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回 拿班做勢縣役使威 帶鎖披枷煙奴受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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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春霖躺下去吃那筒煙,口裡長籲短歎的說道:“吃鴉片也要犯法,真是笑話!今日吃了煙,不知幾時再吃?”吃完那筒,又要想再開一筒,公差在旁邊吼叫起來,春霖道:“我花了一百五十本洋,難道隻準呼得一口煙?這也太貴了,讓我再吃一筒。

    ”公差道:“胡說!吃了一筒,再吃一筒,吃到明朝也沒有完日。

    ”四個人不由分說,扭着他就走。

    家人看着,個個叫苦,隻怪他自己不聽良言,預先躲避,如今弄得怎樣收場? 不表他家人們着急。

    單說吳春霖拿到縣裡,知縣立刻坐堂,不問情由,教推下去就打,打得皮開肉綻,鮮血淋漓,釘上鐐,收在監内。

    然後上院去回,說販煙首犯吳春霖拿到。

     林公說道:“販煙之罪,重于吃煙。

    販煙之人,勾引洋商,流毒内地,顯違國法,隐禍生靈,非枭市不足以警衆。

    吳春霖于三日後即行正法,并密查他的私販羽黨,拿到時一體治罪,不得漏網!”又對香山、南海、番禺三首縣道:“吃鴉片本來犯禁,今查省城内吃煙的甚多,限于三日内盡行捕獲,重重的懲辦,不得容隐寬縱,緻幹未便!” 三首縣答應下來,各回衙署,傳差叫到本境木匠,造頭号枷千具,又叫鐵匠造鐐铐千具,預備應用。

    一面喚齊差役地保,捉拿本境吃鴉片人。

    吃鴉片人,聞得這個風聲,東跑西竄,逃得影子也不見。

    差役地保,四處搜捕,有錢的塞些使用,逃往鄉僻處藏躲;沒錢的捉了去,缧绁锒铛,掮枷帶鎖。

     到了第三日,捉到的煙鬼已有二千多人。

    香山縣一面将吳春霖正法,吳春霖自監中出來,已是奄奄一息,因為他本來是個大煙鬼,拿到時打了一頓,進監後要想吃些煙,又是獄不通風,欽差的法令又嚴,誰也不敢買煙與他吃。

    他沒有了煙,就是絕了衣食一般;并且棒瘡發作,疼痛難熬,不上三日,已是奄奄待斃。

    香山縣把他正了法,來欽差轅門銷差,欽差命将他産業财貨,一齊查抄充公。

     那些拿到的煙鬼,一個個枷号遊街示衆。

    可憐這一班煙鬼,也有三人合一面枷的,也有二人合一面枷的,都是手铐腳鐐,鐵鍊丁當。

    遊街的犯人,逐隊成群,看遊街的閑人,填街塞巷。

    那些犯人,大半是個窮苦煙鬼,披發蓬頭,鸠形鹄面,倒像是一群餓鬼;這些管押的差役,兇惡狠狠,好似夜叉小鬼一般。

     街坊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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