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城隍辨冤斷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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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不好,一發是個色中餓鬼,一個叫做妙高,一個叫做慧朗。

     不說這兩個不好,且說村中一個婦人霍四娘,丈夫務農為生。

    霍四娘年紀二十八歲,頗有幾分顔色。

    一日要回娘家去,因娘家住得頗遠,不免起早梳洗,穿了衣服走路。

    因起得太早,況且是鄉村野地,路上無人行走,霍四娘一路行走,不覺倦将上來,打從這寺前經過,且到山門前略略坐地。

    這霍四娘千不合、萬不合,單身獨自坐在山門前。

    你道這冷清清之處,可是你标緻婦人的坐處麼?恰好這兩個冤家出來,劈頭撞着,看見他标緻,暗暗道:“我的老婆來矣。

    ”便假作恭敬上前道:“大娘請到裡面奉茶。

    ”霍四娘道:“不消得。

    ”兩個和尚道:“大娘到那裡去?”霍四娘道:“到娘家去。

    ”兩個道:“大娘恁般去得早!”霍四娘道:“路途遙遠。

    ”兩個道:“既是路途遙遠,怎生不進小寺奉一杯茶去,接一接力?”霍四娘道:“就要起身。

    ”說罷,便要移步。

    兩個不舍得,見路上并無行人,便一把抱住,拖扯而進,要強奸這霍四娘。

    霍四娘不從,大罵“該死秃驢”,罵不絕聲。

    兩個和尚大怒之極,把廚刀登時殺死,将屍首埋在一株大冬青樹之下,更無人知覺,連本寺和尚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因寺中寬大,各房住開,這房做事,那房并不知道。

    況且起早,誰疑心有這件事來?冤魂不散,自有天理。

    一日周爺坐堂,忽然旋風一陣,将一片大樹葉直吹到堂上案桌邊,繞而不散,其風寒冷徹骨,隐隐聞得旋風中有悲哭之聲,甚是凄慘。

    周爺道:“必有冤枉。

    ”叫左右看視此葉,都道城中并無此大葉,隻有艮山門外翠峰寺有此一株大冬青樹,去城甚遠。

    周爺悟道:“此必寺僧殺人埋其下,冤魂來報我也。

    ”實時帶了多人,來到翠峰寺大冬青樹下發掘,不上掘得數尺,掘出婦人屍首,尚是新殺死的。

    周爺将和尚一一審過,審到這兩個和尚,滿面通紅,身子不搖自顫,一一招出殺死情由。

    先打八十,問成死罪。

    細搜寺中,豬羊雞鴨成群,房房都是酒池肉林。

    大怒之極,将每個和尚各責三十,押還原籍,将寺盡行拆毀,田産俱沒入官,變賣以濟貧民。

    有詩為證: 豬羊雞鴨鬧成群,釋氏魔頭此是君。

     更有兩名淫色鬼,活将婦女殺之雲。

     又有一個做經紀之人,名石仰塘,出外多年生意,趁得二百兩銀子。

    未曾到家,看見天色将暮,恐自己孤身被人謀害,在晏公廟走過,悄悄将來藏在香爐底下。

    夜深歸去,敲開了門,妻子見了道:“出外多年,趁得多少銀子?”石仰塘道:“趁得二百兩,我要拿回來,看天色已晚,孤身拿了這二百兩銀子,恐有失所,我将來悄悄藏在晏公廟石香爐底下,并無人得知,明日清早去取來。

    ”說罷,吃了夜飯,上牀而睡。

    次日清早,到晏公廟石香爐底下一摸,隻叫得苦,不知低高。

    原來被人知覺,早已替他拿去了。

    石仰塘隻得到周爺處具告,訴說前由。

    周爺道:“你放銀子之時,黑暗中可有人瞧見?”石仰塘道:“并無一人。

    ”周爺道:“你可與誰說來?”石仰塘道:“隻回家與妻子說,并無他人知道。

    ”周爺笑道:“定是你妻子與人通奸,被奸夫聽得,先取去了。

    ”即拿妻子來當堂審間,果系與人通奸。

    其日石仰塘回時,奸夫慌張,躲入牀下,石仰塘說時,奸夫一一聽得明白。

    石仰塘走出外面,妻子乘機放奸夫從後門逃走,那奸夫就走到晏公廟,香爐底下取了這二百兩銀子,欣欣而去。

    果是: 隔牆須有耳,牀下豈無人? 遂問以淫婦奸夫之罪,追出原銀。

    尚未出脫。

     又有一個杭府中獄囚,已經多年,忽然讦告鄉民範典曾與同盜。

    周爺知是詐,遂叫範典到官,細細審問。

    範典稱冤不已,道:“與盜曾不識面,如何得有同夥之事?”周爺深知其受誣,遂叫範典穿了皂隸衣服、頭巾,立于庭下,叫皂隸卻穿了範典的衣服,跪于庭中,叫他不要則聲。

    驟然出其不意,取出這個獄囚來與這假範典同跪一處。

    周爺問道:“你告他同盜,他卻不服。

    ”獄囚看了這假範典道:“你與我同盜,今日如何抵賴?”假範典低着頭,隻不則聲。

    周爺又故意問道:“莫非不是他!”獄囚又看了一遍道:“怎生不是他?他叫做範典,住在某處,某年與小的同做夥計,某年月日同盜某家,分贓多少,某月日又盜某家,分贓多少。

    小的與他同做數年夥計,怎生不是他?”說得一發鑿鑿可據。

    周爺笑道:“你與範典初不相識,将我皂隸指成同夥,其間必有主使之人。

    ”用起刑法,果是一個糧長與範典有仇,買盜妄扳。

    周爺大怒,遂将二人打死。

    自此之後,再無獄囚妄扳平民之害。

    有詩為證: 獄囚往往害平民,必有冤家主使人。

     此等奸頑須細察,莫将假盜認為真。

     話說湖州一個百姓洪二,腰了重資,要到蘇州置辦貨物,到湖州發賣,叫了一隻船。

    洪二在船中等候小厮,久而不至,梢公王七見洪二行囊沉重,獨自一個在船,小厮又不來,況且地僻無人看見,遂起謀害之心。

    把洪二一聳推落水中而死,把這行囊提了回去,反走到洪二家裡敲門問道:“怎麼這時還不下船?”洪二妻子吃一驚道:“去了半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