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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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,他從區政府那裡要來了離婚協議書,自己簽好了字,蓋好了章,讓我也在上面簽名蓋章。

    他勸我和孩子搬到公寓去,還說已經拜托中介,連房子都給我們找好了。

    ” “原來是這樣,看來這事是要抓緊辦了。

    但您和您丈夫已經沒有商量的餘地了嗎?” “我想是沒有了。

    ” “您丈夫真的像您剛才說的那樣,已經決意要離婚了嗎?” “是啊,非常堅定。

    ” “嗯,那您也絕對不同意離婚,也不想從家裡搬出去……嗯,太太您結婚後就一直靠您丈夫一個人的收入生活嗎?” “結婚後沒多久就有了孩子。

    ” “那就是說,婚後您就沒有工作過,也沒有和您丈夫一起賺錢來支持家庭的開支是嗎?” “是的。

    ” “說實話,離婚這種事,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,而法官那方面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。

    比如您這個CASE,就是典型的要離不離的‘家庭内離婚’。

    您和您的丈夫夾帶着你們的孩子短時間内仍舊要生活在同一屋檐下,但兩人形同陌路,平時連話都不說一句就這麼生活在一起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呢,接手您案子的律師也要跟着受苦,大家都為這令人不愉快的持久戰而鬧得身心疲憊。

    我看結果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” “唉,沒有别的辦法了嗎?” “隻要您的丈夫不改變想法,應該沒有。

    ” “我知道了。

    ” “或許您的丈夫會先選擇放棄,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。

    ” “我丈夫的性格很頑固,一旦決定好的事,就絕不會放棄。

    ” “唉,看來不得不打持久戰了啊。

    我想這對您孩子的教育也不怎麼好吧。

    ” “是啊,我最擔心的其實就是孩子。

    孩子的教育問題我放在第一位。

    ” “您說的沒錯。

    如果您并非深愛着您的丈夫,不如為了孩子着想,接受您丈夫提出的要求,竟可能地多像他要一些贍養費。

    我看這個方法還比較現實,您說是嗎?” “真的隻有這一條路可走了嗎……” “如果沒有孩子的話另當别論。

    既然您的丈夫沒有和您争奪孩子的撫養權,所以太太您提出想要房子的要求,我看還是放棄比較好。

    ” “我想我丈夫他是不會要孩子的。

    ” “哦,是嗎?” “他說了把孩子給我。

    ” “既然是這樣,您看您丈夫的收入也很充裕,不如您在市郊再買一棟房子,讓他給您付個首付如何?這樣一來,他本來打算支付公寓租金的錢,以及贍養費什麼的就可以用來償還房子的貸款。

    ” “但是,就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房子,也不知道他給的那些錢夠不夠支付月供……” “那就讓我來和您的丈夫好好談談。

    如果差的錢不是太多話,太太您也可以出去工作補貼一些家用嘛。

    ” “但是……現在我不用工作也可以生活,突然要我上班……” “話是這麼說,但今非昔比了不是嗎?您丈夫的心思已經不在您身上了,所以兩個人想要再繼續生活下去恐怕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您說是不是?悲劇已經發生了也無可挽回,您不能再執着于以往的生活了,必須為自己找一條後路。

    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