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回 傷人命嚴正交涉 關天培添建炮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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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說義律與林欽差開始交涉之時,即有禀報到英國。

    不久即接英王訓令,囑他不可輕舉妄動,應該服從中國法令。

    原來英吉利以商立國,海外貿易,訂有商律。

    凡商船來華貿易,必先在該國請領牌照,經過各埠,皆須驗明無夾帶違禁品。

    開船時必須頒給禁約條款,諄谕不許在中國滋事,酌限往返程期。

     如未領牌照擅自行船,查出充公治罪。

    因此貨船到粵,必皆報關納稅,正當商人不敢夾帶鴉片,販賣的隻有英國所屬港腳一處的商船。

    港腳,就是孟買、孟加拉,原屬鴉片出産的地方,到中國來的路程,要比英國近得多,來往便利,距離他們本國又遠,故有一班奸夷利欲熏心,瞞着英政府由外洋直駛到廣東。

    初時隻有一二艘,近因獲利優厚,販運愈多,在英國政府,也茫然不知。

    林公對于鴉片一物,在他們本國嚴禁一事,早已知道,故欽派到粵時,便即移文英王會禁鴉片,無如被義律擱起,不曾寄發,林公又無從查問。

    可是那義律自行禀報英王,謂中國苛待英商,嚴禁夾帶等語,禀中雖未言明鴉片,無如那位英王,倒也精明詳細,雖遠在二萬裡以外,竟能一目了然,料必是販賣鴉片,否則中國必不會嚴禁的,故特下訓令,寄達廣東主務監督甲必丹義律。

    義律連忙剖封抽閱,隻見上面寫着:英國政府,不能援助英國不義之商人,破壞國際通商法律。

    倘清國政府實行其國法,而英商人因夾帶而蒙其損失,則是罪有應得,英政府不能代負責任。

     義律看罷,好似當頭澆了一勺冷水,就此對于林公的命令不敢不遵,馬上轉知伶仃洋面各趸船,駛出老萬山回國的,先後共有七艘,以外尚有幾艘,有因船身已壞,須待修理完竣,方可啟碇;有的破壞過甚,經不起海洋風浪,廉價售去,人搭他船回國。

    義律照實禀複。

    林公又派員複查,所報尚屬實情,隻好稍寬時日,仍分饬水師認真逡巡洋面,嚴加防範。

     惟夷商對于具結一事,久不遵辦,一再嚴催,始接到義律複禀稱:本國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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