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廿一回 拒借款汪大燮出差 遭大喪袁尚書入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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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汪大燮說稱與英人借款自辦,作為廢了草合同,袁世凱亦以此說為是。

    然自汪大燮去後,袁世凱滿意于銷假後到部辦事,即照此議做去,但念:“雖然與英人借款,隻怕蘇浙人士仍要反抗,終沒有了期。

    總要尋點法子,令蘇浙人士說不得後話才是。

    ”故于到部之後,即與汪大燮商議道:“現在外交,種種棘手,國民總不諒我們艱難。

    隻望外人不再索權利就罷,那裡能夠把已讓的權利收回?今足下所議,改為借款一層,自是善法。

    因前者督辦大臣盛宣懷,辦事不大妥當,以至于此,今除了改為借款一層,再沒善法了。

    但怕蘇浙人仍有後言。

    總要想個法子,令蘇浙兩省人依從了之後,不能反悔才好。

    ”汪大燮道:“大人之言,實見得到。

    惟是國民之心,不審交涉的煩難,隻稱力争權利,堅持到底。

    怕借款一層,國民依然不允,又将奈何。

    計不如先與英人商妥借款,然後告知蘇浙兩省。

    如再有反抗風潮,隻說已經商妥,不能再議便是。

    ”袁世凱道:“這恐不能,怕那時國民又說我們掩住國民耳目,暗地把國權斷送了。

    今不如仍告知蘇浙人,以惜款一層為轉圜辦法,叫蘇浙人磋議如何?且現在蘇浙人大股未集,借款兩字,或可從允。

    ” 汪大燮仍不以為然,躊躇道:“若叫蘇浙人磋議,怕國民隻把争回權利四字做口頭禅,一經會議,人多口雜,又易反抗。

     以小弟愚見,今蘇浙人為争回路權四字,已立了團體,不如電緻他們,叫他們選舉代表來京,與我們同見英使會商。

    待他們到京時,然後曉以利害,說稱惜款一層,為不得已之辦法,再不能更改的,較易妥當。

    ”袁世凱即點頭說了兩聲“是”。

    滿意即行電緻蘇浙人士,使選舉代表來京會議,不想借款築路的辦法,自汪大燮見過英使之後,新聞已傳遍了,直弄得汪大燮等遮隐不得,即告知袁世凱。

    袁世凱亦大怒,以為國家交涉重事,未有成議的,隻有點風聲,即被新聞紙傳播,辦事更大難了。

     汪大燮便一力慫恿請袁世凱,立即要籌個限制報館的善法。

     但當時已傳出借款一事,料不能隐諱,因此把電緻蘇浙人士的電文,聲明已改議借款,修築蘇杭甬鐵路,即廢了從前草合同,并叫蘇漸人士,無論如何,請即派兩省代表來京,與英使會議,這等語。

    不料蘇浙人士得了這道電文,無不嘩然,以為借款築路,以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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