城東北二十裡,時年四十八,哭者聲如雷。

    有一叟以酒脯來酹,盡哀,收其血,懷之而去。

    傳首建康,懸之於市。

     琳故吏梁驃騎府倉曹參軍朱瑒緻書陳尚書僕射徐陵求琳首曰: 竊以朝市遷貿,傳骨梗之風;歷運推移,表忠貞之跡。

    故典午將滅,徐廣為晉家遺老;當塗已謝,馬孚稱魏室忠臣。

    用能播美於前書,垂名於後世。

    梁故建寧公琳,洛濱餘胄,沂川舊族,〔一五〕立功代邸,效績中朝,當離亂之辰,總方伯之任。

    爾乃輕躬殉主,以身許國,實追蹤於往彥,信踵武於前修。

    而天厭梁德,上思匡繼,徒蘊包胥之念,終遘萇弘之眚。

    洎王業光啟,鼎祚有歸,於是遠跡山東,寄命河北。

    雖輕旅臣之歎,猶懷客卿之禮,感茲知己,忘此捐軀。

    至使身沒九泉,頭行萬裡。

    〔一六〕誠復馬革裹屍,遂其生平之志;原野暴骸,會彼人臣之節。

    〔一七〕然身首異處,有足悲者;封樹靡蔔,良可愴焉。

     瑒早簉末席,降薛君之吐握,荷魏公之知遇。

    是用霑巾雨袂,痛可識之顏;回腸疾首,切猶生之面。

    伏惟聖恩博厚,明詔爰發,赦王經之哭,許田橫之葬,瑒雖芻賤,竊亦有心。

    琳經蒞壽陽,頗存遺愛;曾遊江右,非無餘德。

    比肩東閤之吏,繼踵西園之賓,願歸彼境,〔一八〕還修窀穸。

    庶孤墳既築,或飛銜土之燕;豐碑式樹,時留墮淚之人。

    近故舊王綰等已有論牒,仰蒙制議,不遂所陳。

    昔廉公告逝,即淝川而建塋域;孫叔雲亡,仍芍陂而植楸檟。

    由此言之,抑有其例。

    不使壽春城下,唯傳報葛之人;滄洲島上,獨有悲田之客。

    昧死陳祈,伏待刑憲。

     陵嘉其志節。

    又明徹亦數夢琳求首,並為啟陳主而許之。

    仍與開府儀同主簿劉韶慧等持其首還於淮南,權瘞八公山側,義故會葬者數千人。

    瑒等乃間道北歸,別議迎接。

    尋有揚州人茅知勝等五人密送葬柩達於鄴。

    贈十五州諸軍事、揚州刺史、侍中、特進、開府、錄尚書事,諡曰忠武王,葬給轀輬車。

     琳體貌閑雅,立髮委地,喜怒不形於色。

    雖無學業,而強記內敏,軍府佐吏千數,皆識其姓名。

    刑罰不濫,輕財愛士,得將卒之心。

    少任將帥,屢經喪亂,雅有忠義之節。

    雖本圖不遂,鄴人亦以此重之,待遇甚厚。

    及敗,為陳軍所執。

    吳明徹欲全之,而其下將領多琳故吏,爭來緻請,並相資給,明徹由此忌之,故及於難。

    當時田夫野老,知與不知,莫不為之歔欷流泣。

    觀其誠信感物,雖李將軍之恂恂善誘,殆無以加焉。

     琳十七子。

    長子敬,在齊襲王爵,武平末,通直常侍。

    第九子衍,隋開皇中開府儀同三司,大業初,卒於渝州刺史。

     校勘記 〔一〕 北齊書卷三十二 按此卷原缺。

    文與北史卷八九陸法和傳、南史卷六四王琳傳基本相同,但也有小異,偶有溢出南、北史本傳的字句,疑非直接錄自南、北史,仍出於某種史鈔。

     〔二〕 既入荊州汶陽郡高安縣之紫石山 諸本「安」作「要」。

    按隋書卷三一地理志下夷陵郡遠安縣條注:「舊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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