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廿一回 拒借款汪大燮出差 遭大喪袁尚書入衛

關燈
耽擱時日,于弟等實有不便。

    如汪大人處,既得有袁尚書意思,準可賜教。

    ”汪大燮道:“現在外交的煩難,是列位同鄉知道的。

    此案的錯誤,全在盛宣懷糊塗,留落這些首尾,令我們棘手。

    今外人隻堅持不允廢約,經交涉數次,幾于舌敝唇焦,仍相持不下。

    若改為借款自辦,或可轉圜。

    除此外亦再沒有辦法了。

    ”各代表員道:“某等蒙鄉人推舉,謬充代表,所有權限,隻能商議廢約,此外實非某等所敢與聞。

    ” 汪大燮道:“某亦何嘗不望廢約,但外人堅持不允,亦無可如何。

    欲與之決裂,又自度本國勢力,不容易做到。

    因此左右為難,窮于應付。

    今所議雖為借款,但并非以路權抵押,亦是自辦而已。

    不知諸君何以堅執不允?” 各代表員道:“縱不是以路權抵押,但所購材料及聘用工師,不得自由,與失權何異?”汪大燮道:“諸君此言,似乎近理,惟有想不到處。

    今中國制造未廣,材料縱不購諸英國,亦必購諸外人;就以工程師而論,中國人才尚少,亦須向外國聘請,是并無吃虧之處,諸君當可釋疑。

    ”各代表員道:“材料及工程師雖要靠外國,但使權自我操,材料可以擇價而購,工程師亦可由我去留,畢竟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”汪大燮道:“條約裡頭可訂明材料價值,不能較别國尤貴,即工程師如不稱職,亦可由我開除,如此并非受人挾制。

    若謂借款要吃虧傭錢,今我們已聲明,經手的傭錢仍歸公司,若謂借款必須納繳子息,想自辦的股本,亦何嘗不要納息?諸君細細研究,自可了然。

    在兄弟非必把持,以惜款為是,但于萬不得已之中,故籌此一策。

     況兩省股本未集,今借款又得現成,可以立刻興工,借人之财,以辦我之路,有何不可?” 各代表員道:“借款兩字,流弊不可勝言,倉猝間難以盡述,總之損失權利,實所不免。

    若大人以集股艱難為慮,須知現在人情踴躍,旬日之間已集得數百萬。

    現今又分各府各縣擔任,想股本是不難的。

    ”汪大燮道:“有無流弊,隻看所訂條約何如耳。

    ”各代表員道:“此話自然能說得出,但曆來交涉,時時說謹慎磋訂,實沒一事不吃虧,又安能保此條約,必無流弊。

    ”汪大燮道:“此亦諸君過慮耳。

    且尤有一說,諸君以為人心踴躍,集股自易,但恐認股雖易,交股就難了。

    ” 各代表見汪大燮說出此話,以
0.070266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