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回 究巨蛙井得死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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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宿,明日早開舡。

    "葛某依其言,即随興向前村黃家店買酒而飲,陶興連勸幾杯,雲不覺醉去。

     黃昏左側,興促之回舡中歇。

    葛某飲得甚醉,同陶興回到新興驿,路旁有一口古并,深不見底,忖興道:"此處好下手。

    "探視四顧無人,用手一推,葛洪措手不及,跌落井中。

    可憐平素良善,今日非命亡身。

    陶興既謀了葛洪,連忙回運載舡中,喚覓艄子,次日侵早開舡去了。

    及興到得西京,轉賣其貨,值價騰湧,倍得利息而還。

    将銀兩留起一半,竟送到葛家見嫂孫氏。

     孫氏一見陶興回來,便問:"叔叔既轉,葛兄如何不回?"陶興雲:"葛兄且是好事,逢店飲酒,但聞勝境,便去遊覽,已同歸至汴河,遇着相知,攜之登監某寺。

    我不耐煩,着先令帶銀兩回交尊嫂收之,不數日便轉。

    "孫氏信之,遂備酒待之而去。

     過二日,陶興要遮掩其事,生一計較,密令土工拾死人坑裡取得死不多時之屍,丢在汴河口,将葛某往常所系錦囊縛在腰間。

    第三日徑來葛宅見孫氏報知:"尊兄連日不到,近聽得過來者道,汴河口有一人渡水溺死,暴屍沙上,莫非葛兄?可令人往視之。

    "孫氏聽罷大驚,忙令安童去看時,認其面貌不似,及搜取身上,腰間系錦囊,遂解下回報孫氏道:"主人面貌腐爛難辨,惟腰間系一物,特解來與主母看。

    "孫氏一見錦囊,頓時悲泣,雲:"此物吾母所制,夫出入常帶不離,死者的是葛某無疑矣。

    "舉家哀傷,乃令親人前去,用棺木盛貯訖。

     陶興看得葛家作超度功果完滿後,徑來見孫氏,撫慰之雲:"死者不能複生,尊嫂隻小心看顧侄兒長大便了。

    "孫氏深感其言。

     将近一年餘,陶興謀得葛之資本,置成大家,自料其事再無人舉知者矣。

    一日,包拯因省風謠,經過浙西,來到新興驿歇馬。

    正坐公廳前,見一生蛙,兩目睜視,似有告狀意。

    拯疑怪,着公牌随蛙行去,離公廨一裡許有廢井,那蛙遂跳入井中不複出。

    軍牌回複于拯,拯道:"井裡必有緣故。

    "即喚裡社令工人下開探取,見一死屍,拯急命系吊上來驗之,顔色未變。

     及勘問裡人曾認得此屍是哪裡人,皆不能識。

    拯疑枉死,令搜身上,有一紙新給路引,上寫鄉頭姓名明白。

    拯記之,即差李超、張昭二人,徑到某縣拘得親人來問,已雲:"某日因過汴河口被水溺死。

    "拯審問愈疑,雲:"彼道已溺死,卻又地井裡,安得一人有二處死之理?"再喚其妻來問之,孫氏訴與前同。

    拯令認其屍,孫氏見之,抱而痛哭,稱指:"正是妾之真夫也。

    "拯問雲:"彼溺死者何又說是爾夫?"孫氏雲:"得夫錦囊認之,故不疑矣。

    "拯令看身上有錦囊否,及孫氏尋取,不見錦囊。

    拯細詢其夫來曆,孫氏将原日同陶興往東京買賣之情訴明。

    拯雲:"必是興謀殺,解囊系他人之死,取信于爾,瞞了此事。

    "複差李、張前去拘得陶興到公廳根勘。

    陶興初則不肯招,拯令取死屍來證之,興驚懼難抵,隻得供出謀殺之情。

     拯疊成文案,問陶興償命,追家财給還孫氏。

    判訖,拯将得蛙代夫伸冤之事說知孫氏,孫氏乃告以其夫在日放蛙之由。

    拯歎雲:"豈爾夫一念之善及于物,故蛙亦以重報乎?"仍遣孫氏帶将夫骸骨歸葬。

    後來葛洪之子讀書登科,官至節度使。

    包公之神千古不泯矣。