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回 定密謀啟程返跸 戮輔臣創制垂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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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意存離間。

    此載垣、端華、肅順之罪狀也。

    肅順擅坐禦位,于進内廷當差時,出入自由,目無法紀,擅用行宮内禦用器物;于傳取應用物件,抗違不遵;并自請分見兩宮皇太後,于召對時,詞氣之間,互有抑揚,意在構釁。

    此又肅順之罪狀也。

    一切罪狀,均經母後皇太後、聖母皇太後,面谕議政王、軍機大臣,逐款開列,傳知會議王大臣等知悉。

    茲據該王大臣等按律拟罪:請将載垣、端華、肅順淩遲處死。

    當即召見議政王、軍機大臣等,面詢以載垣等罪名,有無一線可原。

    據該王大臣等佥稱:載坦、端華、肅順跋扈不臣,均屬罪大惡極,于國法無可寬宥。

    朕念載垣等均屬宗人,遽以身罹重罪,悉應棄市,能無淚下!惟載垣等前後一切專擅跋扈情形,實屬謀危社稷,是皆列祖列宗之罪人,非獨欺淩朕躬為有罪也。

    在載垣等,未嘗不自恃為顧命大臣,縱使作惡多端,定邀寬宥。

    豈知贊襄政務,皇考并無此谕,若不重治其罪,何以仰副皇考付托之重,亦何以饬法紀而示萬世。

    即照該王大臣所拟,均即淩遲處死,實屬情真罪當!惟國家本有議親議貴之條,尚可量從末減,姑于萬無可貸之中,免其肆市。

    載垣、端華均着加恩,賜令自盡。

    肅順悖逆狂謬,較載垣等尤甚,本應淩遲處死,現着加恩改為斬立決。

    至景壽身為國戚,緘默不言,穆蔭、匡源、杜翰、焦祐瀛于載垣等竊奪政柄,不能力争,均屬辜恩溺職。

    穆蔭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最久,班次在前,情節尤重。

    該王大臣等拟請将景壽、穆蔭、匡源、杜翰、焦祐瀛革職,發往新疆,效力贖罪,均屬咎有應得。

    惟以載垣等兇焰方張,受其鉗制,均有難于争衡之勢,其不能振作,尚有可原。

    禦前大臣景壽着即革職,加恩仍留公爵,并額驸品級,免其發遣;兵部尚書穆蔭,着即革職,加恩改為發往軍台效力贖罪;吏部左侍郎匡源、署禮部右侍郎杜翰、太仆寺卿焦祐瀛,均着即行革職,加恩免其發遣。

    欽此! 谕下後,即派肅親王華豐、刑部尚書綿森,往宗人府逼令載垣、端華自盡。

    又派睿親王仁壽、刑部右侍郎載齡,監斬肅順。

     三人已死,一班王大臣已知西太後手段,那個敢去虎頭上搔癢!垂簾聽政的局面當即大定。

    十月初九日,皇太子載淳即位于太和殿,以明年為同治元年。

    &ldquo同治&rdquo兩字,含有兩宮同治的意思。

    本由載垣等拟定&ldquo祺祥&rdquo,嗣因載垣等犯法,遂易号&ldquo同治&rdquo。

    這是大學士賈桢揣摩迎合想出來的。

    十一月朔日,帝奉兩宮皇太後禦養心殿,垂簾聽政,批發谕旨,統蓋&ldquo同道堂&rdquo印,後人有詩詠道: 北狩經年跸路長,鼎湖弓劍望灤陽。

     兩宮夜半披書事,玉玺親钤同道堂。

     未知垂簾後如何情形,且待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 西太後一耳,載垣、端華、肅順則有三焉,益以景壽、穆蔭、匡源、杜翰、焦祐瀛,且合而為八矣。

    以一服八,誰曰不難?乃西太後出之以秘密,行之以沉靜,成之以果毅,卒玩八人于股掌之上,或殺或逐,任所欲為,方諸呂、武,不是過也。

    本回純為西太後着筆,舉西太後之心術、之手段,備揭無遺。

    于此可以見婦人之足畏,于此可以見清室之無人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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