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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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錫縣蕩口鎮民,生得一雁,将殺而烹之。

    有書生見而憫焉,買以歸,畜之以為玩。

    懼其逸去,以線聯其兩翮,使不能飛。

    雁雜處雞鹜間,亦頗馴擾,惟聞長空雁唳,辄昂首而鳴。

    一日有群雁過其上,此雁大鳴,忽有一雁自空而下,集于屋檐。

    兩雁相顧,引吭奮翮,若相識者,一欲招之下,一欲引之上。

    書生悟此兩雁必舊偶也,乃斷其線使飛,而此雁垂翅既久,不能奮飛,屢飛屢堕,竟不得去。

    屋檐之雁守之終日,忽自屋飛下,相對哀鳴。

    越日視之,則俱斃矣。

    書生感其義,合而瘗之,名曰雁冢。

    嗟乎!禽鳥之微,猶不忘其偶若此,使人彌增伉俪之重。

     揚州城外,有農家畜一牛,頗肥盾,使之耕,亦甚得力。

    一日牧者擊之于樹,牛方卧,忽有一馬不知所自來,亦至樹下,與牛對卧。

    見者初不以為異。

    馬忽嗅牛之鼻,牛即躍起,自斷其纟豸,以角觸馬,馬亦起而是牛。

    于是牧者大呼,村民鹹集。

    而其鬥益力,不可解,鬥且行,将入于城。

    守者懼,阖其門,乃卻走。

    又一二裡,至角裡莊,時随而觀者甚衆,然莫能為力。

    其鬥已及兩時之久,馬倒牛亦倒,則皆力竭而斃矣。

    審視之,馬洞胸破腹,一目堕于地;牛兩肋俱斷,腹破而腸出,并僵卧血中。

    殆佛家所謂夙冤者欤?嗟乎!一種業根,雖俱堕畜生道中猶不相舍,亦可畏矣。

     江西省城鼓樓前,一大宅久為狐據,無敢居者。

    其西為某氏宅,則無他也。

    有何姓者,僦其屋以居。

    一日,使婢至後院收所曝之衣,久之不至,迹之杳然。

    而其地無門戶通他處,且垣墉高峻,非可窬越,大異之。

    訪求數日,竟不可得。

    有傭媪來告曰:&ldquo頃聞鄰宅有笑語聲,此屋久無人居,是可異也。

    &rdquo何及集家人往視。

    啟其門,則蓬蒿沒人,蛸蕭在戶,經堂曆奧,大索無獲,廢然将反。

    或曰此行也,得罪于仙人矣,宜以來意祝告之,何乃焚香默禱而還。

    及夜,婢忽自後院出。

    問連日何在,曰:&ldquo在鄰宅。

    &rdquo問:&ldquo衆人入内搜索,汝匿何所?&rdquo曰:&ldquo衆人來時,我悉見之,而口不能言,足不能動,但怪衆人何不見我耳。

    &rdquo問:&ldquo汝在彼數日,何所見?&rdquo曰:&ldquo其人甚衆,有小女子,衆皆呼為姑子,其姣無雙,最與我狎,食我珍羞,衣我文绮。

    其家陳設華美,羅屏繡幕,屋不呈材。

    每夜衆女列坐度曲,以絲竹和之。

    或使我歌,則姑子辄代謝不能焉。

    我欲求歸,則姑子怒罵曰:&rdquo婢子,此間不樂欤?尚何歸!&lsquo&ldquo&rdquo然則今日何以得歸?&ldquo曰:&rdquo此亦姑子之意,謂其家以禮相求,不可不使歸也。

    &ldquo問來去何塗之從,婢皆不能言,惟覺此身飄飄然,若有提之而去,挈之而來者。

    何懼狐為祟,次日複盛設牲醴往謝之。

    後亦無他異。

     湖北徐氏女,嫁為邵氏婦。

    年過三十而孀,撫孤子至于成立。

    而其姑病,徐願朝四大名山為姑延壽。

    四大名山者,蓋世俗所傳如峨嵋、五台之類,皆古佛道場也。

    及姑死,既免喪,乃挈其子乘一馬以行,歲月既久,經曆頗遠。

    鹹豐季年至于南,止大理府賓川州之雞足山。

    相傳是山為釋迦大弟子迦葉示寂之所,舊有銅佛寺,廊碧殿,頗極莊嚴,至是久圮矣。

    徐慨然議修複之,乃蔔吉日,庀材鸠工,為經始之計。

    或尼之曰:&ldquo爾願則宏矣,方今盜賊磐牙,人民雕<支力>,事必無成,不如已也。

    &rdquo徐曰:&ldquo不然,天下事有志竟成,吾姑為之,不憂無助。

    &rdquo已而遠近聞其事,果有施舍者。

    或以錢,或以粟,徐悉以供土木之費,己無私焉。

    惡衣菲食,益自刻苦,人皆敬信之。

    其所乘之馬,聽其遊行山谷,逐水草之便,無牧之者。

    而徐偶有所往,則馬辄自至,莫知其所以然也。

    其時大軍雲集,糗糧桢幹,所在饒衍。

    諸将士或至寺中,徐必為潔治蔬食,将士皆喜,各有所施。

    一二年,集資巨萬,于是大興工作,木工石工日百餘人。

    婦躬給烹炊,執都養之役,未及一年而底于成,僧俗瞻禮,無不贊歎。

    時馬星五觀察驷良駐兵其地,實親見之,年未五十,修眉纖趾,不失大家風範。

    其子年二十餘耳。

    工既畢,婦請于有司,求給路引至西藏禮佛。

    留之不可,仍挈其子騎馬而去。

    後有人自藏中還,言曾遇此婦于塗雲。

     湖北興國州有楊叟者,鄉裡之多田翁也。

    偶騎馬自城中歸,一童子從,經行阡陌間,彌望皆其田也,意頗自得。

    顧視童子曰:&ldquo汝視我田多否?&rdquo童曰:&ldquo多則多矣,翁不聞俗語乎?&lsquo一場人命三場火,三年之後不屬我。

    &rsquo&rdquo叟大怒,罵曰:&ldquo畜産!&rdquo遽下騎,蹴以足,童厥然而倒,視之死矣。

    童子之父母執以興訟,耗其家赀十之六七,僅乃得免。

    後又三遇火災,蕩然無立錐地。

    叟死,其子婦傭于樊氏。

    餘大兒婦樊聞其所說如此。

    孔子曰:&ldquo滿則覆&rdquo,信夫! 大兒婦樊言:有農家曝谷于場,一媪守之,其孫從焉。

    有鴉向之而鳴,媪曰:&ldquo鴉鳴不祥,與汝歸乎?&rdquo乃歸,未及其門,遇娶新婦者彩輿前行,一少年衣裳<黹>々,而尾其後。

    鄉間俗例,凡嫁女必使其兄若弟送之,謂之送親阿舅。

    富者則以輿馬,貧者徒步而已,故有俗語曰&ldquo阿舅阿舅,轎後走狗&rdquo。

    其孫見此少年,即戲誦此二語。

    少年怒,舉肱一揮,其孫仆地,觸石裂腦,逾時而斃。

    媪家執此少年訟之官,實系誤殺,不能拟抵,而其孫竟以非命死。

    《禽經》雲白ㄕ烏不祥,其信然乎?然使聞之而不歸,則不與娶新婦者相值,即不緻以戲言見殺。

    避禍而适以得禍,天下事往往有類此者。

     漢口鎮民陳某,啟肆賣幹肉。

    有黃犬入其肆覓食,陳适割肉,随手以刀斫之,中要害立死,曳而棄之溝。

    數年後,陳見一老翁坐其門外,疑來買肉,問所需。

    翁曰:&ldquo吾非買肉,來尋汝耳。

    &rdquo問尋我何為:&ldquo汝棄我溝中三年矣,今幸得出,能忘汝乎?&rdquo言已即不見。

    陳問肆中之人,則皆未見有此翁,但見一狗向陳崖崖耳。

    陳還入内,俄身熱頭痛,昏不知人。

    忽大言曰:&ldquo我江甯城外黃土坡人,姓周。

    因生前有罪,死後罰為狗,為汝所殺,棄我溝中,困不得出。

    今因人浚溝,我乃得出。

    訴于冥王,王謂汝誤殺我,例不抵償。

    我再三陳說冤苦,冥王恻然,命二役與我偕來,不索汝命,但須将此事廣為傳播,俾人知物命不可任意戕害。

    則以我一命,保全多命,我可銷除宿孽,再得人身。

    汝非惟免罪,且可得福。

    &rdquo妻子惶懼,請俟陳病愈,從其所言,陳病旋愈。

    有人從漢口來,親聞陳說如此也。

    江都黃輝山畜一犬,甚愛之,禁不使出戶。

    犬固牝也,方春求牡之時,郁不得逞,遂。

    黃之子方食,而犬至,不知其已病也。

    投以食,不食,遽前齧黃子之手,家人奔救,乃去。

    視所齧處,流血如墨,叫号月餘,竟莫能救而死。

    是亦畜犬者所不可不知也。

     天津任家胡同有沈姓者,年七十餘矣,長蘆鹽運司之吏也。

    家赀頗饒,所居屋亦華美,庭有古樹一株,百年外物也。

    沈欲于庭中築一牆,以界内外,而樹适當其處,謀伐之。

    夜夢古衣冠人,自言為樹神,戒勿伐。

    沈以為妖夢,不之信,竟縱尋斧焉。

    有赤汁流出如血,家人鹹懼,或勸阻之,而沈意不可回。

    既伐樹,甫五日,而火作,不知其所自起。

    其夜天無微風,而火勢猛烈,竟不可救。

    沈從夢中驚覺,奪門而出。

    又念有文書在卧室中,複入取之,遂逮乎火而死。

    死者凡四人,不延及他屋。

    明日人往視之,見其大門無恙,四面牆垣初不傾頹,而其中悉成瓦礫場,亦可異也。

     彭雪琴侍郎微時曾館于麻總兵家。

    麻乃廣東人,實回纥人之編置内地者也。

    其母年八十外,忽得奇疾,疾作時辄失所在,家人遍索之不得,往往得之屋上。

    或數歲一發,或一歲數發,侍郎館其家時,嘗親見之。

    其母高坐屋山,笑語諸人曰:&ldquo來來,此間甚樂!&rdquo家人百計招之,不肯下,其子梯而上,始從之下。

    然其下也,必其子扶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