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一回 安重根暗殺伊藤公 李完用手定合邦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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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邦請願書,統監曾彌荒助拒不收受。

    此時韓國各郡,合邦論已經風起水湧。

     宋秉畯逍遙日本,不知在幹點子什麼,李容九與衆會員,則分頭趕往各郡演說,稱道合邦之利。

    聲言合邦得成,我韓民自今遂為一等國民了。

    韓民信從的,日多一日。

    一進會的聲勢,就日盛一日。

     看官,日本并韓之謀,遠發自豐臣秀吉;近發自西鄉隆盛。

     君臣上下,四十年來,哪一時,哪一刻,不把此事萦回在心曲裡?即自統監政治既建之後,也為了名實不相應之故,種種卻顧,不得騁志而行。

    日人心裡很是厭苦,很欲抉掉這一層藩籬。

     幾位維新元老如山縣有朋、伊藤博文、井上馨等,為了此事,與時相桂太郎及其閣僚,不知密議了幾多回,終被國際道德橫相陰隔,沒法子周旋。

    從前日本人向韓國人講的話,向中國人講的話,向俄人講的話,向世界萬國人講的話,總是扶持朝鮮獨立咧,保全他的領土咧,尊重他的主權……所以合并的事情,日人雖懷此志,簡直羞出諸口。

     現在天幸發起的恰是韓人,可以避去此層困難,宛似一姓代興,法堯禅舜,必有先朝耆舊,手撰九錫文,勸晉表,為太平之點綴。

    照理日人自應歡天喜地,不知怎麼彼時,日本的輿論,倒反寂然。

    全國報紙,不過節錄一進會之請願書,有時叙述他們遊說各地的情形,為簡單之記事而已,從不一置論其可否。

    全國各報,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就是各處集會演說,亦從不曾提及過合并事的。

    好像這一件事情,于日人毫不相關似的。

    一到五月中,統監曾彌荒助忽然上書告玻日皇乃命陸軍大臣寺内正毅為統監,前遞信大臣山縣伊三郎為副統監。

    七月十五日,新統監寺内入漢城。

    日惟從事交際,優遊若無事,韓廷大臣亦惟循例酬酰而絕大的合邦問題,已于尊俎之間,暗暗解決了。

     八月十六日,韓國首相李完用借慰唁東京洪水之名,特谒統監府,與寺内統監會晤,合并協約的内容,遂于此時議決。

     這位李完用相國,當闵妃遭難時光,親奉韓皇人俄使館,跟日本為難,是著名的親俄黨。

    等到日本置設統監府後,倒大為伊藤統監所賞識,身為韓相,前後四年。

    寺内統監到任後,舉國堿知大變即在目前,完用的親友,都勸他避位,不犯着身當茲沖。

    完用夷然道:“我結怨于民已久,現在要避去賣國惡名,如何能夠?托庇日本,還可以苟全性命。

    ” 寺内正毅在李完用簽定之後,立刻電告日本政府。

    十月八日,日本政府開臨時内閣會議。

    二十二日,開臨時樞密院會議,決議于二十五日公布日韓合邦條約。

    韓政府忽以十月之二十八日,為韓皇即位滿四年之期,請開紀念祝賀,然後發表,日人允準。

    到了這日,韓廷大宴群臣,熱鬧繁華,宛然升平景象。

    日本統監寺内也按照外臣儀注,随班拜舞。

    紀念祝典舉行之次日,即發布日韓兩國并合之條約。

    其文曰:日本國皇帝陛下及韓國皇帝陛下,欲顧兩國間之特殊親密的關系,增進相互之幸福,永久确保東洋之平和。

    為達此目的,确信不如舉韓國并合于日本,爰兩國間決議締結并合條約。

    為此,日本國皇帝陛下,命統監子爵寺内正毅;韓國皇帝陛下,命總理大臣李完用,為全權委員,會同協定後,協定左之諸條:第一條韓國皇帝陛下,将關于韓國全部一切之統治權,完全永久讓與日本國皇帝陛下。

     第二條日本國皇帝陛下,受諾前條所揭之讓與,且承諾将韓國全然并合于日本帝國。

     第三條日本國皇帝陛下,約令韓國皇帝陛下,太皇帝陛下,皇太子殿下,并其後妃及其後裔,各各應于其地位,而事有相當之尊稱威嚴及名譽,且供給以充分保持之歲費。

     第四條日本國皇帝陛下,約對于前條以外之韓國皇族及其後裔,使各各享有相當之名譽及待遇,且供給以維持之必要之資金。

     第五條日本國皇帝陛下,對于有勳功之韓人,認為宜特表彰者,授以榮爵,且給以恩金。

     第六條日本國政府因前記并合之結果,全然擔荷韓國之施政,凡韓人遵守該地所施行之法規者,其身體及财産,充分保護之,且圖增進其福利。

     第七條日本國政府對于韓人之誠意忠實,以尊重新制度而有相當之資格者,在事情所得許之限界内,可登庸之,設為在韓國内之帝國官吏。

     第八條本條約經日本國皇帝陛下,及韓國皇帝陛下之裁可,自公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