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八回 九歲孩童呈絕技 八齡女子害相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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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紅哩!還求賢弟改令!”蛟行道:“愚弟一時生口,說出得紅不止,想我們方才四擲,何曾見出一雜色來,怎還要改令?”說聲有僭,擲将下去,準準是紅。
龍兒幹酒。
蛟行複擲,又是個紅。
如此連擲十紅,龍兒發急道:“内監已醉倒在地,愚兄亦十分醉矣,獨空賢弟醒眼看醉人!十,滿數也。
賢弟可擲下一雜色,勿更擲紅。
”蛟行笑道:“此豈愚弟所能,必須禱之骰神!”龍兒道:“五六擲上,業已禱之不應,隻索用強!”因瞋目怒喝:“骰神骰神,冥頑不靈;如再獻紅,粉碎汝身!”蛟行帶笑擲下,卻果是黑色。
龍兒大喜,拈骰在手,複喝:“骰神!如不連紅,粉碎汝身!”可霎作怪,也是一擲一紅,兩擲兩紅,十擲整整十紅。
蛟行因酒甜好吃,不覺其醉到此,十半杯連一連二的下去。
湊着從前酒力發作,便十分大醉,躺在椅上,昏不知人。
龍兒雖醉,心尚明白,見内監、小連俱躺睡在地,便将壺中餘酒,分注三人口内,叫之不應,推之不動,爛醉如泥矣!暗忖:“蛟行果是女人,則小連亦必丫鬟可知。
因先驗小連。
”扯去小靴,果是一隻裹過的肉腳,卻五指尚明,看不甚清。
固去扯脫蛟行小靴,露出紅菱一撚,方才明白,替兩人将靴着好。
怕蛟行醒來疑心,将手指在喉間一探,嘔吐滿地,身上也淋漓粘挂,伏桌假睡。
不多一會,亦竟真睡去了。
半夜時分,蛟行醒轉,果然疑忌,立身起來,忽覺一隻靴裡裹墊之物,都不平貼,愈加吃吓。
忙剔去蠟煤,看龍兒伏睡在桌,呼之不應。
執燭來照,見嘔吐滿地,淋漓滿身,心頭才住了跳。
因去扯喚小連,尚如死狗一般,隻得仍去坐下。
坐了一會,困倦起來,暗想:若再一睡熟,被大哥醒來,看出破綻,小是耍處!因執燭開門出睡。
小連直到五更醒來,見内監卧地,龍兒伏桌,蛟行已去,便摸回書房,敲門進去,問蛟行:“曾否扯動其靴?”蛟行急應道:“我并不曾,你靴子被誰扯脫了嗎?”小連道:“靴子原在腳上,隻墊的布頭并在一邊,幾乎吃跌!”蛟行重新疑起,暗忖:大哥之嘔吐,莫非使那王允之計嗎?次日起來,見龍兒相待,不比往日親熱,不苟言,不苟笑,莊重了許多,愈疑愈愧。
卻隻藏在肚裡,不能根究,但覺六神無主,昏昏騰騰。
九月初一日,按金華,恹恹起病。
初五、初六、初七三日,勉強随同,遙祝素臣夫妻壽誕,力疾辦事。
到十月初一,按衢州,便勉強不來,半眠半起了,鸾吹、龍兒急得涕淚俱下。
蛟行堅不服藥,病勢日增,飲食日減,肌肉日瘦。
十一月初一,按嚴州。
隔了幾日,鸾吹撫摸其身。
竟止存皮骨矣。
鸾吹一陣心酸,暈倒在床。
龍兒及丫鬟們叫醒轉來,扶回房去,坐在床沿。
龍兒抱住雙足,跪在膝前,放聲大哭。
鸾吹因蛟行有病,一進衙門,便安頓他住在隔壁一房,便于照料。
蛟行見鸾吹暈倒,已是吓壞,及扶過房去,忽聽龍兒大哭,疑是鸾吹身死,猛吃一驚。
病虛之人,那能當此驚吓?大叫一聲“母親”,登時厥死。
正是:
情到深時互生死,事難明處兩遲疑。
總評:
方氏拒奸,寫水夫人德化,是透頂之筆。
尤妙在所拒者,即平日所奸之人,愈見革心之極緻,宜觀水為立祠也。
愚儒論史,必曰此失節之婦,何足風示?孟子曰,既入其苙,又從而招之,其斯之謂與!啞子一案,準狀則因其迫切,此審狀之功也;問供則極其繁瑣,此對勘之妙也。
今之臨民者,既憚審狀之勞,複無對勘之法,欲得兩造之實情,難矣!當纂此入《患民》等書,以為聽論之匙鑰。
欲表龍兒聽訟之才,不寫其恢恢遊刃。
卻偏寫其忙迫盡情,不如此便是《西遊》、《封神》,絕無情理之書也。
而于此忽入蛟行,方有絕處逢生之樂,峰來天外之奇。
龍兒一夢,已為收妾埋根。
若作幕賓,何必與鳳姐同行讀書者?于此緻疑,方不是矮子觀場,小兒聽唱。
論相一段,全為識破蛟行,而字字透宗,絕勝相書全部。
驗足而不及他處,固龍兒老成。
一驗之後,即不苟言笑,莊重許多,尤見心術之正,禮法之嚴。
然在蛟行則不得不疑且愧也。
體貼人情,非輕看蛟行,錯看龍兒,不可不知。
蛟行不能根究,龍兒又不便明言,此事無結局,故以一病聯之。
妙在鸾吹反先暈倒,龍兒乃可痛哭直陳。
因而此一哭,緻蛟行錯疑,登時厥死,則鸾吹更無可複商。
必于一諾無辭矣。
此文章鬥笱之法。
龍兒幹酒。
蛟行複擲,又是個紅。
如此連擲十紅,龍兒發急道:“内監已醉倒在地,愚兄亦十分醉矣,獨空賢弟醒眼看醉人!十,滿數也。
賢弟可擲下一雜色,勿更擲紅。
”蛟行笑道:“此豈愚弟所能,必須禱之骰神!”龍兒道:“五六擲上,業已禱之不應,隻索用強!”因瞋目怒喝:“骰神骰神,冥頑不靈;如再獻紅,粉碎汝身!”蛟行帶笑擲下,卻果是黑色。
龍兒大喜,拈骰在手,複喝:“骰神!如不連紅,粉碎汝身!”可霎作怪,也是一擲一紅,兩擲兩紅,十擲整整十紅。
蛟行因酒甜好吃,不覺其醉到此,十半杯連一連二的下去。
湊着從前酒力發作,便十分大醉,躺在椅上,昏不知人。
龍兒雖醉,心尚明白,見内監、小連俱躺睡在地,便将壺中餘酒,分注三人口内,叫之不應,推之不動,爛醉如泥矣!暗忖:“蛟行果是女人,則小連亦必丫鬟可知。
因先驗小連。
”扯去小靴,果是一隻裹過的肉腳,卻五指尚明,看不甚清。
固去扯脫蛟行小靴,露出紅菱一撚,方才明白,替兩人将靴着好。
怕蛟行醒來疑心,将手指在喉間一探,嘔吐滿地,身上也淋漓粘挂,伏桌假睡。
不多一會,亦竟真睡去了。
半夜時分,蛟行醒轉,果然疑忌,立身起來,忽覺一隻靴裡裹墊之物,都不平貼,愈加吃吓。
忙剔去蠟煤,看龍兒伏睡在桌,呼之不應。
執燭來照,見嘔吐滿地,淋漓滿身,心頭才住了跳。
因去扯喚小連,尚如死狗一般,隻得仍去坐下。
坐了一會,困倦起來,暗想:若再一睡熟,被大哥醒來,看出破綻,小是耍處!因執燭開門出睡。
小連直到五更醒來,見内監卧地,龍兒伏桌,蛟行已去,便摸回書房,敲門進去,問蛟行:“曾否扯動其靴?”蛟行急應道:“我并不曾,你靴子被誰扯脫了嗎?”小連道:“靴子原在腳上,隻墊的布頭并在一邊,幾乎吃跌!”蛟行重新疑起,暗忖:大哥之嘔吐,莫非使那王允之計嗎?次日起來,見龍兒相待,不比往日親熱,不苟言,不苟笑,莊重了許多,愈疑愈愧。
卻隻藏在肚裡,不能根究,但覺六神無主,昏昏騰騰。
九月初一日,按金華,恹恹起病。
初五、初六、初七三日,勉強随同,遙祝素臣夫妻壽誕,力疾辦事。
到十月初一,按衢州,便勉強不來,半眠半起了,鸾吹、龍兒急得涕淚俱下。
蛟行堅不服藥,病勢日增,飲食日減,肌肉日瘦。
十一月初一,按嚴州。
隔了幾日,鸾吹撫摸其身。
竟止存皮骨矣。
鸾吹一陣心酸,暈倒在床。
龍兒及丫鬟們叫醒轉來,扶回房去,坐在床沿。
龍兒抱住雙足,跪在膝前,放聲大哭。
鸾吹因蛟行有病,一進衙門,便安頓他住在隔壁一房,便于照料。
蛟行見鸾吹暈倒,已是吓壞,及扶過房去,忽聽龍兒大哭,疑是鸾吹身死,猛吃一驚。
病虛之人,那能當此驚吓?大叫一聲“母親”,登時厥死。
正是:
尤妙在所拒者,即平日所奸之人,愈見革心之極緻,宜觀水為立祠也。
愚儒論史,必曰此失節之婦,何足風示?孟子曰,既入其苙,又從而招之,其斯之謂與!啞子一案,準狀則因其迫切,此審狀之功也;問供則極其繁瑣,此對勘之妙也。
今之臨民者,既憚審狀之勞,複無對勘之法,欲得兩造之實情,難矣!當纂此入《患民》等書,以為聽論之匙鑰。
欲表龍兒聽訟之才,不寫其恢恢遊刃。
卻偏寫其忙迫盡情,不如此便是《西遊》、《封神》,絕無情理之書也。
而于此忽入蛟行,方有絕處逢生之樂,峰來天外之奇。
龍兒一夢,已為收妾埋根。
若作幕賓,何必與鳳姐同行讀書者?于此緻疑,方不是矮子觀場,小兒聽唱。
論相一段,全為識破蛟行,而字字透宗,絕勝相書全部。
驗足而不及他處,固龍兒老成。
一驗之後,即不苟言笑,莊重許多,尤見心術之正,禮法之嚴。
然在蛟行則不得不疑且愧也。
體貼人情,非輕看蛟行,錯看龍兒,不可不知。
蛟行不能根究,龍兒又不便明言,此事無結局,故以一病聯之。
妙在鸾吹反先暈倒,龍兒乃可痛哭直陳。
因而此一哭,緻蛟行錯疑,登時厥死,則鸾吹更無可複商。
必于一諾無辭矣。
此文章鬥笱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