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六回 決李賓而開念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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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拯。
拯審問鄰裡幹證,皆言謀殺人腳迹委的在其船中而沒。
拯根勘念六情由,念六哭雲:"曾與三郎是親戚,抵暮臨其家,無人即回,不知是誰殺死朱氏在家,履上沽得血迹,實不知殺死其妻之由也。
"拯疑忖道:"既念六謀殺人,不當取婦人履而去。
搜其船上,又無利器,此有不明。
"令将念六監于獄中。
拯生一計,出榜文張挂:"朱氏被人所謀;失落其履,有人撿得者重賞官錢。
"過一日間,并無消息。
忽一日,李賓飲于村舍,村婦有貌,與賓通奸,飲至醉後,乃謂婦雲:"看爾有心顧我,當以一場大富賜爾。
"婦笑雲:"自君來我之家,未曾用半文錢,有甚大富,爾自取之,莫哄妾矣。
"賓雲:"說爾知之,若得賞錢,那時再來爾家飲酒,甯不奉承我哉。
"婦問其故。
賓雲:"即日王三郎之妻被人謀死,陳告于開封府,将朱念六監獄償命,至今未決。
包太尹榜文張挂究問,有人撿得那被殺婦人之履來報,重賞官錢。
我正知其履下落,在說爾知,可令丈夫将去給賞。
"婦雲:"履在何處?爾怎知之?"賓雲:"日前我到江口,見近江亭子邊似有物,視之卻是婦人履并刀一把,用泥掩之,想必是那被謀婦人的。
"村婦不信,及賓去後,密與其夫說知。
村民聞說,次日徑至江口亭子邊,掘開新泥,果有婦人履一隻、刀一把,忙取回家見婦。
其婦大悅,賓所言有信,即令夫将此物來開封付衙見拯。
拯問之從何得來,村民直告以近江亭子邊,埋在泥中得之。
拯問:"誰教爾在此尋覓?"村民不能隐,直告以是其婦說與知之。
拯自忖道:"其婦必有緣故。
" 乃笑謂村民道:"此賞錢合該是爾的。
"遂令庫官給出錢五十貫,賞與村民。
村民得錢,拜謝而去。
拯即喚公牌張、趙近前,密吩咐道:"爾二人随此村民至其家體訪,若遇彼妻與人在家飲酒,即捉來見我。
"公牌領旨而去。
卻說村民得賞錢,歡然将回家見妻,說知得賞之事。
其婦不勝之喜,與夫道:"今我得此賞錢,皆是李外郎之恩,可請他來說知,取些分他。
村民然其言,即往李賓家請得他來。
那婦人一見李賓,笑容可掬,越緻奉承,便邀入房中坐定,安排酒漿相待,三人共席而飲。
那婦雲:"多得外郎指教,已得賞錢,當共分之。
"李賓笑雲:"留于爾家置酒,剩者當歇錢也。
"那婦大笑起來。
不提防拯差人來,兩個公牌聽得多時,直搶進房中,将李賓并村婦捉了,解入府衙見包公,禀知婦人酒間與李賓所言之事。
拯勘問于婦:"何知被殺婦人埋履所在?" 村婦驚懼,直告以李賓所教。
拯審問李賓,李賓初則抵諱不肯招認,後被嚴刑拷勘,隻得供出是其謀殺朱氏之情。
至是再勘村婦,李賓因何來爾家之故,村婦難抵,亦招出往來通奸情弊。
拯疊成文卷,問李賓處死,決配村婦于遠方,而念六之冤方得釋矣。
拯審問鄰裡幹證,皆言謀殺人腳迹委的在其船中而沒。
拯根勘念六情由,念六哭雲:"曾與三郎是親戚,抵暮臨其家,無人即回,不知是誰殺死朱氏在家,履上沽得血迹,實不知殺死其妻之由也。
"拯疑忖道:"既念六謀殺人,不當取婦人履而去。
搜其船上,又無利器,此有不明。
"令将念六監于獄中。
拯生一計,出榜文張挂:"朱氏被人所謀;失落其履,有人撿得者重賞官錢。
"過一日間,并無消息。
忽一日,李賓飲于村舍,村婦有貌,與賓通奸,飲至醉後,乃謂婦雲:"看爾有心顧我,當以一場大富賜爾。
"婦笑雲:"自君來我之家,未曾用半文錢,有甚大富,爾自取之,莫哄妾矣。
"賓雲:"說爾知之,若得賞錢,那時再來爾家飲酒,甯不奉承我哉。
"婦問其故。
賓雲:"即日王三郎之妻被人謀死,陳告于開封府,将朱念六監獄償命,至今未決。
包太尹榜文張挂究問,有人撿得那被殺婦人之履來報,重賞官錢。
我正知其履下落,在說爾知,可令丈夫将去給賞。
"婦雲:"履在何處?爾怎知之?"賓雲:"日前我到江口,見近江亭子邊似有物,視之卻是婦人履并刀一把,用泥掩之,想必是那被謀婦人的。
"村婦不信,及賓去後,密與其夫說知。
村民聞說,次日徑至江口亭子邊,掘開新泥,果有婦人履一隻、刀一把,忙取回家見婦。
其婦大悅,賓所言有信,即令夫将此物來開封付衙見拯。
拯問之從何得來,村民直告以近江亭子邊,埋在泥中得之。
拯問:"誰教爾在此尋覓?"村民不能隐,直告以是其婦說與知之。
拯自忖道:"其婦必有緣故。
" 乃笑謂村民道:"此賞錢合該是爾的。
"遂令庫官給出錢五十貫,賞與村民。
村民得錢,拜謝而去。
拯即喚公牌張、趙近前,密吩咐道:"爾二人随此村民至其家體訪,若遇彼妻與人在家飲酒,即捉來見我。
"公牌領旨而去。
卻說村民得賞錢,歡然将回家見妻,說知得賞之事。
其婦不勝之喜,與夫道:"今我得此賞錢,皆是李外郎之恩,可請他來說知,取些分他。
村民然其言,即往李賓家請得他來。
那婦人一見李賓,笑容可掬,越緻奉承,便邀入房中坐定,安排酒漿相待,三人共席而飲。
那婦雲:"多得外郎指教,已得賞錢,當共分之。
"李賓笑雲:"留于爾家置酒,剩者當歇錢也。
"那婦大笑起來。
不提防拯差人來,兩個公牌聽得多時,直搶進房中,将李賓并村婦捉了,解入府衙見包公,禀知婦人酒間與李賓所言之事。
拯勘問于婦:"何知被殺婦人埋履所在?" 村婦驚懼,直告以李賓所教。
拯審問李賓,李賓初則抵諱不肯招認,後被嚴刑拷勘,隻得供出是其謀殺朱氏之情。
至是再勘村婦,李賓因何來爾家之故,村婦難抵,亦招出往來通奸情弊。
拯疊成文卷,問李賓處死,決配村婦于遠方,而念六之冤方得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