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五下郊祀志第五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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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臣議定。
”奏可。
大司馬車騎将軍許嘉等八人以為:所以從來久遠,宜如故。
右将軍王商、博士師丹、議郎翟方進等五十人以為:《禮記》曰“燔柴于太壇,祭天也;瘗薶于大折,祭地也。
”兆于南郊,所以定天位也。
祭地于大折,在北郊,就陰位也。
郊外各在聖王所都之南、北。
《書》曰:“越三日丁已,用牲于郊,牛二。
”周公加牲,告徙新邑,定郊禮于雒。
明王聖主,事天明,事地察。
天地明察,神明章矣。
天地以王者為主,故聖王制祭天地之禮必于國郊。
長安,聖主之居,皇天所觀視也。
甘泉、河東之祠非神靈所飨,宜徙就正陽、大陰之處。
違俗複古,循聖制,定天位,如禮便。
于是衡、譚奏議曰:“陛下聖德,怱明上通承天之大,典覽群下,使務悉心盡慮,議郊祀之處,天下幸甚。
臣聞廣謀從衆,則合于天心,故《洪範》曰‘三人占,則從二人言’,言少從多之義也。
論當往古,宜于萬民,則依而從之;違道寡與,則廢而不行。
今議者五十八人,其五十人言當徙之義,皆著于經傳,同于上世,便于吏民;八人不案經藝考古制,而以為不宜,無法之議,難以定吉兇。
《太誓》曰:‘正稽古立功立事,可以永年,丕天之大律。
’《詩》曰‘毋曰高高在上,陟降厥士,日監在茲’,言天之日監王者之處也。
又曰‘乃眷西顧,此維予宅,’言天以文王之都為居也。
宜于長安定南、北郊,為萬世基。
”天子從之。
既定,衡言:“甘泉泰畤紫壇,八觚宣通象八方。
五帝壇周環其下,又有群神之壇。
以《尚書》禋六宗、望山川、遍群神之義,紫壇有文章、采镂、黼黻之飾及玉、女樂,石壇、仙人祠,瘗鸾路、骍駒、寓龍馬,不能得其象于古。
臣聞郊柴飨帝之義,埽地而祭,上質也。
歌大呂舞《雲門》以俟天神,歌太蔟舞《鹹池》以俟地祇,其牲用犢,其席槁稽,其器陶匏,皆因天地之性,貴誠上質,不敢修其文也。
以為神祇功德至大,雖修精微而備庶物,猶不足以報功,唯至誠為可,故上質不飾,以章天德。
紫壇僞飾女樂、鸾路、骍駒、龍馬、石壇之屬,宜皆勿修。
” 衡又言:“王者各以其禮制事天地,非因異世所立而繼之。
今雍鄜、密、上、下畤,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,非禮之所載術也。
漢興之初,儀制未及定,即且因秦故祠,複立北畤。
今既稽古,建定天地之大禮,郊見上帝,青、赤、白、黃、黑五方之帝皆畢陳,各有位馔,祭祀備具。
諸侯所妄造,王者不當長遵。
及北畤,未定時所立,不宜複修。
”天子皆從焉。
及陳寶祠,由是皆罷。
明年,上始祀南郊,赦奉郊之縣及中都官耐罪囚徒。
是歲,衡、譚複條奏:“長安廚官、縣官給祠,郡國候神方士使者所祠,凡六百八十三所,其二百八所應禮及疑無明文,可奉祠如故。
其餘四百七十五所不應禮,或複重,請皆罷。
”奏可。
本雍舊祠二百三所,唯山川諸星十五所為應禮雲。
若諸布、諸嚴、諸逐,皆罷。
杜主有五祠,置其一。
又罷高祖所立梁、晉、秦、荊巫、九天、南山、秦中之屬,及孝文渭陽、孝武薄忌泰一、三一、黃帝、冥羊、馬行、泰一、臯山山君、武夷、夏後啟母石、萬裡沙、八神、延年之屬,及孝宣參山、蓬山、之罘、成山、萊山、四時、蚩尤、勞谷、五床、仙人、玉女、徑路、黃帝、天神、原水之屬,皆罷。
候神方士使者副佐、本草待诏七十餘人皆歸家。
明年,匡衡坐事免官爵。
衆庶多言不當變動祭祀者。
又初罷甘泉泰畤作南郊日,大風壞甘泉竹宮,折拔畤中樹木十圍以上百餘。
天子異之,以問劉向。
對曰:“家人尚不欲絕種祠,況于國之神寶舊畤!且甘泉、汾陰及雍五畤始立,皆有神祇感應,然後營之,非苟而已也。
武、宣之世,奉此三神,禮敬敕備,神光尤著。
祖宗所立神祇舊位,誠未易動。
及陳寶祠,自秦文公至今七百餘歲矣,漢興世世常來,光赤黃,長四五丈,直祠而息,音聲砰隐,野雞皆雊。
每見雍太祝祠以太牢,遣候者乘傳馳詣行在所,以為福祥。
高祖時五來,文帝二十六來,武帝七十五來,宣帝二十五年,初元元年以來亦二十來,此陽氣舊祠也。
及漢宗廟之禮,不得擅議,皆祖宗之君與賢臣所共定。
古今異制,經無明文,至尊至重,難以疑說正也。
前始納貢禹之議,後人相因,多所動援。
《易大傳》曰:‘誣神者殃及三世。
’恐其咎不獨止禹等。
”上意恨之。
後上以無繼嗣故,令皇太後诏有司曰:“蓋聞王者承事天地,交接泰一,尊莫著于祭祀。
孝武皇帝大聖通明,始建上下之祀,營泰畤于甘泉,定後土于汾陰,而神祇安之,飨國長久,子孫蕃滋,累世遵業,福流于今。
今皇帝寬仁孝順,奉循聖緒,靡有大愆,而久無繼嗣。
思其咎職,殆在徙南、北郊,違先帝之制,改神祇舊位,失天地之心,以妨繼嗣之福。
春秋六十,未見皇孫,食不甘味,寝不安席,朕甚悼焉。
《春秋》大複古,善順祀。
其複甘泉泰畤、汾陰後土如
”奏可。
大司馬車騎将軍許嘉等八人以為:所以從來久遠,宜如故。
右将軍王商、博士師丹、議郎翟方進等五十人以為:《禮記》曰“燔柴于太壇,祭天也;瘗薶于大折,祭地也。
”兆于南郊,所以定天位也。
祭地于大折,在北郊,就陰位也。
郊外各在聖王所都之南、北。
《書》曰:“越三日丁已,用牲于郊,牛二。
”周公加牲,告徙新邑,定郊禮于雒。
明王聖主,事天明,事地察。
天地明察,神明章矣。
天地以王者為主,故聖王制祭天地之禮必于國郊。
長安,聖主之居,皇天所觀視也。
甘泉、河東之祠非神靈所飨,宜徙就正陽、大陰之處。
違俗複古,循聖制,定天位,如禮便。
于是衡、譚奏議曰:“陛下聖德,怱明上通承天之大,典覽群下,使務悉心盡慮,議郊祀之處,天下幸甚。
臣聞廣謀從衆,則合于天心,故《洪範》曰‘三人占,則從二人言’,言少從多之義也。
論當往古,宜于萬民,則依而從之;違道寡與,則廢而不行。
今議者五十八人,其五十人言當徙之義,皆著于經傳,同于上世,便于吏民;八人不案經藝考古制,而以為不宜,無法之議,難以定吉兇。
《太誓》曰:‘正稽古立功立事,可以永年,丕天之大律。
’《詩》曰‘毋曰高高在上,陟降厥士,日監在茲’,言天之日監王者之處也。
又曰‘乃眷西顧,此維予宅,’言天以文王之都為居也。
宜于長安定南、北郊,為萬世基。
”天子從之。
既定,衡言:“甘泉泰畤紫壇,八觚宣通象八方。
五帝壇周環其下,又有群神之壇。
以《尚書》禋六宗、望山川、遍群神之義,紫壇有文章、采镂、黼黻之飾及玉、女樂,石壇、仙人祠,瘗鸾路、骍駒、寓龍馬,不能得其象于古。
臣聞郊柴飨帝之義,埽地而祭,上質也。
歌大呂舞《雲門》以俟天神,歌太蔟舞《鹹池》以俟地祇,其牲用犢,其席槁稽,其器陶匏,皆因天地之性,貴誠上質,不敢修其文也。
以為神祇功德至大,雖修精微而備庶物,猶不足以報功,唯至誠為可,故上質不飾,以章天德。
紫壇僞飾女樂、鸾路、骍駒、龍馬、石壇之屬,宜皆勿修。
” 衡又言:“王者各以其禮制事天地,非因異世所立而繼之。
今雍鄜、密、上、下畤,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,非禮之所載術也。
漢興之初,儀制未及定,即且因秦故祠,複立北畤。
今既稽古,建定天地之大禮,郊見上帝,青、赤、白、黃、黑五方之帝皆畢陳,各有位馔,祭祀備具。
諸侯所妄造,王者不當長遵。
及北畤,未定時所立,不宜複修。
”天子皆從焉。
及陳寶祠,由是皆罷。
明年,上始祀南郊,赦奉郊之縣及中都官耐罪囚徒。
是歲,衡、譚複條奏:“長安廚官、縣官給祠,郡國候神方士使者所祠,凡六百八十三所,其二百八所應禮及疑無明文,可奉祠如故。
其餘四百七十五所不應禮,或複重,請皆罷。
”奏可。
本雍舊祠二百三所,唯山川諸星十五所為應禮雲。
若諸布、諸嚴、諸逐,皆罷。
杜主有五祠,置其一。
又罷高祖所立梁、晉、秦、荊巫、九天、南山、秦中之屬,及孝文渭陽、孝武薄忌泰一、三一、黃帝、冥羊、馬行、泰一、臯山山君、武夷、夏後啟母石、萬裡沙、八神、延年之屬,及孝宣參山、蓬山、之罘、成山、萊山、四時、蚩尤、勞谷、五床、仙人、玉女、徑路、黃帝、天神、原水之屬,皆罷。
候神方士使者副佐、本草待诏七十餘人皆歸家。
明年,匡衡坐事免官爵。
衆庶多言不當變動祭祀者。
又初罷甘泉泰畤作南郊日,大風壞甘泉竹宮,折拔畤中樹木十圍以上百餘。
天子異之,以問劉向。
對曰:“家人尚不欲絕種祠,況于國之神寶舊畤!且甘泉、汾陰及雍五畤始立,皆有神祇感應,然後營之,非苟而已也。
武、宣之世,奉此三神,禮敬敕備,神光尤著。
祖宗所立神祇舊位,誠未易動。
及陳寶祠,自秦文公至今七百餘歲矣,漢興世世常來,光赤黃,長四五丈,直祠而息,音聲砰隐,野雞皆雊。
每見雍太祝祠以太牢,遣候者乘傳馳詣行在所,以為福祥。
高祖時五來,文帝二十六來,武帝七十五來,宣帝二十五年,初元元年以來亦二十來,此陽氣舊祠也。
及漢宗廟之禮,不得擅議,皆祖宗之君與賢臣所共定。
古今異制,經無明文,至尊至重,難以疑說正也。
前始納貢禹之議,後人相因,多所動援。
《易大傳》曰:‘誣神者殃及三世。
’恐其咎不獨止禹等。
”上意恨之。
後上以無繼嗣故,令皇太後诏有司曰:“蓋聞王者承事天地,交接泰一,尊莫著于祭祀。
孝武皇帝大聖通明,始建上下之祀,營泰畤于甘泉,定後土于汾陰,而神祇安之,飨國長久,子孫蕃滋,累世遵業,福流于今。
今皇帝寬仁孝順,奉循聖緒,靡有大愆,而久無繼嗣。
思其咎職,殆在徙南、北郊,違先帝之制,改神祇舊位,失天地之心,以妨繼嗣之福。
春秋六十,未見皇孫,食不甘味,寝不安席,朕甚悼焉。
《春秋》大複古,善順祀。
其複甘泉泰畤、汾陰後土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