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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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馀貫,錢五千九百七十七萬馀文。
京衛屯鈔五萬六千馀貫。
天财庫、京城九門鈔六十六萬五千馀貫,錢二百四十三萬馀文。
京、通二倉,并薊、密諸鎮漕糧四百萬石。
京衛屯豆二萬三千馀石。
太倉銀庫,南北直隸、浙江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派剩麥米折銀二十五萬七千馀兩。
絲綿、稅絲、農桑絹折銀九萬馀兩,綿布、苎布折銀三萬八千馀兩。
百官祿米折銀二萬六千馀兩。
馬草折銀三十五萬三千馀兩。
京五草場折銀六萬三千馀兩。
各馬房倉麥豆草折銀二十馀萬兩。
戶口鹽鈔折銀四萬六千馀兩。
薊、密、永、昌、易、遼東六鎮,民運改解銀八十五萬三千馀兩。
各鹽運提舉馀鹽、鹽課、鹽稅銀一百萬三千馀兩。
黃白蠟折銀六萬八千馀兩。
霸、大等馬房子粒銀二萬三千馀兩。
備邊并新增地畝銀四萬五千馀兩。
京衛屯牧地增銀萬八千馀兩。
崇文門商稅、牙稅一萬九千馀兩,錢一萬八千馀貫。
張家灣商稅二千馀兩,錢二千八百馀貫。
諸鈔關折銀二十二萬三千馀兩。
泰山香稅二萬馀兩。
贓罰銀十七萬馀兩。
商稅、魚課、富戶、曆日、民壯、弓兵并屯折、改折月糧銀十四萬四千馀兩。
北直隸、山東、河南解各邊鎮麥、米、豆、草、鹽鈔折銀八十四萬二千馀兩。
諸雜物條目繁瑣者不具載。
所載歲入,但計起運京邊者,而存留不與焉。
歲出之數,公、侯、驸馬、伯祿米折銀一萬六千馀兩。
官吏、監生俸米四萬馀石。
官吏折俸絹布銀四萬四千馀兩,錢三千三百馀貫。
倉庫、草場、官攢、甲鬥,光祿、太常諸司及内府監局匠役本色米八萬六千馀石,折色銀一萬三千馀兩。
錦衣等七十八衛所官吏、旗校、軍士、匠役本色米二百一萬八千馀石,折色銀二十萬六千馀兩。
官員折俸絹布銀二十六萬八千馀兩。
軍士冬衣折布銀八萬二千馀兩。
五軍、神樞、神機三大營将卒本色米十二萬馀石,冬衣折布銀二千馀兩,官軍防秋三月口糧四萬三千馀石,營操馬匹本色料二萬四千馀石,草八十萬馀束。
巡捕營軍糧七千馀石。
京營、巡捕營,錦衣、騰骧諸衛馬料草折銀五萬馀兩。
中都留守司,山東、河南二都司班軍行糧及工役鹽糧折銀五萬馀兩。
京五草場商價一萬六千馀兩。
禦馬三倉象馬等房,商價十四萬八千馀兩。
諸邊及近京鎮兵饷。
宣府:主兵,屯糧十三萬二千馀石,折色銀二萬二千馀兩,民運折色銀七十八萬七千馀兩,兩淮、長蘆、河東鹽引銀十三萬五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十二萬五千兩;客兵,淮、蘆鹽引銀二萬六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十七萬一千兩。
大同:主兵,屯糧本色七萬馀石,折色銀一萬六千馀兩,牛具銀八千馀兩,鹽鈔銀一千馀兩,民運本色米七千馀石,折色銀四十五萬六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本色草二百六十八萬馀束,折草銀二萬八千馀兩,淮、蘆鹽四萬三千馀引,京運年例銀二十六萬九千馀兩;客兵,京運銀十八萬一千兩,淮、蘆鹽七萬引。
山西:主兵,屯糧二萬八千馀石,折色銀一千馀兩,草九萬五千馀束,民運本色米豆二萬一千馀石,折色銀三十二萬二千馀兩,淮、浙、山東鹽引銀五萬七千馀兩,河東鹽課銀六萬四千馀兩,京運銀十三萬三千馀兩;客兵,京運銀七萬三千兩。
延綏:主兵,屯糧五萬六千馀石,地畝銀一千馀兩,民運糧料九萬七千馀石,折色銀十九萬七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草六萬九千馀束,淮、浙鹽引銀六萬七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三十五萬七千馀兩;客兵,淮、浙鹽引銀二萬九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二萬馀兩。
甯夏:主兵,屯糧料十四萬八千馀石,折色銀一千馀兩,地畝銀一千馀兩,民運本色糧千馀石,折色銀十萬八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草一百八十三萬馀束,淮、浙鹽引銀八萬一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二萬五千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萬兩。
甘肅:屯糧料二十三萬二千馀石,草四百三十馀萬束,折草銀二千馀兩,民運糧布折銀二十九萬四千馀兩,京運銀五萬一千馀兩,淮、浙鹽引銀十萬二千馀兩。
固原:屯糧料三十一萬九千馀石,折色糧料草銀四萬一千馀兩,地畝牛具銀七千一百馀兩,民運本色糧料四萬五千馀石,折色糧料草布花銀二十七萬九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草二十萬八千馀束,淮、浙鹽引銀二萬五千馀兩,京運銀六萬三千馀兩,犒賞銀一百九十馀兩。
遼東:主兵,屯糧二十七萬九千馀石,荒田糧四百馀兩,民運銀十五萬九千馀兩,兩淮、山東鹽引銀三萬九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三十萬七千馀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十萬二千馀兩。
薊州:主兵,民運銀九千馀兩,漕糧五萬石,京運年例銀二十萬六千馀兩;客兵,屯糧料五萬三千馀石,地畝馬草折色銀萬六千馀兩,民運銀萬八千馀兩,山東民兵工食銀五萬六千兩,遵化營民壯工食銀四千馀兩,鹽引銀萬三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二十萬八千馀兩,撫賞銀一萬五千兩,犒軍銀一萬三千馀兩。
永平:主兵,屯糧料三萬三千馀石,民運糧料二萬七千馀石,折色銀二萬八千馀兩,民壯工食銀萬二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十二萬二千馀兩;客兵,屯草折銀三千馀兩,民運草三十一萬一千馀束,京運銀十一萬九千馀兩。
密雲:主兵,屯糧六千馀石,地畝銀二百九十兩,民運銀萬兩有奇,漕糧十萬四千馀石,京運銀十六萬兩有奇;客兵,民運銀萬六千馀兩,民壯工食銀九百馀兩,漕糧五萬石,京運銀二十三萬三千馀兩。
昌平:主兵,屯糧折色銀二千四百馀兩,地畝銀五百馀兩,折草銀一百馀兩,民運銀二萬兩有奇,漕糧十八萬九千馀石,京運年例銀九萬六千馀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四萬七千馀兩。
易州:主兵,屯糧二萬三千馀石,地畝銀六百馀兩,民運銀三十萬六千馀兩;客兵,京運銀五萬九千兩。
井陉:主兵,屯糧萬四千馀石,地畝銀八千馀兩,民運本色米麥一萬七千馀石,折色銀四萬八千馀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三千馀兩。
他雜費不具載。
京衛屯鈔五萬六千馀貫。
天财庫、京城九門鈔六十六萬五千馀貫,錢二百四十三萬馀文。
京、通二倉,并薊、密諸鎮漕糧四百萬石。
京衛屯豆二萬三千馀石。
太倉銀庫,南北直隸、浙江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派剩麥米折銀二十五萬七千馀兩。
絲綿、稅絲、農桑絹折銀九萬馀兩,綿布、苎布折銀三萬八千馀兩。
百官祿米折銀二萬六千馀兩。
馬草折銀三十五萬三千馀兩。
京五草場折銀六萬三千馀兩。
各馬房倉麥豆草折銀二十馀萬兩。
戶口鹽鈔折銀四萬六千馀兩。
薊、密、永、昌、易、遼東六鎮,民運改解銀八十五萬三千馀兩。
各鹽運提舉馀鹽、鹽課、鹽稅銀一百萬三千馀兩。
黃白蠟折銀六萬八千馀兩。
霸、大等馬房子粒銀二萬三千馀兩。
備邊并新增地畝銀四萬五千馀兩。
京衛屯牧地增銀萬八千馀兩。
崇文門商稅、牙稅一萬九千馀兩,錢一萬八千馀貫。
張家灣商稅二千馀兩,錢二千八百馀貫。
諸鈔關折銀二十二萬三千馀兩。
泰山香稅二萬馀兩。
贓罰銀十七萬馀兩。
商稅、魚課、富戶、曆日、民壯、弓兵并屯折、改折月糧銀十四萬四千馀兩。
北直隸、山東、河南解各邊鎮麥、米、豆、草、鹽鈔折銀八十四萬二千馀兩。
諸雜物條目繁瑣者不具載。
所載歲入,但計起運京邊者,而存留不與焉。
歲出之數,公、侯、驸馬、伯祿米折銀一萬六千馀兩。
官吏、監生俸米四萬馀石。
官吏折俸絹布銀四萬四千馀兩,錢三千三百馀貫。
倉庫、草場、官攢、甲鬥,光祿、太常諸司及内府監局匠役本色米八萬六千馀石,折色銀一萬三千馀兩。
錦衣等七十八衛所官吏、旗校、軍士、匠役本色米二百一萬八千馀石,折色銀二十萬六千馀兩。
官員折俸絹布銀二十六萬八千馀兩。
軍士冬衣折布銀八萬二千馀兩。
五軍、神樞、神機三大營将卒本色米十二萬馀石,冬衣折布銀二千馀兩,官軍防秋三月口糧四萬三千馀石,營操馬匹本色料二萬四千馀石,草八十萬馀束。
巡捕營軍糧七千馀石。
京營、巡捕營,錦衣、騰骧諸衛馬料草折銀五萬馀兩。
中都留守司,山東、河南二都司班軍行糧及工役鹽糧折銀五萬馀兩。
京五草場商價一萬六千馀兩。
禦馬三倉象馬等房,商價十四萬八千馀兩。
諸邊及近京鎮兵饷。
宣府:主兵,屯糧十三萬二千馀石,折色銀二萬二千馀兩,民運折色銀七十八萬七千馀兩,兩淮、長蘆、河東鹽引銀十三萬五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十二萬五千兩;客兵,淮、蘆鹽引銀二萬六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十七萬一千兩。
大同:主兵,屯糧本色七萬馀石,折色銀一萬六千馀兩,牛具銀八千馀兩,鹽鈔銀一千馀兩,民運本色米七千馀石,折色銀四十五萬六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本色草二百六十八萬馀束,折草銀二萬八千馀兩,淮、蘆鹽四萬三千馀引,京運年例銀二十六萬九千馀兩;客兵,京運銀十八萬一千兩,淮、蘆鹽七萬引。
山西:主兵,屯糧二萬八千馀石,折色銀一千馀兩,草九萬五千馀束,民運本色米豆二萬一千馀石,折色銀三十二萬二千馀兩,淮、浙、山東鹽引銀五萬七千馀兩,河東鹽課銀六萬四千馀兩,京運銀十三萬三千馀兩;客兵,京運銀七萬三千兩。
延綏:主兵,屯糧五萬六千馀石,地畝銀一千馀兩,民運糧料九萬七千馀石,折色銀十九萬七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草六萬九千馀束,淮、浙鹽引銀六萬七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三十五萬七千馀兩;客兵,淮、浙鹽引銀二萬九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二萬馀兩。
甯夏:主兵,屯糧料十四萬八千馀石,折色銀一千馀兩,地畝銀一千馀兩,民運本色糧千馀石,折色銀十萬八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草一百八十三萬馀束,淮、浙鹽引銀八萬一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二萬五千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萬兩。
甘肅:屯糧料二十三萬二千馀石,草四百三十馀萬束,折草銀二千馀兩,民運糧布折銀二十九萬四千馀兩,京運銀五萬一千馀兩,淮、浙鹽引銀十萬二千馀兩。
固原:屯糧料三十一萬九千馀石,折色糧料草銀四萬一千馀兩,地畝牛具銀七千一百馀兩,民運本色糧料四萬五千馀石,折色糧料草布花銀二十七萬九千馀兩,屯田及民運草二十萬八千馀束,淮、浙鹽引銀二萬五千馀兩,京運銀六萬三千馀兩,犒賞銀一百九十馀兩。
遼東:主兵,屯糧二十七萬九千馀石,荒田糧四百馀兩,民運銀十五萬九千馀兩,兩淮、山東鹽引銀三萬九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三十萬七千馀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十萬二千馀兩。
薊州:主兵,民運銀九千馀兩,漕糧五萬石,京運年例銀二十萬六千馀兩;客兵,屯糧料五萬三千馀石,地畝馬草折色銀萬六千馀兩,民運銀萬八千馀兩,山東民兵工食銀五萬六千兩,遵化營民壯工食銀四千馀兩,鹽引銀萬三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二十萬八千馀兩,撫賞銀一萬五千兩,犒軍銀一萬三千馀兩。
永平:主兵,屯糧料三萬三千馀石,民運糧料二萬七千馀石,折色銀二萬八千馀兩,民壯工食銀萬二千馀兩,京運年例銀十二萬二千馀兩;客兵,屯草折銀三千馀兩,民運草三十一萬一千馀束,京運銀十一萬九千馀兩。
密雲:主兵,屯糧六千馀石,地畝銀二百九十兩,民運銀萬兩有奇,漕糧十萬四千馀石,京運銀十六萬兩有奇;客兵,民運銀萬六千馀兩,民壯工食銀九百馀兩,漕糧五萬石,京運銀二十三萬三千馀兩。
昌平:主兵,屯糧折色銀二千四百馀兩,地畝銀五百馀兩,折草銀一百馀兩,民運銀二萬兩有奇,漕糧十八萬九千馀石,京運年例銀九萬六千馀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四萬七千馀兩。
易州:主兵,屯糧二萬三千馀石,地畝銀六百馀兩,民運銀三十萬六千馀兩;客兵,京運銀五萬九千兩。
井陉:主兵,屯糧萬四千馀石,地畝銀八千馀兩,民運本色米麥一萬七千馀石,折色銀四萬八千馀兩;客兵,京運年例銀三千馀兩。
他雜費不具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