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回 林公火焚護國寺 公差受比提廷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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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林公被湯彪救出,各官請罪,登時更換衣冠坐下。

    衆官參谒已畢,林公吩咐帶那惡僧上來。

    衆役答應一聲,将水月和尚帶上。

    那和尚立而不跪。

    林公罵道:“聖上命你來此做個住持,就該朝暮焚香,拜祝國裕民康。

    因何在此無法無天,強占人家婦女,私造土牢?殺害良善也不知多少了,你這秃驢造下如此罪孽,今日犯在本院手裡,就該屈膝求生,尚敢如此抗拒。

    ”水月和尚哈哈大笑,連稱:“林璋,林璋,俺是當今禦替身,些須過犯,情不可原。

    俺昨日早知你是林璋,昨晚早将你性命結果作幾十塊了,怎容今日你作這些威武。

    ”林公聽大怒,吩咐取大闆子打這秃厮。

    衆役遵令,拿起闆子,認定腿肚子上,一連打了幾下。

    水月和尚站立不住,倒在地下。

     林公道:“本院沒有别的罪問你。

    ”命湯彪取過上方寶劍斬他的驢頭。

    水月道:“你将俺解進京去罷。

    ”林公大怒,吩咐斬訖報來。

    衆役将水月和尚推出廟門。

    炮響一聲,人頭落地,可憐當今一個禦替身,犯了王法,也不能保全性命。

    可見為人在世,總要安分守己,不可造孽。

    正是: 善惡到頭終有報,隻争來早與來遲。

     不一時,劊子手提一顆血淋淋人頭獻上。

    林公吩咐用木桶盛貯,挂于百尺樓标杆木上示衆。

    又将水月和尚的衆徒弟帶上來,每人重責四十大闆。

    也不知打死多少,活的邊外充軍。

    又将所擄來婦女等,俱親人領回。

    和尚田産入官,衣服等件賞濟窮民。

    将廟宇舉火毀燒,霎時變成一塊荒地。

    海州百姓無一個不稱贊感激。

     及到次日,林公動身,百姓們家家焚香跪送。

    三聲大炮,開了船隻,直奔淮安而去。

    林公在船上細細述錢林别後之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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