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回 染瘡毒穆宗賓天 絕粒食毅後殉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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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,天下底定,海内臣民,方将享太平之福。
讵意大行皇帝,皇嗣未舉,一旦龍馭上賓。
凡食毛踐土者,其不籲天呼地。
幸賴兩宮太後,坤維正位,擇繼鹹宜,以我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。
并欽奉懿旨,俟皇帝生有皇子,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。
仰見兩宮皇太後宸衷經營,承家原為承國,聖算悠遠,立子即是立孫。
不惟大行皇帝得有皇子,即大行皇帝統緒,亦得相承勿替,計之萬全,無過于此。
惟是奴才嘗讀宋史,不能無感焉。
宋太祖遵杜太後之命,傳弟而不傳子,厥後太宗偶因趙普一言,傳子竟未傳侄。
是廢母後成命,遂起無窮斥駁。
使當日後有诏命,鑄成鐵券,如九鼎泰山,萬無轉移之理,趙普安得一言間之?然則立繼大計,成于一時,尤貴定于一代。
況我朝仁讓開基,家風未遠,聖聖相承,夫複何慮?我皇上将來生有皇子,自必承繼大行皇帝為嗣,接承統緒。
第恐事久年湮,或有以普言引用,豈不負兩宮太後贻阙孫謀之至意!奴才受恩深重,不敢不言。
請饬下王公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,頒立鐵券,用作奕世良谟。
伏乞兩宮太後暨皇上聖鑒!謹奏。
奏入,于翌日即頒下懿旨道: 前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,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,業經明白宣示,中外鹹知。
茲據内閣侍讀學士廣安,奏請饬廷臣會議,頒立鐵券等語,冒昧渎陳,殊堪詫異。
廣安着傳旨申饬。
欽此! 懿旨下後,小懲大誡,竟沒有第二人續上奏折。
宮廷内外,依然是幸遇清時,朝無阙事了。
誰知到了二月,嘉順皇後的噩耗,又自宮中傳出,都說是緣絕食而崩。
憶前此歡諧鳳蔔,未及三秋,痛此時攀及龍髯,不過百日。
後人有詩詠嘉順皇後道: 開國科名幾狀頭!璇閨女誡近無俦。
昭陽自古誰身殉?彤史應居第一流! 欲知嘉順皇後死狀,且看下回分解。
同治以前,清未有兄終弟及之制。
始之者,為光緒帝。
光緒帝之母,西太後之妹也。
光緒帝即為西太後之甥,亦即西太後之侄。
侄且兼甥,西太後意中以為有兩重關系,他日當惟言是從;且可因幼主登極,仍得垂簾訓政,手握大權,其自為計固得矣。
如家法何?如祖制何?夫家法與祖制固不足以怵西太後之心!但同治帝本所自出,猶且未盡聽命,豈光緒帝長成後,必将順無違耶?人謂西太後智,吾謂西太後亦智而愚者。
至嘉順皇後之殉節,無非為西太後偏憎而起。
嘉順未冊封時,已有明德和熹之譽,乃受制于惡姑,竟緻絕粒而死,忍心害理之譏,不得為西太後諱焉。
或謂慈安尚在,何以未申一詞?不知殺安太監,立嘉順後,皆慈安所為。
西太後嫉之已深,防之益密,至同治帝崩,不令慈安幹涉,蓋已處心積慮,布滿網羅。
今日之事我為政,非他人所得與聞。
恭王可羁住東暖閣,慈安不亦可羁住西暖閣耶!是回與上文第十回可以參看,益識西太後之手腕矣。
讵意大行皇帝,皇嗣未舉,一旦龍馭上賓。
凡食毛踐土者,其不籲天呼地。
幸賴兩宮太後,坤維正位,擇繼鹹宜,以我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。
并欽奉懿旨,俟皇帝生有皇子,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。
仰見兩宮皇太後宸衷經營,承家原為承國,聖算悠遠,立子即是立孫。
不惟大行皇帝得有皇子,即大行皇帝統緒,亦得相承勿替,計之萬全,無過于此。
惟是奴才嘗讀宋史,不能無感焉。
宋太祖遵杜太後之命,傳弟而不傳子,厥後太宗偶因趙普一言,傳子竟未傳侄。
是廢母後成命,遂起無窮斥駁。
使當日後有诏命,鑄成鐵券,如九鼎泰山,萬無轉移之理,趙普安得一言間之?然則立繼大計,成于一時,尤貴定于一代。
況我朝仁讓開基,家風未遠,聖聖相承,夫複何慮?我皇上将來生有皇子,自必承繼大行皇帝為嗣,接承統緒。
第恐事久年湮,或有以普言引用,豈不負兩宮太後贻阙孫謀之至意!奴才受恩深重,不敢不言。
請饬下王公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,頒立鐵券,用作奕世良谟。
伏乞兩宮太後暨皇上聖鑒!謹奏。
奏入,于翌日即頒下懿旨道: 前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,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,業經明白宣示,中外鹹知。
茲據内閣侍讀學士廣安,奏請饬廷臣會議,頒立鐵券等語,冒昧渎陳,殊堪詫異。
廣安着傳旨申饬。
欽此! 懿旨下後,小懲大誡,竟沒有第二人續上奏折。
宮廷内外,依然是幸遇清時,朝無阙事了。
誰知到了二月,嘉順皇後的噩耗,又自宮中傳出,都說是緣絕食而崩。
憶前此歡諧鳳蔔,未及三秋,痛此時攀及龍髯,不過百日。
後人有詩詠嘉順皇後道: 開國科名幾狀頭!璇閨女誡近無俦。
昭陽自古誰身殉?彤史應居第一流! 欲知嘉順皇後死狀,且看下回分解。
同治以前,清未有兄終弟及之制。
始之者,為光緒帝。
光緒帝之母,西太後之妹也。
光緒帝即為西太後之甥,亦即西太後之侄。
侄且兼甥,西太後意中以為有兩重關系,他日當惟言是從;且可因幼主登極,仍得垂簾訓政,手握大權,其自為計固得矣。
如家法何?如祖制何?夫家法與祖制固不足以怵西太後之心!但同治帝本所自出,猶且未盡聽命,豈光緒帝長成後,必将順無違耶?人謂西太後智,吾謂西太後亦智而愚者。
至嘉順皇後之殉節,無非為西太後偏憎而起。
嘉順未冊封時,已有明德和熹之譽,乃受制于惡姑,竟緻絕粒而死,忍心害理之譏,不得為西太後諱焉。
或謂慈安尚在,何以未申一詞?不知殺安太監,立嘉順後,皆慈安所為。
西太後嫉之已深,防之益密,至同治帝崩,不令慈安幹涉,蓋已處心積慮,布滿網羅。
今日之事我為政,非他人所得與聞。
恭王可羁住東暖閣,慈安不亦可羁住西暖閣耶!是回與上文第十回可以參看,益識西太後之手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