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父為何稱“泰山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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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習俗,丈夫對妻子父母的稱謂,一般在口語中稱為丈人、丈母。

    “丈”在古代有“長”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丈人”原來是對老年人、長輩的尊稱。

    《論語。

    微子》中說:“子路從而後,遇丈人以杖荷。

    ”這裡“丈人”就是“老漢”之意。

    王充《論衡。

    氣壽》中也有“名男子為丈夫,尊公妪為丈人”的說法,也講“丈”之本意,原是尊敬他人尤其是尊敬老年人的說法。

    不過,在王充所處的漢代,對老年人不分男一女,無論公妪均可稱為“丈人”。

    那麼,對妻父尊稱“丈人”源于何時何地?有人以為此說從漢代匈奴那兒傳來。

    班固著《漢書。

    匈奴傳》中有匈奴單于謂漢天子為“我丈人”的說法,當時漢朝曆代皇帝對匈奴實行“和親”政策,以公主或宗室女(也有以宮女假冒的)嫁于匈奴單于為妻,故有此稱。

    這大概就是對妻父尊稱“丈人”說法的起源。

     而對妻母尊稱為“丈母”,最早的記載大約要算北齊顔之推所著《顔氏家訓。

    風一操一》,其中有“丈人之婦,猥俗呼為丈母”的說法,之後對妻子父母尊稱為“丈人”“丈母”的記載屢見不鮮。

    唐代柳宗元祭祀妻楊氏之父母,著有《祭楊詹事丈人獨孤氏丈母文》,可見“丈人”、“丈母”之稱的來源比較簡單,從上面所述之外,至今還沒有找到過其他的說法。

     書面語中,人們又有稱妻父為“泰山”、“嶽父”、“嶽翁”的。

    這“泰山”、“嶽父”、“嶽翁”之稱從何而來?卻有幾種說法。

     一種說法,以為這種稱呼源自唐朝,唐段成式《西一陽一雜俎》前集卷十二記載,唐玄宗李隆基于開元十四年(726年)到泰山封禅,由丞相張說擔任封禅使,張說順便将女婿鄭镒充作随從也帶去了。

    按唐代官例,去泰山封禅後,丞相以下的官吏都可以升一級。

    鄭镒本是九品小辟,張說卻利用職權,一下子提升他四級,成為五品。

    九品、八品小辟着淺青色官服,而五品官就可穿淺绯色官服,唐玄宗在宴會上看到鄭镒的官服突然換了顔色,很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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