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回 證兒童捉謀人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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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内有姓張名一者,原是個木匠,其住房屋後面便是興田驿。

    時張木匠要赴城中某處造作,趁早離門,五更初攜器監行來半嶺。

    忽見一死屍倒在途中,視之遍體是血,似被人所謀。

    張匠驚道:"今早出門不遇好采頭,待回家明日再行。

    "徑抽身而轉。

    及午邊韓定知之,急來認時,正是韓順。

    其父不勝痛恨,遂集裡鄰驗視,其緻命處則斧痕也。

    持随血迹尋究來,正及張木匠之家。

    鄰裡皆道是張木匠謀殺無疑。

    韓亦信之,即捉其夫婦解官首告。

    本司審勘,鄰證合口指說是張木匠謀死,張夫婦有口不能辯,惟仰天呼屈,哪裡肯招!韓某并逼根勘,夫婦不勝拷掠,遂争誣服。

     本司官見其夫婦争認,亦疑之,隻監系獄中,連年不決。

    正是:世有枉情何以理,除是包宰得伸平。

     是時包太尹正承仁宗敕旨,審決西京獄事,道經潞州。

    所屬官員各出廓迎接拯入潞州,開公廳坐定,先問有司:"本處有疑獄否?"職官近前禀雲:"他無疑獄,惟韓某告發張木匠謀殺其子之情,張夫婦争着供招,事有可疑。

    即今監候獄中,年餘未決。

    "拯聽罷乃雲:"不以情之輕重系獄者,動經一年,少者亦有半載,百姓何堪?或當決者即決,可開者即放之,斯不負朝廷委任,而下民亦得安生。

    都似韓某一椿,天下能有幾罪犯得出?"職官無語,懷慚而退。

    次日包拯轉來小帽,領一二公人自入獄中見張木匠夫婦細詢之。

    張匠悲泣嗚咽,将前情訴了一遍。

    拯思被謀之人,不合頭上砍一斧痕,且血迹又落爾家,今彼不肯甘服,必有緣故,須再勘問。

    拯離獄中,次日又入審問,一連數遭,張匠所訴皆如前言,拯不得其明處,亦在遲疑之間。

    正鞫問時,見一小孩童,手持一帕飯,送來與獄卒,連說幾句私語,獄卒點頭應之。

    拯即問獄卒:"适那孩童與爾道甚麼話?"獄卒不敢正對,乃複拯他事雲:"那孩童報道小人家下有親戚來到,令今晚早轉些。

    "拯知其詐,徑來堂上,發遣左右散于兩廊,呼那孩童入後堂,吩咐庫子李十八取四十文錢與之,訪問适見獄卒有何話說。

    孩童口快,直告雲:"今午出東街,恰遇二人在茶店裡坐,見我來,用手招入店内。

    那人取過銅錢五十文與我買果子,待我受了錢,卻教我獄中探訪:'今有甚麼包拯相審勘,看所勘死事,其夫婦何人承認。

    '是此緣故,别無他事說。

    "拯聽罷,即命張龍、趙虎吩咐道:"爾随這孩童,前往東街茶店裡捉得那二人來見我。

    "張、趙二公牌領旨,便跟孩童徑到東街店裡。

    正尋人間,正值許二兄弟在那等候孩童回報,不提防公牌來到。

    張、趙搶進,登時捉住許二兄弟,解入公廳見拯。

    拯根勘之雲:"你謀死人,奈何要他人償命?"初則許二兄弟尚抵賴不肯認,拯令孩童證其前言,二人驚駭不能隐諱,供出謀殺情由。

    及拘韓某問之,韓某方悟當日許二來揭借銀兩不允,緻恨之由。

    拯審實明白,遂問許二兄弟償命,而放張木匠夫婦。

    民謂包公決此獄,如代上天之命,千載之下何其鑒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