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回 王六兒說事圖财 西門慶受贓枉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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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花枝葉下猶藏剌,  人心怎保不懷毒!」 這苗青由是與兩個艄子密密商量說道:「我家主皮廂中還有一千兩金銀,二千兩段疋,衣服之類極廣。

    汝二人若能謀之,願将此物均分。

    」陳三、翁八笑道:「汝若不言,我等不瞞你說,亦有此意久矣!」是夜天氣陰黑,苗天秀與安童在中艙睡,苗青在艙後。

    将近三鼓時分,那苗青故意連叫有賊。

    苗天秀從夢中驚醒,便探頭出艙外觀看。

    被陳三手持利刀,一下剌中脖下,推在洪波蕩裡。

    那安童正要走時,乞翁八一悶棍打落于水中。

    三人一面在船艙内,打開廂籠,取出一應财帛金銀并其段貨衣服,點數均分。

    二艄便說:「我哥若留此貨物,必然有犯。

    你是他手下家人,載此貨物到于市店上發賣,沒人相疑。

    」因此二艄盡把皮廂中一千兩金銀,并苗員外衣服之類分乞,依前撐船回去了。

    這苗青另搭了船隻,載至臨青馬頭上,鈔關上過了,裝到清河縣城外官店内卸下。

    見了楊州故舊商家,隻說家主在後船便來也。

    這個苗青在店發賣貨物不題。

    常言:「人便如此如此,天裡未然未然。

    」可憐苗員外平昔良善,一旦遭其從仆人之害,不得好死。

    雖則不納忠言之勸,其亦大數難逃。

    不想安童被艄一棍打昏,雖落水中,幸得不死,浮沒蘆港,得上岸來,在于堤邊号泣連聲。

    看看天色微明之時,忽見上流有一隻漁船,撐将下來。

    船上坐着個老翁,頭頂箬笠,身披短蓑。

    隻聽得岸邊蘆荻深處有啼哭,移船過來看時,都是一個十七八歲小厮,滿身是水。

    問其始末情由,都是楊州苗員外家童,在洪上被劫之事。

    這漁翁帶下船,撐回家中,取衣服與他換了,給以飲食。

    因問他:「你要回去乎?都同我在此過活?」安童哭道:「主人遭難,不見下落,如何回得家去?願随公公在此。

    」漁翁道:「也罷,你且随我在此,等我慢慢替你訪此賊人是誰,再作理會。

    」安童拜謝公公,遂在此翁家過其日月。

    一日,也是合當有事,年除歲末,漁翁忽帶安童正出河口賣魚,正撞見陳三、翁八在船上飲酒,穿着他主人衣服,上岸來買魚。

    安童認得,即密與漁翁說道:「主人之冤當雪矣!」漁翁道:「如何不具狀官司處告理?」當下安童将情具告到巡河周守備府内,守備見沒贓證,不接狀子。

    又告到提刑院,夏提刑見是強盜劫殺人等事,把狀批行了。

    從正月十四日,差緝捕公人,押安童下來拿人。

    前至新河口,把陳三、翁八獲住到于案,責問了口詞。

    二艄見安童在傍執證,也沒得動刑,一一招承了,供稱:「下手之時,還有他家人苗青同謀,殺其家主,分贓而去。

    」這裡把三人監下,又差人訪拿苗青,拿到一起定罪。

    因節間放假,提刑官吏一連兩日沒來衙門中問事。

    早有衙門首透信兒的人,悄悄報與苗青,苗青把這件事兒慌了,把店門鎖了,暗暗躲在經紀樂三家。

    這樂三就在獅子街石橋西首,韓道國家隔壁,門面一間,到底三層房兒居住。

    他渾家樂三嫂,與王六兒所交敬厚,常過王六兒這邊來做伴兒坐。

    王六兒無事,也常往他家行走,彼此打的熱鬧。

    這樂三見苗青面帶憂容,問其所以。

    說道:「不打緊,間壁韓家,就是提刑西門老爹的外室,又是他家夥計,和俺家交往的甚好,凡事百依百随;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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