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回 魏臨川暗使毒計 馮子清明受災殃

關燈
,魏臨川笑嘻嘻進來,叫聲“大爺”,見禮,就坐下,道:“晚生昨日回家,一夜不曾合眼,想了一條妙計。

    ”花文芳道:“請教有何妙計。

    ”魏臨川道:“晚生想來,這件事必得弄出人命來,方能害得馮旭性命。

    馮旭既死,錢小姐無主,就肯嫁大爺了。

    ”花文芳道:“人命雖好,但馮旭怎肯擅自殺人?難道叫我替他殺人?”魏臨川道:“非也。

    大爺明日假寫一個邀單,上寫幾個同案姓名,假打個‘知’字去誘馮旭、錢林到府,将酒灌醉,擡他去睡了。

    再着一個丫環到馮旭房裡,先着一個心腹之人躲在黑暗之中,一刀殺了,誣他因奸不從,殺死人命。

    大爺吩咐錢塘縣夾打成招,問成死罪。

    錢月英見馮旭死了,不怕他不嫁大爺。

    把錢林也灌醉了,拿些金銀器皿放在他懷中。

    外面喊叫‘拿賊’,将他驚醒,他必須跑出。

    頂先叫家人安放絆馬索,等他出來,将索一扯,跌倒在地,搜出器皿,豈不是明證?一齊報到縣中。

    人命、盜案兩件重情,把他兩家禁住。

    再着人與錢林家說親,如他依允,大爺與知縣說聲,放出錢林;如他不依,大爺在府中叫些家人去到錢家,硬把錢月英搶進府中,大爺硬自成親。

    就是錢家喊官告狀,也是遲了。

    ”文芳聽了大喜。

    正是: 明槍容易躲,暗箭最難防。

     于是文芳就依計而行,心中暗想:“叫那個丫環前去?又叫何人殺他?”想了一會,“且到臨期再處。

    ”随叫有憐取個紅全貼周來。

    臨川寫了邀單送與花文芳。

    看上面寫道:“是月十六日奉邀同案諸以齊集小齋,詩文一會。

    今開同案諸友姓名于左。

    ”下寫“同學弟花文芳拜訂。

    ”後面寫着:“馮子清兄、錢文山兄、高莊猶兄、袁齊福兄”等共八人,假打了六個“知”字。

    随着家丁:“你到錢、馮兩家打了‘知’字回來。

    ”家丁答應去了。

    到了馮府,把這邀單遞與家人:“我是花府差來的,有個邀單煩拿進去,請馮相公打個‘知’字。

    ”老家人接了,走進說道:“有個邀單請相公打個‘知’字。

    ”馮旭接過一看,是花文芳邀請同案諸人做詩文會,隻得随手打了一個“知”字。

    老家人拿出來付與花府家了去了。

    又到錢府,也是如此打了“知”字回府。

    見了主人,禀上:“兩處俱打過‘知’字了。

    ”花文芳大喜,準備行事不言。

    
0.056732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