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回 張風作嗔辭買囑天來含淚具遵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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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說宗孔三人出門,适遇張風在道旁扪虱。
宗孔抗聲問曰:「張哥别來無恙?吾今特來糾訪,商酌一言。
此處非打話之所,可偕大哥前往僻處,然後細談。
」(正可扪虱而談,何必前往他處。
)語畢,拉張風且行且歎,欲言不言。
張風知宗孔系與貴興同流,心中早有幾分焦燥,遂答曰:「審話可速說來,何必在此吞吐?」宗孔曰:「不然,大哥有所不知。
吾姪祈伯,與天來原屬血表相關。
二家所以雀角者,隻為大哥一人而已。
大哥苟能超乎局外,則梁淩二姓可以結和。
現有黃金五十兩、東街宅契一張,将此小婢許配,酬答大哥之義。
不知鈞意若何?」那張風舉起一雙冷眼,但見美蘭年可二旬,生得如花似玉,杏臉桃腮,秋波兒斜斜顧盼,微含帶笑,俨如仙女降凡。
(故意賣俏,使人消魂。
誰知張風置之無有。
)正是: 東風可嫁甯嫌瘦, 處士無家合占春。
張風正色罵曰:「語自幼不慣風流,敢拟從前京兆。
何須布局以亂吾心?」言訖,怏怏而去。
(張風乃流丐也,财色皆不動其心,此亦千古中之出色欤!)至天和店,盡述所遇。
天來深服其義,遂偕張風往廣州府上訴。
劉公閱之,具禀雲: 具禀人梁天來 禀為财神擺布巧織瞞詳八命沉冤号天伸雪事。
蟻悲姓寡人,單居住虎監淩貴興叔姪肘下,惡聽堪輿,要蟻拆居,長伊風水,見志不從。
蟻念父置子不棄,相拒成仇。
屢被勢逼,破祖父天罡,斬伐長松樹木,建白虎照明堂,毀折後牆、填塞魚池。
擄掠花園,渡頭截殺。
慘毆奪銀,鋤岡芋,割田禾,搶雪菊玉石花盆、花梨木椅、桌。
豈料惡十害不休,禍于戊申年七月十八夜,糾賊焚劫,煙殺七屍八命,蒙黃縣台驗明在案,有張風親見親聞,願為實證。
蟻以「虎豪疊噬抄殺七屍八命事」到縣嗚冤。
惡以雄财賄縣,衙棍把持,朋奸受順,保惡為良。
彼稱鄉老,比認耆民,賄吏賄官、瞞詳拒判。
如此宮寝民冤,勢着瀝血上鳴。
乞天電燭銜恩切赴! 計黏原詞一紙 劉處覽畢,歎曰:「觀此呈詞,與該縣詳文大相懸絕。
」即出票差胡班等捉拿貴興。
再說宗孔三人回見貴興,言:「張風非但不從,而且被他垢罵。
」貴興曰:「真個一生福薄,千古呆人!」複求計于爵興。
爵興再薦一人為其籌策。
貴興與之相見,領他姓氏。
爵興答曰:「陳公邦爵,他之令嗣系我誼男。
今他現居廣州府。
廨中一切事宜,訪他便知詳細。
」貴興問之邦爵,答曰:「仆曾見縣主詳文,字字皆有關照。
足下但未知劉公主意如何?」貴興曰:「此文先生能記念否?」邦爵援筆寫來,交與貴興讀之。
(叙祥文不在縣主一邊,又不在府尊一邊,卻在貴興口中補出,此亦文法之變刻,奇極巧極。
)其文曰: 知番禺縣黃某為遵詳七屍八命事。
先據務德裡司李芳報稱,譚材鄉民粱天來家被賊劫。
卑職聞報驚駭,随往檢驗。
果見其家中女子七人受煙攻斃,内有君來妻葉氏懷孕。
據所捏之監生淩貴興叔姪糾賊焚劫,随即拘伊訊審。
伊訴天來因債成仇,借死架禍。
當堂紳衿耆老皆出公結,保伊叔姪為良。
天來以一張風為證,能令卑職取信流丐而不準衿耆哉?比卑職棄小就大,不敢輕斷貴興為賊者也。
查朝大欠數雖存,既無中保,亦不能起死者而驗。
筆迹均未準訴,此亦卑職盡牧民之本心矣。
令将原被兩詞曰其判語,據實備詳憲覽。
求察卑四知之心﹒不勝待命之至! 貴興讀罷,謂邦爵曰:「有此詳文,量無所得。
」邦爵曰:「不然。
劉公心如玉潔,性本冰清,大小案不可循
宗孔抗聲問曰:「張哥别來無恙?吾今特來糾訪,商酌一言。
此處非打話之所,可偕大哥前往僻處,然後細談。
」(正可扪虱而談,何必前往他處。
)語畢,拉張風且行且歎,欲言不言。
張風知宗孔系與貴興同流,心中早有幾分焦燥,遂答曰:「審話可速說來,何必在此吞吐?」宗孔曰:「不然,大哥有所不知。
吾姪祈伯,與天來原屬血表相關。
二家所以雀角者,隻為大哥一人而已。
大哥苟能超乎局外,則梁淩二姓可以結和。
現有黃金五十兩、東街宅契一張,将此小婢許配,酬答大哥之義。
不知鈞意若何?」那張風舉起一雙冷眼,但見美蘭年可二旬,生得如花似玉,杏臉桃腮,秋波兒斜斜顧盼,微含帶笑,俨如仙女降凡。
(故意賣俏,使人消魂。
誰知張風置之無有。
)正是: 東風可嫁甯嫌瘦, 處士無家合占春。
張風正色罵曰:「語自幼不慣風流,敢拟從前京兆。
何須布局以亂吾心?」言訖,怏怏而去。
(張風乃流丐也,财色皆不動其心,此亦千古中之出色欤!)至天和店,盡述所遇。
天來深服其義,遂偕張風往廣州府上訴。
劉公閱之,具禀雲: 具禀人梁天來 禀為财神擺布巧織瞞詳八命沉冤号天伸雪事。
蟻悲姓寡人,單居住虎監淩貴興叔姪肘下,惡聽堪輿,要蟻拆居,長伊風水,見志不從。
蟻念父置子不棄,相拒成仇。
屢被勢逼,破祖父天罡,斬伐長松樹木,建白虎照明堂,毀折後牆、填塞魚池。
擄掠花園,渡頭截殺。
慘毆奪銀,鋤岡芋,割田禾,搶雪菊玉石花盆、花梨木椅、桌。
豈料惡十害不休,禍于戊申年七月十八夜,糾賊焚劫,煙殺七屍八命,蒙黃縣台驗明在案,有張風親見親聞,願為實證。
蟻以「虎豪疊噬抄殺七屍八命事」到縣嗚冤。
惡以雄财賄縣,衙棍把持,朋奸受順,保惡為良。
彼稱鄉老,比認耆民,賄吏賄官、瞞詳拒判。
如此宮寝民冤,勢着瀝血上鳴。
乞天電燭銜恩切赴! 計黏原詞一紙 劉處覽畢,歎曰:「觀此呈詞,與該縣詳文大相懸絕。
」即出票差胡班等捉拿貴興。
再說宗孔三人回見貴興,言:「張風非但不從,而且被他垢罵。
」貴興曰:「真個一生福薄,千古呆人!」複求計于爵興。
爵興再薦一人為其籌策。
貴興與之相見,領他姓氏。
爵興答曰:「陳公邦爵,他之令嗣系我誼男。
今他現居廣州府。
廨中一切事宜,訪他便知詳細。
」貴興問之邦爵,答曰:「仆曾見縣主詳文,字字皆有關照。
足下但未知劉公主意如何?」貴興曰:「此文先生能記念否?」邦爵援筆寫來,交與貴興讀之。
(叙祥文不在縣主一邊,又不在府尊一邊,卻在貴興口中補出,此亦文法之變刻,奇極巧極。
)其文曰: 知番禺縣黃某為遵詳七屍八命事。
先據務德裡司李芳報稱,譚材鄉民粱天來家被賊劫。
卑職聞報驚駭,随往檢驗。
果見其家中女子七人受煙攻斃,内有君來妻葉氏懷孕。
據所捏之監生淩貴興叔姪糾賊焚劫,随即拘伊訊審。
伊訴天來因債成仇,借死架禍。
當堂紳衿耆老皆出公結,保伊叔姪為良。
天來以一張風為證,能令卑職取信流丐而不準衿耆哉?比卑職棄小就大,不敢輕斷貴興為賊者也。
查朝大欠數雖存,既無中保,亦不能起死者而驗。
筆迹均未準訴,此亦卑職盡牧民之本心矣。
令将原被兩詞曰其判語,據實備詳憲覽。
求察卑四知之心﹒不勝待命之至! 貴興讀罷,謂邦爵曰:「有此詳文,量無所得。
」邦爵曰:「不然。
劉公心如玉潔,性本冰清,大小案不可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