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85 列傳第45 謝莊、王景文

關燈
謝莊,字希逸,陳郡一陽一夏人,太常弘微子也。

    年七歲,能屬文,通《論語》。

    及長,韶令美容儀,太祖見而異之,謂尚書仆射殷景仁、領軍将軍劉湛曰:“藍田出玉,豈虛也哉!”初為始興王浚後軍法曹行參軍,轉太子舍人,廬陵王文學,太子洗馬,中舍人,廬陵王紹南中郎谘議參軍。

    又轉随王誕後軍谘議,并領記室。

    分左氏《經傳》,随國立篇,制木方丈,圖山川土地,各有分理,離之則州别郡殊,合之則宇内為一。

    元嘉二十七年,索虜寇彭城,虜遣尚書李孝伯來使,與鎮軍長史張暢共語,孝伯訪問莊及王徽,其名聲遠布如此。

    二十九年,除太子中庶子。

    時南平王铄獻赤鹦鹉,普诏群臣為賦。

    太子左衛率袁淑文冠當時,作賦畢,赍以示莊;莊賦亦竟,淑見而歎曰:“江東無我,卿當獨秀。

    我若無卿,亦一時之傑也。

    ”遂隐其賦。

     元兇弑立,轉司徒左長史。

    世祖入讨,密送檄書與莊,令加改治宣布。

    莊遣腹心門生具慶奉啟事密詣世祖曰:“賊劭自絕于天,裂冠毀冕,窮弑極逆,開辟未聞,四海泣血,幽明同憤。

    奉三月二十七日檄,聖迹昭然,伏讀感慶。

    天祚王室,睿哲重光。

    殿下文明在嶽,神武居陝,肅将乾威,龔行天罰,滌社稷之仇,雪華夷之恥,使弛墜之構,更獲締造,垢辱之氓,複得明目。

    伏承所命,柳元景、司馬文恭、宗悫、沈慶之等一精一甲十萬,已次近道。

    殿下親董銳旅,授律繼進。

    荊、鄢之師,岷、漢之衆,舳舻萬裡,旌旆虧天,九土冥符,群後畢會。

    今獨夫醜類,曾不盈沴,自相暴殄,省闼橫流,百僚屏氣,道路以目。

    檄至,辄布之京邑,朝野同欣,裡頌途歌,室家相慶,莫不望景聳魂,瞻雲伫足。

    先帝以日月之光,照臨區宇,風澤所漸,無幽不洽。

    況下官世荷一寵一靈,叨恩逾量,謝病私門,幸免虎口,雖志在投報,其路無由。

    今大軍近次,永清無遠,欣悲踴躍,不知所裁。

    ” 世祖踐阼,除侍中。

    時索虜求通互市,上诏群臣博議。

    莊議曰:“臣愚以為獯猃棄義,唯利是視,關市之請,或以觇國,順之示弱,無明柔遠,距而觀釁,有足表強。

    且漢文和親,豈止彭一陽一之寇;武帝修約,不廢馬邑之謀。

    故有餘則經略,不足則閉關。

    何為屈冠帶之邦,通引弓之俗,樹無益之軌,招塵點之風。

    交易爽議,既應深杜;和約詭論,尤宜固絕。

    臣庸管多蔽,豈識國儀,恩誘降逮,敢不披盡。

    ”時骠騎将軍竟陵王誕當為荊州,征丞相、荊州刺史南郡王義宣入輔,義宣固辭不入,而誕便克日下船。

    莊以:“丞相既無入志,骠騎發便有期,如似欲相一逼一切,于事不便。

    ”世祖乃申誕發日,義宣竟亦不下。

     上始踐阼,欲宣弘風則,下節儉诏書,事在《孝武本紀》。

    莊慮此制不行,又言曰:“诏雲‘貴戚競利,興貨廛肆者,悉皆禁制’。

    此實允惬民聽。

    其中若有犯違,則應依制裁糾;若廢法申恩,便為令有所屈。

    此處分伏願深思,無緣明诏既下,而聲實乖爽。

    臣愚謂大臣在祿位者,尤不宜與民争利,不審可得在此诏不?拔葵去織,實宜深弘。

    ” 孝建元年,遷左衛将軍。

    初,世祖嘗賜莊寶劍,莊以與豫州刺史魯爽送别。

    爽後反叛,世祖因宴集,問劍所在,答曰:“昔以與魯爽别,竊為陛下杜郵之賜。

    ”上甚說,當時以為知言。

    于時搜才路狹,乃上表曰: 臣聞功照千裡,非特燭車之珍;德柔鄰國,豈徒秘璧之貴,故《詩》稱殄悴,《誓》述榮懷,用能道臻無積,化至恭己。

    伏惟陛下膺慶集圖,締宇開縣,夕爽選政,昃旦調風,采言厮輿,觀謠仄遠,斯實辰階告平,頌聲方制。

    臣竊惟隆陂所漸,治亂之由,何嘗不興資得才,替因失士。

    故楚書以善人為寶,《虞典》以則哲為難。

    進選之軌,既弛中代,登造之律,未闡當今。

    必欲崇本康務,庇民濟俗,匪更怗懘,奚取九成。

    升曆中一陽一,英賢起于徐、沛;受箓白水,茂異出于荊、宛。

    甯二都智之所産,七諲愚之所集,實遇與不遇,用與不用耳。

     今大道光亨,萬務俟德,而九服之曠,九流之艱,提鈞懸衡,委之選部。

    一人之鑒易限,而天下之才難原;以易限之鑒,鏡難原之才,使國罔遺授,野無滞器,其可得乎?昔公叔與僎同升,管仲取臣于盜,趙文非親士疏嗣,祁奚豈谄雠比子,茹茅以彙,作範前經,舉爾所知,式昭往牒。

    且自古任薦,賞罰弘明,成子舉三哲而身緻魏輔,應侯任二士而已捐秦相,臼季稱冀缺而疇以田采,張勃進陳湯而坐以褫爵。

    此先事之盛準,亦後王之彜鑒。

    如臣愚見,宜普命大臣,各舉所知,以付尚書,依分铨用。

    若任得其才,舉主延賞;有不稱職,宜及其坐。

    重者免黜,輕者左遷,被舉之身,加以禁锢,年數多少,随愆議制。

    若犯大辟,則任者刑論。

     又政平訟理,莫先親民,親民之要,實歸守宰。

    故黃霸治颍川累稔,杜畿居河東曆載,或就加恩秩,或入崇輝一寵一。

    今莅民之職,自非公私必應代換者,宜遵六年之制,進獲章明庸堕,退得民不勤擾。

    如此則下無浮謬之愆,上一靡一棄能之累,考績之風載泰,薪之歌克昌。

    臣生屬亨路,身漸鴻猷,遂得奉诏左右,陳愚于側,
0.068197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