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回 新馬路初仿匏止坪 百花裡驚散燒炭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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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日慶如請了兩席酒,算是暖房。

    除了公一、季留、君實、小牧外,又請了幾個鄰居,子青是已經回去了。

    當下林林梳妝出來,與諸人相見。

    大家見他已改了内家的裝束,不施脂粉,淡冶天然,腳上卻穿一雙京鞋,上繡兩隻蛱蝶,走起來閣閣的響,季留笑道:“林林改了妝,倒可以入得天足會了。

    ”林林也笑道:“我的腳本來不十分小,一向把他拘束得好不苦腦。

    最可惡的是,堂子裡的惡習,偏是大姐要大腳,小姐要小腳,成為牢不可破的例,好端端的腳指頭,生生的拿他彎過來,疊在腳底裡,上面又載着若大一個身軀,好像拿幹百斤石頭,壓在已經折轉的嫩骨上,你道痛不痛?如今是好了,我不于這營生,也就好放他自由了。

    ”季留笑道:“林林你說女人的腳,是小的好看,還是大的好看?”小牧搶說道:“如果不講他的痛苦不痛苦,隻說他好看不好看,并且也不必說男女子權的道理,隻當女人是男人一個玩物,卻也是大的好看,小的不好看。

    為什幺呢?小腳的女人,雖是尖瘦可愛,但裡頭卻是污穢,并且疤痕密布,其色黑紫,真是不堪目擊。

    反是沒有纏過的腳,血脈流通,柔如凝脂,脫剝出來,自有一種蕩人心魄的姿勢,你道好看不好看?”公一聽了笑道:“說得刻劃入細,但不嫌太穢亵幺?”林林微笑不言。

    君實也說道:“林林,你把腳放了,可以做些文明事業,不如進女學堂去讀書罷。

    ”林林搖頭道:“罷罷,中國此刻的女學,真還在幼稚時代,那女學生一進了學堂,就如封了王一般,一根便紙條還寫不出,就隻當自己是個文明人,帶起眼鏡,拖起辮子,看人不在眼裡。

    像我們這種人去就學,是他們不屑與伍的,以為是個賣淫婦,其實他們的行為,也未必高如我輩,不過不好說罷了。

    像金小寶被學堂裡革出來,就是一個榜樣。

    好在我此刻有慶如在此,他是我的師傅。

    我想别的科學還不要緊,我第一要學琴歌,覺得這件事可以和平我的心志,增進我的幸福。

    我從前雖學過什幺胡琴、琵琶,但覺得聲音或是噍殺,或是**,總不及這個好。

    就是那曲調,也不離這兩種毛病,沒有發抒性情的好處,你們道是如何?”慶如笑道:“你要學琴,這是很容易的,我明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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