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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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就是很大的區别。

     以後女人會發現自己将傳真信發錯了地方,原因自然是撥錯了傳真的号碼。

    打電話時通常沒有記錄,電話錯打到哪裡,以後也沒有辦法調查。

     但是,發傳真信不是打電話。

    女人如檢查傳真機記憶着的數據。

    于是,前澤擁有的傳真号碼就會被這樣打印出來。

     雖然我沒有打聽出詳細的事情,但這錢看樣子和犯罪有關。

    多半是女人用錢請一個可怕的犯罪團夥作案。

    我的事如果讓那個團夥知道的話,他們是不會善罷幹休的。

     前澤坐不住了。

    他光想想就感到害怕。

    興許在女人使用的傳真機上,也記錄着最近20次的通信數據。

    倘若果真如此,向前澤發送出信件以後,如果用同樣的機器進行過20次以上的信件收發,發送給前澤的信件也許就會自動消失。

    但是,如果收發信件不到20次,或者将以前的記錄複印下來保存着,我的身份就會暴露。

     在女人發來的傳真信裡,打印着的發信方的名字是“SS複印服務公司”。

    從局号來看,知道是東京都内的。

    前澤給查詢台打電話,對SS複印服務公司進行查詢。

     查詢台回答說: “這個名字,我們這裡沒有登錄,查不出來。

    ” 如此說來,這個發信方是假的。

    前澤迫切地翻閱着手邊這份傳真機使用說明書。

     這時他才知道,打印在傳真紙上的發信方的名字和傳真号碼,都可以在傳真機上自由設置的。

    前澤在購買機器時,将設置、儲存等所有麻煩的事全都托給了商店的推銷員,所以自己對此一無所知。

     那個叫雪野的女人,是在發傳真之前,擺弄機器,自己設置了一個假的“SS複印服務公司”儲存在傳真機裡。

    —— 這是與犯罪有關的聯絡。

    發信人的身份當然不可能留在信件裡。

    所以,從打印在傳真信裡的發信方的名字和傳真号碼,不可能找到發信人的真實身份。

     但是,在發信一方,傳真信發往何處的數據卻留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就是說,在那個女人使用的傳真機裡,記錄着與前澤使用的機器有關的線索。

     他讀着說明書才知道,她如果使用的是與前澤同一家制造廠的機器,那麼不僅僅是前澤的傳真的号碼,就連前澤登錄在機器裡的自己的名字,都會完整地儲存在她的機器裡。

     我的身份,看來已經被那個女人知道了。

    假如發現錢已經被人冒領了,查找傳真記錄,馬上就能查出我的名字。

    —— 到那時,會遭到多麼殘酷的報複?想到這裡,前澤不寒而栗,腿腳不由打起抖來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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